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汇编【10篇】.docx
11页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汇编【10篇】 目录 1.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2.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重要性 3.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方案 4.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10篇】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这些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规使用,其核心目标是防止滥用、误用和非法流通这些药品可能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因其潜在的危害性和严格的法规要求,需要特别的管理措施 包括哪些方面 1. 药品采购:所有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法规,从合法渠道获取,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核 2. 储存管理:特殊药品需在特定的储存条件下存放,如温度控制、防盗设施等,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3. 分发和使用:制定详细的处方和使用流程,医生需根据病情合理开具,护士需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4. 废弃处理:对过期或废弃的特殊药品,应有专门的回收和销毁程序,防止流入非法市场 5. 记录与监控:全程记录药品的流转,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追踪。
重要性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保护了公众的健康,防止因不当使用导致的伤害;另一方面,它维护了医疗系统的公信力,防止药品滥用引发的社会问题;此外,它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了医疗机构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建立完善制度: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涵盖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明确各部门职责 2. 培训教育: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特殊药品管理培训,提升他们的法规意识和操作技能 3. 技术支持: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药品管理的电子化、自动化,提高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4. 监督检查: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5. 协同合作:与药监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确保管理制度的合规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特殊药品管理体系,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也为医疗机构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特殊药品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障特殊管理药品的安全 2. 依据 2.1药品管理法律 2.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3特殊药品的相关规定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按规定购进特殊管理药品 3.2质量管理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质量确认、信息上报、运输证明办理。
3.3仓储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收货、储存、养护、出库复核 3.4销售部负责按规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 3.5运输部负责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 4.适用范围 适用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运输和销毁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及监控 5.内容 5.1特殊管理药品的概念 5.1.1特殊管理药品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5.1.2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隐僻的药品 5.1.3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按其使产生依赖性和危害性健康的程度分为一类精神药品或二类精神药品(使精神要药品和麻醉药品目录) 5.1.4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5.1.5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知己或者其标记药物 5.2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管理 5.2.1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的规定 5.2.2购进部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特殊管理跑品的购进管理工作,并严格审核供应单位资格。
5.3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验收管理 5.3.1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 5.3.2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在符合要求的专库或专区验收,实行双人验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4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管理 所有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储存在具有安全设施的专用仓库(或专柜)内,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和专账记录,并实行色标管理和效期管理 5.5特殊管理药品的养护管理 5.5.1养护工作执行本企业《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5.5.2药品养护人员对特殊管理药品进行养护检查是,必须有专职保管员在场 5.6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管理 5.6.1销售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凭借升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或“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并只能按照限量供应的规定,销售给县级(含)以上的医疗机构,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罂粟壳可供应医疗单位配方使用和由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供应 5.6.2二类精神药品可销售给医疗机构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营企业。
5.6.3医疗用户毒性药品可销售给医疗机构和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向科研和教学单位销售毒性药品时,必须凭借购买单位的证明并经其所在地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5.6.4放射性药品必须凭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凭借升级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发给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办理订货 5.7特殊管理药品的出库和运输管理 5.7.1特殊管理药品出库时,必须严格执行本企业《药品出库复核、运输管理制度》,发货时实行双人复核 5.7.2本企业自运或办理托运特殊管理药品时,必须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5.8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5.8.1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5.8.2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时,应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由其派人现场监督销毁 5.9进口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执行规定。
5.10凡违反制度规定的,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一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国家规定有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药品零售医院药房可经营的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配方用毒性中药品种、麻醉中药品种和二类精神药品 2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从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医院药房购进,并指定专人负责 4购入的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人进行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最小包装 5 特殊管理药品应在到货后5小时内验收完毕 6特殊管理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警示语或警示说明 7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保管、专人管理和专帐记录。
8其他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应配备安全防盗措施 9 特殊管理药品出库上柜台时,应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10 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凭盖有医疗单位原印章的医生处方限量销售,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1 二类精神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必须载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处方不得涂改家庭住址和联系;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2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每张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不得单独配方;调配处方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 并由配方人员和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审定后再进行调配;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3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的报告、确认、报损、销毁等均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14 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永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现场监督销毁,销毁工作应有记录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2】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手术室补充注射用麻醉药品时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同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更换,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药品监督部门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9.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学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3篇】特殊药品储存、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特殊药品的存储、管理、使用制度,参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相关条例,特制定巨鹿县医院特殊药品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