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子石化与德纳化工爆炸事故浅析.ppt
28页安全培训系列教程,事故案例分析,南京扬子石化 事故频发,南京扬子再遭“化工之痛”: 继2014年6月9日爆炸相隔不到一年 2015年4月21日早上6点左右,烯烃厂乙二醇T—430塔,即环氧精制塔发生爆炸,一人受轻伤,已送医院现场看不到明火,对大气未影响,没有废水外排,目前对水体没有影响4.21”扬子石化烯烃厂乙二醇装置环氧乙烷精制塔T-430爆炸事故发生事故的塔于2002年投产,具备年产5万吨的环氧乙烷生产能力基本情况:2015年4月21日凌晨5点左右,扬子石化公司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岗位人员听到现场有异常放空声,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环氧乙烷精制塔T-430塔顶安全阀起跳,按照操作规程对该塔进行紧急处理电议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塔再沸器附近着火,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6:04,塔内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一人轻伤,目前正住院观察,伤情稳定经初步分析,事故主要原因为T-430精馏塔压力测量引出导管部分堵塞,压力指示失真,操作员补充氮气,引发塔压超高, 致使安全阀起跳,再沸器上封头法兰处泄漏起火,造成精 馏塔爆炸南京化工园区德纳化工厂事故,南京化工园区德纳化工厂爆炸事故图片,“6.12”南京化工园区德纳化工厂爆炸事故事故经过基本情况: 12日21点15分左右,南京化工园区的德纳化工有限公司多乙二醇丁醚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相邻的六个储罐中的三个着火,着火的罐体每个容量约1000立方米,明火燃烧高度一度达到15米。
到23时许,火势一度难以控制,消防人员只能冒着生命危险,对罐体进行降温经过260多名消防官兵9个小时的紧张扑救,事故于13日凌晨5点50分处理完毕一名参与救援的消防队员和三名参与救援的工人有轻度灼伤目前,仍有两个消防中队在现场监护此事故已确定为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未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这是近两个月以来,南京发生的第二次化工厂爆炸事故全国安全总体形势,2012年以来,全国特大恶性事故以较大幅度逐年下降,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明显减少,2001年发生16起,今年到目前发生9起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增幅逐年下降在安全统计工作不断加强,统计真实性提高的情况下,今年前10个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虽同比有所上升,但增幅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20.1和1个百分点 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煤矿领域事故多发势头得到切实有效的遏制今年1至10月全国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42.45%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状况相对改善前10个月,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3.1个百分点水上交通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也有所减少消防安全方面,特大火灾事故逐年下降。
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出现稳定好转势头今年1月至11月,北京、天津、上海、青海4省、市未发生特大事故;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的工矿企业未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抑制频发事故出台的一些政策和法规,针对目前的安全形式,国家、地方出台了一些政策法规: 1、国家确定2008年为 “隐患治理”年,同时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 2、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从今年开始,要全面统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6环节的事故情况,弄清全口径危险化学品事故底数,为科学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考核指标提供依据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令)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等法,化工企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生产工艺本身具有危险性化工生产处于高温高压、连续反应状态所使用的原料和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如半水煤气、变换气、精炼气、合成气、液氨、甲醇、甲醛、乙醛、甲酸、硫磺、甲铵液、硫酸、氢气、氯气、氯化氢、乙炔、氯乙烯、氢氧化钠等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的还具有强腐蚀性,复杂的工艺流程,高度连续性等特点,对安全生产构成十分不利的因素。
因而应针对性采取措施实现安全稳定生产二、发展过快、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近几十年来,化工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化工企业增长速度太快造成物质、原料、材料供不应求,仓足拼凑投产,留下隐患不少的企业在进行扩建改造中,不按“三同时”要求,没有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增加了不安全因素三、企业管理不善,安全生产无保障化工生产特点决定了车间之间、岗位之间,必须有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因而对企业管理提出较高的要求但是由于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还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观念,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化工企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四、设备技术状况差,失修严重 化工企业设备多,管线复杂,加之在生产过程中忽视对设备安全管理,使设备超期股役,日趋老化,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五、员工素质差,违章违纪现象严重 企业的安全生产,关键在于企业各级领导是否自觉遵章守纪,重视安全大量事实证明:不少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没有按“五同时”要求去做,酿成事故工人素质差也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缺乏应有的化工知识和安全知识,违章违纪现象严重,增加了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六、组织制度不落实 由于企业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安全组织上未落到实处,导致事故发生频率增高。
其主要表现:a、安全网络未健立;b、安全机构未设立或运转未设立或运转不灵;c、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未落实;d、生产操作岗位安全规程不完善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案例: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事故经过】,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 5次较大爆炸,造成装置内2个塔、12个罐及部分管线、罐区围堰破损,大量物料除爆炸燃烧外,部分物料在短时间内通过装置周围的雨排水口和清净下水井由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污染事件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事故原因】,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 六是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事故责任追究】,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其中: 1. 王芳,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助理、苯胺二车间主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申东明,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对事故和水污染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给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于力,吉化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有关程序罢免其董事长职务 4. 贺荣芳,中石油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5. 段文德,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石油股份公司高级副总裁,对事故和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 吴扬,吉林市环保局局长,对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7. 王立英,吉林省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吸取教训】,1、组织制定、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2、认真扎实地组织职工进行岗位操作知识的培训; 3、认真、全面对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定期评审; 4、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落实 “三同时”,案 例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事故经过】,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
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置换完毕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事故原因】,(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分析判断,排除了化学爆炸和压缩机出口超压的可能,爆炸为物理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存在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二)间接原因: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该公司将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724万元),拆分为“化肥一厂造气、压缩工序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68万元)”和“化肥一厂合成氨及尿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56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于2006年4月26日和5月30日向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即开工建设,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属违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混乱该项目无统一设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组织项目建设,有的单元采取设计、制造、安装整体招标,有的单元采取企业自行设计、市场采购、委托施工方式,有的直接按旧图纸组织施工与事故有关的2号压缩机由沈阳金博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负责压缩机出口阀前的辅助管线设计项目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和安装试车前没有制定周密的试车方案,高压管线投用前没有经过水压试验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停止施工和停止试车的监管指令2007年1月,德州市和平原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该公司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立许可后,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才开始补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但没有停止项目建设7月7日,由德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立许可审查,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平面布置和部分装置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责令企业抓紧整改,但企业在未进行整改、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