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三篇.docx

8页
  • 卖家[上传人]:1520****498
  • 文档编号:367689679
  • 上传时间:2023-11-14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20.28KB
  • / 8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三篇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1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评估结果1内蒙古财经大学工商管理B-2内蒙古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C-3内蒙古财经大学统计学C-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2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均为预计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予以调整 三、招生专业及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招生专业和具体学习形式详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报考考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必须填写具体工作单位;复试时提交《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和定向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报名与考试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报考点 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并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中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和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的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和及时接受信息和邮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二)考试 1.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具体办法和复试参考书目另行通知)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并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按规定程序上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学制与收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统一安排住宿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学费为8000元/年;金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费12023元/年;审计、会计、应用统计、税务、资产评估、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旅游管理(非全日制)、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12023元/年;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20230元/年 非全日制专业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课形式为集中授课 九、奖助体系 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有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20230元,自治区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学业奖学金分三等级、人均8000元,以上奖项择优评定。

      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方有评选资格另外,我校还设有完备的“三助一辅”(助管、助研、助教、员)助学体系 十、其他 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活动,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十一、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我校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综合楼A座7楼722室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 邮政编码:010070 各学院研招咨询联系方式以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篇3 内蒙古财经大学(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内财大,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学校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先行先试合作院校项目、“双万计划”。

      学校始建于1960年,名称为内蒙古财经学院;1962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干部进修学院,1965年改为内蒙古财贸学校;1979年恢复本科招生,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建内蒙古财经学院;2023年学院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成立新的内蒙古财经学院;2023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23年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并入学院;202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 第 8 页 共 8 页。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