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达国家扶挂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给我们的启示.docx
11页发达国家扶挂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给我们的启示 杨卫东(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0075)摘 要: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畏,将其纳入农业现代化体系,透过完整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积极扶植、建立纵向的农机合作社组织系统:通过一系列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合作社教育培训等途径,为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创造条件这些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Keys: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借鉴农业机械化是衡量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约为49%,相当于欧洲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扶持农机合作组织,促进农业机械化的经验和措施,对加快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国家财政在2008年对农机补贴40亿元,2009年又增加到100亿元但是,如何结合我国农村社会现实,加强农机合作社理论和机制方面的研究,探索具有适应农村发展的农机合作组织发展道路,使国家惠农政策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课题本文在介绍国外农机合作组织的基础上,总结其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一、国外农机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发达国家大多在20世纪40-60年代就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
在实现农业机械化、现代化过程中都非常注重农业机械合作共享,并将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融合在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之中农机合作社主要有三大类:一是以美国、加拿大、巴西为代表的农场主合作社;二是以德、法国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三是日本、韩国、以色列为代表的社区性合作社下面着重介绍几个主要发达国家的农机合作组织发展情况一)美国的农机合作组织美国农业生产在20世纪40年代就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农业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美国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大,农业机械装备水平高,实行公司核算,科学种植,生产效率高农业合作社遍布美国各地,一体化服务特征明显为解决单个农场难以办到的事情,非盈利性农机合作社应运而生主要任务包括:一是销售和加工服务;二是供应服务;三是信贷服务各种组织包括农机协会、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等农机经销商是联系农机企业和农户之间的中介组织,既开展农机推广工作、经销农机产品,也开展农机具使用租赁活动美国发展成当前世界农业强国,政策支持和法律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和保护较多,如休耕补贴、价格保护、作物保险制度等;二是在财政上对农业给予大量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教育、科研、推广工作有足够的经费运行;三是重视农业教育、研究和推广,农业部农业研究服务中心是指导、协调管理本国农业项目服务的机构,每个州至少有1个点。
中心经费充足,由联邦政府拨款,每年达到8亿美元,50%用于作物生长研究,30%用于畜牧业研究,20%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有专人负责农业机械化工作,各州立大学也有专门的农业机械化研究部门州立大学是美国地方教育、研究和推广的重要力量,把教育、研究和推广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四是开拓国际市场二)德国的“农机环”“农机环”(又译为农业机械网、农机圈)是德国联合使用农业机械合作组织的主要形式,是专业化很强的农业机械服务合作组织,由一些颇具财力又懂得农机专业知识的人大量购买农机出租给农民,或者直接为农民承包完成某些农活,按使用农机的种类、耕地面积和所花费的时间收费1989年全国有178个这类组织,目前发展到280多个,覆盖全国农业用地的40%以上农民购置的农业机械,除自己使用外,还让其他社员使用,按马力大小、使用时间收费,统一核算德国农户经营规模小,经营规模和资金都有限,没有能力购置全套农机具,同时农机闲置时间也长为保证小农户实现机械化,降低成本、提高农机效率,德国积极推广农机环这一合作形式,政府对农机环给予大力扶持,主要政策有:1.对合作社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并第1年补贴管理费用总额的60%,第2年补贴40%,第3年补贴20%,补贴总额要达到合作社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的25%;2.对农民合作购买大型农机给予资金补贴等优惠待遇;3.政府每年向本国高等合作学院(系)拨款,培养合作社人才,提高他们的组织服务能力;4.明文规定,农民用的柴油半价供应,政府实行23%-50%的价格补贴,国家对农民购置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给予低息贷款,农机厂商也采取不同的价格手段来吸引农民购买农机具。
例如,现金支付优惠价格、赊销价格、分期付款价格和冬季购买价格等三)法国的“居马”法国是欧洲农业大国,农业政策的重点之一是加速土地集中、扩大农场规模,同时又限制大农场无限扩大、鼓励建立适度规模的中型家庭农场及其组合为提高农机具的利用率,法国鼓励建立“居马”(CUMA)共同使用农机设备的合作社在战后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农业机械取代了畜力和手工劳动,为了解决购买昂贵的农机设备的资金困难.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集体购买和共同使用农业机械,于是逐步形成了“居马”这种专门合作社据统计,1983年法国共有l万个,入社农户约25万个,规模一般为300-500公顷,占农户的20%各省组成省“居马”联盟,在中央组成全国农业生产资料合作联盟,目前它领导和管理全国90%以上的“居马”,代表全国的“居马”与政府、科研和发展机构、农业信贷银行打交道居马”能享受免交一切赋税的优待,还能获得优惠贷款成立时可获得一笔约占最初投资15%左右的补贴,在山区和困难地区,这项补贴可增至40%-50%;在购置新设备时,根据各地条件,可获得20%-40%的支援;此外,经费和设备投资主要是由农业银行贷款,其利率高低因地区差别和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差异较大,这类合作组织80%经营土壤改良和收获机械。
