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代表选举程序.doc
15页word资料可编辑修改——欢迎下载 党代表选举程序 篇一: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 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严格的程序化的工作,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只要把握住每个环节,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就可以了,不能够有所创新 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三条“代表产生的程序”规定: 1、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2、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查 4、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代表产生共有五个阶段 (一)提出工作方案阶段 1.选举单位研究提出代表提名和选举时间表; 2.征求上级党委换届工作机构对方案的意见; 3.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或党员大会部署代表选举工作 (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阶段 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根据代表条件广泛酝酿提名; 2.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听取党支部第一轮酝酿提名及人选情况汇报,经过协商,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意向性名单; 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对第一轮提出的人选进行酝酿讨论; 4.选举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关于代表初步人选酝酿讨论及人选情况汇报,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下级党组织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进行沟通; 5.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1%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其中:设立党委(总支)的单位根据农场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把名额具体分配到各支部,由各支部酝酿提名,提名后支委会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报党委(总支),由党委(总支)委员会提出意向性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由党委(总支)委员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设立党支部的单位根据农场党委分配的名额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酝酿提名,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交支部委员会提出意向性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后由支委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阶段 1.选举单位提出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意见,召开考察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2.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进行认真全面的考察,广泛听取各方面 的意见; 3.选举单位就考察后的代表人选统一听取纪检组的意见,基层一线人选分别征求有关直属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阶段 1.选举单位召开党委会,在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将《关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预备人选名册》和《登记表》送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批复; 3.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采取一定方式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
(五)选举产生代表阶段 1.选举单位筹备党代表会议、支部党员大会; 2.召开党代表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将上级党委推荐代表人选和上级党委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会议进行充分酝酿,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3.起草《选举产生代表情况的报告》、《代表名册》和《登记表》报上级党委审批; 4.上级党委批准后,选举单位发出关于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选举代表产生阶段的有关要求: 1、上级党委对预备人选批复后,选举单位应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不能以委员会议的形式选举,也不能把名额分配到所 属党的基层组织分散选举 设立党委的单位要召开党代表会议: (1)党代表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党代表的构成党委委员、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模人物 (2)代表的产生: 一按照党员总数确定各支部出席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并分配至各支部;二是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高于代表30%的比例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由支委会按照高于21%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党委审批三是党委批复后由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席党代会代表。
设立总支和支部的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席芳草湖农场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2、代表的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其基本要求是: (1)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不能用举手表决、鼓掌通过等方式 (2)代表候选人名单要经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凡是多数人不同意或选举时得赞成票少于参加选举人数半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能列为候选人 (3)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权利在酝酿讨论代表候选人时,选举单位党组织要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当选举人对某些候选人提出疑问时,要认真负责地给予解释和答复 (4)代表的选举必须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差额比例控制在21% (5)选举人有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在选举过程中,绝不允许进行非组织活动,绝不允许搞贿选、参与拉票,绝不允许搞追查选票、虚报选票和打击报复等行为对有破坏选举行为的人,轻者要给予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党纪处分 3、选举结果报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后,选举单位及选举组织实施单位应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应报送的材料包括:《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等。
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应讲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情况,代表选举结果及代表构成情况等选举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典型事例等作为《报告》的一个附件材料上报字数为1000字左右,要求内容精练,重点突出,数据准确,不要面面俱到 篇二: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的主要程序 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代表的主要程序 一、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这里的应到会人数,即按规定需计算在应到会人数这内的有选举权的全体党员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处出学习或长期在外务工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二、通过选举办法本选举办法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拟制,提交本支部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表决通过。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总监票人1人)计票人由会议的主持人从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四、宣布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监、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安指定顺序投票 七、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选举结果的报批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出席镇党代会代表后,应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举产生党代表的会议形式、选举方式、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比例等,同时报送代表登记表 篇三:选举产生党代表的基本程序 选举产生党代表的基本程序 1、召开支委会议主要是传达镇会议精神参加人员为支委成员 2、召开“两推”会议即是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推荐票不能写上姓名,支委可以提供应选总人数两倍以上的口头建议名单推荐票人数最好的是等于但绝对不能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0%(目的是为了便于统计票数)。
参会人员为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包括非党员的村民小组长、先进群众代表4-10名;其中机关、部门支部为非党干部代表,人数1-5名 3、研究确定代表候选初步人选两推”结束后,支委与镇党委沟通,按多于该类代表名额的25%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初步人选,党支部要对代表候选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要填写好代表候选初步人选名册表(集体一份)和登记表(每人一份)参加人员为支委、驻队班子及党支部选举指导组成员 4、召开支委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支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多于应选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要进行不少于3天以上的公示,并同时报镇党委审查参加人员为支委成员 5、选举党代表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对候选人预备人 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党代表参加人为全体党员 选举党代表应注意的事项 1、镇驻队班子和选举指导组必须全程参与所挂点村有关党支部的选举工作,其将代表镇党委对支部的选举进行考察、监督、指导、考察 2、支委提出的推荐人选名单必须是2倍以上的口头名单,不能写出来。
3、推荐人选和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代表结构和妇女代表(其中妇女的代表正式候选人必有两名以上) 4、推荐票和选票都要当场计票,马上公布,为此要推选出监票人和计票人 5、以镇党委的名义对各支部的代表候选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名单只是各支部相应人选 6、正确把握好有效会议的人数,即是要有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参加会议才有效(应到会人数的说明附后) 7、在推荐会上,联系支部的班子应向全体党员说明:“根据各级党委的要求,一般支部书记都应选为党代表 各支部选举党代表应上报、存档资料 1、会议签到表; 2、会议记录本; 3、推荐票; 4、代表候选初步人选登记表;(上报) 5、代表候选初步人选名册表;(上报) 6、代表候选预备人选的公示;(上报) 7、选举票; 8、正式党员代表人选登记表;(上报) 9、正式党员代表人选名册表;(上报) 10、选出结果请示上报) 11、所有上报的资料都要电脑打印 镇党委应备的资料 1、代表候选初步人选考察材料;(各指导组负责完成) 2、代表候选预备人选的资格审查; 3、党代表选举结果的批复。
其它工作 1、县党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