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两案九制”11篇.docx
61页学校“两案九制”11篇[篇一]学校“两案九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阔师生的生命安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请各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干部遵照执行 一、晨午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保障师生员工安康安全 二、晨午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校长负总责,保健老师、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午检内容: 晨午晚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和中午、晚上在校时,由门卫处、班主任、班长、安全员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开展了解和检查晨午晚检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病症 2、家人、离乡返乡与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情况,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病症、就诊检查情况 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学校在校级干部初步筛查的根底上,由处室负责人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开展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开展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应通过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保健老师联系检查,予以处理 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病症的学生及教职工,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师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每日开展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及时报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责任人: 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
学校保健老师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病症和体征的学生开展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开展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处室和班级,将视情节,对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篇二]学校“两案九制”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师生的身体安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二)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安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卫生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调查和处理,承受市教育局、卫健委、疾控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敦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安康危害事件 六、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开展初步核实,确认后由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报教育局和当地疾控机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疫情未经当地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病症、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开展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开展记录 1.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开展,由班主任或班 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开展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安康状况。
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主要病症、确诊时间及诊疗情况 (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局报告: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 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病症;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等)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学校晨午检制度(参考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安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教师及每日值班领导 (一)班主任每日早午自习(寄宿制学校早午晚自习)或早午晚第一节课前按晨午晚检要求对学生开展检查,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安康状况 (二)晨午检情况要认真真实记录,有异常变化要及时报告; 二、晨午检内容:测量体温,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安康状况、登记因病缺勤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病症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病症等信息。
晨午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病症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 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常规晨午检《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晨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 2.班主任因事外出时晨午检相应工作提前委托跟班老师负责 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咳嗽、皮疹等病症,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 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安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病症、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
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 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开展每日追踪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 9.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开展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 报告 10.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开展消毒处理 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敦促年级 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参考模板) 为保障广阔学生的身体安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口头请假或请假,班主任应将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表》上 二、对于因病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 病因,包括发病时间、病症、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开展追踪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对追踪情况开展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担负 三、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及时将统计结果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 四、凡在校学生确诊患有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将患病学生送至相关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学校应做好诊断证明复印件留档和情况上报工作 五、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患病学生在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