四)日本的“农机银行”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是日本广泛存在的农业合作组织,在日本农业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农业协同组合分为综合农业协同组合和专业农业协同组合农业机械银行是专业农业协同组合之一日本农户经营土地规模较小,农业机械的使用时间和使用率不高1972年起,由国家拨款补贴成立农业机械银行,它的职能是配合农业机械作业的受托和委托,同时促使空闲机械的租赁,组织受托人员小组,设置设施以配备经登记的机械与此同时,加强农业团体与农业机械银行的配合农业机械银行向农民提供农业设施使用时,与市场上提供的设施使用业务不同,表现在实行低收费原则农业机械银行这种做法投入资金少,使用效益高,作业成本低,社会效益显著,得到日本政府的支持,1978年在东京开始推广目前,在全国已有1000多个这样的“农业机械银行”组织五)韩国的农机合作组织20世纪60年代以前,韩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50%以上,农业广泛使用人畜力劳动随着农业劳动力大量向工业和都市转移,在政府的扶持政策下,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全面发展,到了90年代,基本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大量短缺的问题目前,农业机械化程度达98%以上韩国从中央到道(省级)、郡(县级)、邑和面(乡级)都设有完整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农业机械化的管理,人员属国家公务员。
除政府设有完善的管理服务部门外,韩国还设有半官方组织韩国农业机械协同组合是由韩国农机企业组成的一个半官方机构,一方面将农机企业联合起来,代表农机企业向政府提出有利于农机发展的政策建议;另一方面又使农机企业形成合力,一致参与国际竞争韩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完全是在政府的投入和支持政策下发展起来的一是优惠贷款政策在韩国,农民购买农机,只需要首付20%—30%的资金,其余可全部采用抵押的方式贷款一般以耕地为抵押,5-8年还清,利息远低于工业贷款,年利率一般为4.5%,非农商业贷款一般为6.5%二是农机用油免税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进行农田作业,只需支付无税价部分,一般仅为有税价的40%三是财政扶持政策1996年以前,韩国政府对农民购买农机实行财政补贴政策,根据机型和资金的不同,最高的补助比例可达价格的50%四是农民免费培训和农机免收修理费的政策韩国农业机械使用培训的普及面很广,基本上不存在不经过培训的农机使用者对农业机械的维修也有较好的政策,只收换件费用,不收修理费二、国外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及启示纵观世界各国农机合作组织发展道路,我们发现其中存在一些相同或相似的发展规律,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一)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了农业现代化体系。
众所周知,农业机械化是衡量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发展农机组织对于促进劳动力转移,全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应对人口老龄化都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各国把农机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机使用水平作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立法为农机合作社的活动提供法律保护,积极鼓励农民加入各类农机合作社二)完善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综合运用减税、低税、免税政策、补贴政策等政策工具,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长期、有效支持在这方面,美国可谓最具代表性美国农业区域化发展、机械化种植、社会化服务水平相当高,促进了美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合作社遍布美国各地,农机以及各类农业服务组织提供各种服务,为降低生产成本,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除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外,美国政府对农业一直采取了支持和保护政策,从生产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直至市场销售阶段均有详细支持政策,使农业成为美国在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之一三)政府通过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重视合作社教育培训等途径,为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创造条件农业生产在大多数国家都以个体经营为主,通常规模小,所以政府重视促进土地经营适度规模化,如德国、日本和法国;同时,又防止规模过大、出现垄断经营规模化经营。
这样既有利于农机使用、提高生产效率,又确保农产品市场公平竞争另外,为保证农机组织自我生存、自我发展,提供大量专业教育和培训四)积极扶植、建立纵向的农机合作社组织系统,解决贷款担保,沟通与政府关系等基层合作社无力解决的问题为解决个体农户经营规模小、经营风险承受能力弱的问题,各国采取了各种措施推动农机组织发展,依靠农机合作组织促进农业经营者与金融、农机生产企业、政府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确保农机合作组织切实发挥其作用五)设有完整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为全面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率,各国设立相应的农业行政管理机构这些机构通过包括农机合作组织在内的形形色色的农业合作组织发挥指导、扶持、服务职能,为政府惠农政策制定、支农服务延伸乃至农产品市场开拓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促进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我国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快速发展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至2009年3月底,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3.91万户,有5.3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种植业,占实有总户数的38.62%;4.39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养殖业,占实有总户数的31.58%;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农机专业户400万个,占农机户总数的11%。
农机机构包括国家、省、地、县、乡五级农机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了不同层次的农机管理、推广、科研、生产、鉴定、教育机构,有力促进了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尽管如此,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例如,农机装备“三多三少”的问题(即小型机械多、大中型机械少,动力机械多、配套农具少,低档机械多、高性能先进适用机械少),能够提供耕、种、收、初加工“一条龙”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或大户则更少,等等这显然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因此,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搞好社会化服务,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障,而其最佳组织形式是组建农机生产合作社(陈巳,2007)从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出发,结合发达国家成功经验,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