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oc
28页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标准SL 52-93目 录1 总那么2 平面控制测量3 高程控制测量4 放样的准备与方法5 开挖工程测量6 立模与填筑放样7 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8 地下洞室测量9 辅助工程测量10 施工场地地形测量11 疏浚及渠堤施工测量12 施工期间的外部变形监测13 竣工测量附录A 平面控制的标墩与标志附录B 测边网角条件自由项限值计算附录C 高程控制点标志、标石埋设规格附录D 测量仪器高、棱镜〔觇牌〕高的精密方法附录E 平面位置放样操作方法的规定附录F 平面放样方法精度估算公式附录G 有关高程放样的精度估算公式附录H 用钢带尺精密传递高程计算公式附录I 用具有平行玻璃板的水准仪进行高程放样时的有关计算 〔以威尔特N3水准仪为例〕附录J 钢带尺放样中的计算附录K 光电测距边长和高差的各项改正值计算公式附录L 像片控制点和标志附录M 洞外、洞内导线贯穿误差估算附录N 沉降观测点设置和工程量计算方法附加说明主要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标准?SL52-93的通知水建[1993]330号 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技术的进步,保证施工测量的质量,水利部和原能源部委托水利水电长江葛洲坝工程局为主编单位,对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局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标准?SDJS 9-85进行了修订。
该标准的修订送审稿已通过两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52-93,自1993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局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1993年6月25日 对于特大型的水利水电工程,也可布设一等平面控制网,其技术指标应专门设计 各种等级〔二、三、四、五〕、各种类型〔测角网、测边网、边角网或导线网〕的平面控制网、均可选为首级网2.1.3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梯级,可根据地形条件及放样需要决定,以1~2级为宜但无论采用何种梯级布网,其最末级平面控制点相对于同级起始点或邻近高一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10mm 对于水工隧洞地面控制网,其相邻洞口点的点位中误差见表8.1.32.1.4 首级平面控制网的起始点,应选在坝轴线或主要建筑物附近以使最弱点远离坝轴线或放样精度要求较高的地区2.1.5 独立的平面控制网,应利用勘测设计阶段布设的测图控制点,作为起算数据,在条件方便时,可与邻近的国家三角点进行联测其联测精度应不低于国家四等网的要求。
2. 1. 6 平面控制网建立后,应定期进行复测,尤其在建网一年后或大规模开挖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复测假设使用过程中发现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应及时复测2.1.7 平面控制网的观测资料,可不作椭圆投影改正采用平面直角坐标系统在平面上直接进行计算但观测边长应投影到测区所选定的高程面上2.2 技术设计2. 2. 1 平面控制网的技术设计应在全面了解工程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工区的地形特征及施工放样精度要求的根底上进行设计前应搜集以下资料 〔1〕施工区现有地形图和必要的地质资料 〔2〕规划设计阶段布设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成果 〔3〕枢纽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 〔4〕有关的测量标准和招投标文件资料2.2.2 四等以上平面控制网布设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精度估算,选定最优方案 〔l〕在图上或野外实地选点、确定各待定平面控制点的近似坐标 〔2〕选定网的等级和类型,确定各观测量的先验权 〔3〕解算未知参数的协因数阵,计算各点的点位中误差或误差椭圆元素并与本标准的规定精度作比拟 〔4〕假设不能满足标准要求时,调整图形结构、改变网的类型或改变各观测元素的先验权,重复〔2〕、〔3〕项工作,直至满足规定的精度为止。
2.2.3 直线形建筑物的主轴线或其平行线,应尽量纳入平面控制网内2.2.4 布设测角网的技术要求如下: 〔1〕测角网宜采用近似等边三角形、大地四边形、中心多边形等图形组成三角形内角不宜小于30°如受地形限制,个别角也不应小于25° 〔2〕测角网的起始边,应采用光电测距仪测量,坡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二等起始边坡度应小于5° 三等起始边坡度应小于7°物〔上、下和旁侧〕不宜小于2.Om2.3.2 对于能够长期保存、离施工区较远的平面控制点,应着重考虑图形结构和便于加密;而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控制点那么应着重考虑方便放样,尽量靠近施工区并对主要建筑物的放样区组成的图形有利 控制点的分布,应做到坝轴线以下的点数多于坝轴线以上的点数2. 3. 3 位于主体工程附近的各等级控制点和主轴线标志点,应埋设具有强制归心装置的混凝土观测墩其它部位可根据情况埋设暗标或半永久标志对于首级网,同一等级的控制点应埋设相同类型的标志2.3.4 各等级控制点周围应有醒目的保护装置,以防止车辆或机械的碰撞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建造观测棚2.3.5 观测墩上的照准标志,可采用各式垂直照准杆,平面觇牌或其它形式的精确照准设备。
