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科长安之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_1.docx
3页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 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对业务范围内的平安工作负管理责任详细职责为: 一、组织或参加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参加制定、修订(编)矿井平安生产责任制; 2.参加审查矿井灾难预防方案和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参加审查科室、分管专业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协作矿总工程师建立健全矿井平安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参加制定矿井平安管理相关制度 二、组织或参加平安生产训练与培训,照实记录平安生产训练和培训状况 4.帮助科长组织制定矿井采掘方案和制度,检查指导科室人员平安培训训练和考核 三、监督落实重大危急源的平安管理措施 5.帮助科长组织编制矿井平安生产中长期(不少于5年)规划、年度平安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并督促落实 6.帮助科长组织审查矿井生产布局等系统的调整方案和灾后恢复生产等重大方案参加开展矿井隐藏致灾因素的普查和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7.帮助科长审查全矿井平安技术规程、平安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组织或参加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8.参加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煤矿火灾、煤矿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平安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9.参加制定矿井平安技术相关制度;监督检查平安技术规程、平安技术措施 10.参加平安生产标准化大检查、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水害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准时上报处理,消退事故隐患 11.参加落实全矿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及巷道支护设计工作,并对支护设计进行优化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2.帮助科长组织人员参加作业规程、措施编制的现场调研及作业规程和技术平安措施的会审及复审工作,提出编制及审查看法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3.参加制定矿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平安风险管控方案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帮助科长组织制定本科室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八、准时、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 14.准时、照实报告生产平安事故,协作事故调查工作 23.参加事故和灾难处理、抢险救援 责任追究 根据总则第六条及《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考核清单》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 3 页 共 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