照准标志的形式、尺寸、图案和颜色,应与边长和观测条件相适应,图样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2. 3. 6 照准标志底座平面应理设水平其不平度应小于10′照准标志中心线与标志点的偏差不得大于1.Omm2.3.7 对于测边网或边角网,其点位的选择,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视线应防止通过吸热、散热不同的地区,如烟囱等 〔2〕视线上不应有任何障碍物,如树枝、电线等,并应避开强电磁场的干扰,如高压线等 〔3〕测距边的倾角不宜太大,可参照本标准2.2.4〔2〕款的要求放宽3°~4°2.4 水平角观测2.4.1 水平角观测前,必须对经纬仪进行检验和校正检验工程和检验方法按?国家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标准?规定执行2.4.2 水平角观测应遵守以下规定 〔1〕观测应在成像清晰,目标稳定的条件下进行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午前后,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 〔2〕应待仪器温度与外界气温一致后开始观测观测过程中,仪器不得受日光直接照射 〔3〕仪器照准部旋转时,应平稳匀速;制动螺旋不宜拧得过紧;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精确照准目标时,微动螺旋最后应为旋进方向 〔4〕观测过程中,仪器气泡中心偏移值不得超过一格。
当偏移值接近限值时,应在测回之间重新整置仪器 〔5〕对于二等平面控制网,目标垂直角超过±3°时,应在瞄准每个目标后读定气泡的偏移值,进行垂直轴倾斜改正对于三、四等三角网的角度观测,当目标垂直角超过±3°时,每测回间应重新整置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2.4.3 水平均观测一般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步骤如下 〔1〕将仪器照准零方向标志,按度盘配置表配置度盘和测微器读数 〔2〕顺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标志,并进行水平度盘、测微器读数〔照准二次,各读数一次〕〔五等三角测量可只照准读数一次〕 〔1〕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DS05、DS1型仪器不应大于±15";DS3型不应大于±20" 〔2〕二等水准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其补偿误差绝对值不应大于0.2" 〔3〕水准尺上的每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对于因瓦水准尺不应大于±0.15mm,对于双面水准尺不应大于±O.5mm3.2.4 水准观测应注意以下事项: 〔1〕水准观测应在标尺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并用测伞遮蔽阳光,防止仪器曝晒 〔2〕严禁为了增加标尺读数,把尺垫安置在沟边或壕坑中。
〔3〕同一测站观测时,木应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螺旋时,其最后均应为旋进方向 〔4〕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那么应参加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必须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 〔5〕五等水准观测,可不受上述〔3〕、〔4〕款的限制3.2.5 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 〔1〕因测站观测限差超限,在迁站前发现可立即重测,假设迁站后发现,那么应从高程点重新起测 〔2〕往、返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二等水准重测后,应选用两次异向合格的结果,其它等级水准重测后,可选用两次合格的结果如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拟,其较差均不超限时,应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3.2.6 水准测量路线需要跨过江、河、湖、泊和山谷等障碍物时,其测站视线长度,二等水准超过1OOm,三、四等水准超过2OOm时,应按照GB12897-91和GB12898-91的规定执行3.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3.3.1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在水利水电施工高程控制测量中的应用范围: 〔1〕结合平面控制测量,将平面控制网布设成三维网〔或二维网加三角高程网〕 〔2〕在施工区,可代替三、四、五等水准测量。
〔3〕在跨越江、河、湖、泊及障碍物传递高程时,可代替二、三、四、五等水准测量3.3.2 结合平面控制测量,布设三维网的技术要求,见表2.2.63.3.3 代替三、四、五等水准的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采用单向、对向和隔点设站法进行,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3.3.3的规定,并注意以下几点: 〔1〕高程路线应起迄于高一级的高程点或组成闭合环隔点设站法的测站数应为偶数 〔2〕有关距离测量的技术要求,均按表2.5.3中相应等级的规定执行 〔3〕精密丈量仪器高的方法见附录D 〔4〕当视线长度小于或等于500m时,可直接照准棱镜觇牌,视线长度大于500m时,应采用特制觇牌 〔5〕采用隔点设站观测时,前、后视线长度应尽量相等,最大现距差不宜大于40m,视线通过的地形剖面应相似、倾角宜相近 〔6〕单向测量只能用于布设有校核条件的单点,不宜布设高程路线4 放 样 的 准 备 与 方 法4.1 一般规定 4. 1. 1 放样工作开始之前,应详细查阅工程设计图纸,收集施工区平面与高程控制成果,了解设计要求与现场施工需要根据精度指标,选择放样方法4. 1. 2 对于设计图纸中有关数据和几何尺寸,应认真进行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为放样的依据。
4. 1. 3 必须按正式设计图纸和文件〔包括修改通知〕进行放样,不得凭口头通知或未经批准的草图放样4.1.4 所有放样点线,均应有检核条件,现场取得的放样及检查验收资料,必须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使用4. 1. 5 放样结束后,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书面的放样成果单4.2 放样数据准备4. 2. 1 放样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数据及使用的控制点成果,计算放样数据,绘制放样草图,所有数据、草图均应经两人独立校核 用电算程序计算放样数据时,必须认真核对原始数据输入的正确性4.2.2 应将施工区域内的平面控制点、高程控制点、轴线点、测站点等测量成果,以及工程部位的设计图纸中的各种坐标〔桩号〕、方位、尺寸等几何数据编制成放样数据手册,供放样人员使用4. 2. 3 现场放样所取得的测量数据,应记录在规定的放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