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剖析苏联解体与民族问题的关联性.doc
3页剖析苏联解体与民族问题的关联性 剖析苏联解体与民族问题的关联性预读: 摘要:相关文章:美苏文化差距对冷战科学解释以及历史解浅谈希腊理性思维文明发源阶段性理论深究工业化以及英国古代罗马与中国的交印度民族主义的兴起小议日本隋唐史研究探索现代中美史研究博洛尼亚历史保护的剖析全球化时期的红剖析近代早期英国国剖析苏联解体与民族问题的关联性范文1991年底,世界上第一个且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在没有战争和外敌入侵的情势下自行解体,令世人震惊与沉思.十年来,国内外学者对苏联解体的根源进行了多方面研究,观点纷呈,智仁互见.总体上大家都认为苏联解体是苏联社会危机(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意识形态诸方面)总爆发的结果.笔者也持此观点,但笔者不同意有的论者所说:“至于苏联的瓦解,也不是如同某些苏联问题专家所言,是导因于境内的民族紧张情势,虽然这的确一直是苏联的隐忧之一.促使苏联瓦解的真正关键,应该是它所面临的经济困境.”“苏联国际地位的下降,虽然助长了某些民族主义情感强烈的共和国的分离主张,尤以波罗的海诸国和格鲁吉亚为最——立陶宛首先一试,于1990年3月挑衅地先行宣布独立——苏联最后的解体,却不是来自民族主义的压力.”笔者赞同法国史学家埃莱娜·唐科斯和日本学者谷烟良三早在苏联解体前所提出的观点,前者指出:“在苏联面临的所有问题中,最急需解决而又最难解决的显然是民族问题.像它所继承的沙俄帝国一样,苏维埃国家似乎也无法走出民族问题的死胡同.”后者强调,“民族问题已成为左右苏联对外行动的危险因素,也是从内部动摇苏联体制的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导致苏维埃帝国的崩溃.”的确,苏联解体虽由多种因素所致,但民族问题是一个起关键作用的深层次的因素,值得进一步探讨.一、苏联是在沙俄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以民族为特征的联邦制国家.因而,苏联民族问题由来已久.从1547年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称沙皇建立沙皇俄国开始到1917年被推翻,在长达370多年中,沙俄先后兼并了外高加索、中亚、波罗的海沿岸国家、西伯利亚和远东等地,使其版图扩张了8倍,征服的民族达120多个.为巩固其野蛮统治,历代沙皇均对被征服的民族实行残酷压迫与奴役,极力煽动大俄罗斯民族沙文主义情绪,唆使俄罗斯人鄙视、仇恨、欺压非俄罗斯民族.非俄罗斯地区的一切重要职务都由俄罗斯人担任,俄语为官方语言,禁止用非俄罗斯语出版书报,学校禁止用非俄罗斯语授课,非俄罗斯民族被迫俄罗斯化,并经常遭到蹂躏和屠杀,致使沙皇俄国成为世界历史上民族矛盾最深厚的国家,是名符其实的“各族人民的牢狱”.十月革命虽然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但是旧俄疆域上形成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体及其民族问题却历史地遗留给了苏联.苏联党和国家为解决民族问题作了不少努力,也曾取得一些成绩,但由于历史上传袭下来的民族问题的严重性和民族关系的复杂性,加之苏联在处理民族问题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上的失误,使民族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苏联存在的70年中,其民族问题可谓头绪纷繁、盘根错节,大致可概括为四种类型.一是俄罗斯民族同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俄罗斯民族是苏联人数最多的民族,约占苏联总人口的50%略强,多数居住在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境内.由于历史原因,也有不少俄罗斯人散居在少数民族地区.据统计,俄罗斯人在14个非俄罗斯共和国的人口中平均占19%.俄罗斯民族同当地民族的关系遂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俄罗斯人常被少数民族指责为“占领军”、“殖民者”,而俄罗斯人则感到愤怒,认为俄罗斯对其他民族承担了过多的义务,吃了亏还要挨骂,这是不公平的,因而从1990年起,《俄罗斯文学报》等报刊发出了要求俄罗斯与其他共和国分家的呼声.二是加盟共和国内民族之间的矛盾.在一些加盟共和国内,除少数民族与俄罗斯民族间存在矛盾和冲突外,在非俄罗斯民族中也存在着由争夺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而产生的各种矛盾.例如,摩尔达维亚加盟共和国一再要求把摩尔达维亚语定为国语,并把摩文的斯拉夫字母改为拉丁字母,该共和国议会已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但这又引起当地讲俄语的居民的反对,他们纷纷组织罢工抗议.摩尔达维亚境内的加告兹族人总数只有16万,可谓“少数民族中的少数民族”,他们也害怕自己的语言被摩语同化,因而也集会游行,要求成立加告兹自治共和国.此外,有些民族地区与加盟共和国当局之间也是矛盾重重.虽然苏联宪法规定,根据各少数民族人数的多少和其他条件分别成立加盟共和国、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民族区,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加入所在的加盟共和国,并且通过加入一个加盟共和国的形式加入苏联,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的少数民族自治共和国或自治州却要求脱离加盟共和国.例如,格鲁吉亚加盟共和国境内的阿布哈兹自治共和国和南奥塞梯自治州都出现了要求脱离格鲁吉亚的集会游行.三是加盟共和国之间的民族矛盾.苏联的加盟共和国是以一个较大的民族为主,伴之以其他民族而组成的.一些加盟共和国之间实际上就是民族之间,由于历史积怨、宗教对立、领土纠纷或现实利益冲突等原因而存在着矛盾.如俄罗斯与乌克兰之间关于克里米亚半岛、科利沃尔斯、顿巴斯地区的争端;俄罗斯与哈萨克之间关于坚季兹湖地区大片领土的争端;俄罗斯与白俄罗斯之间关于威特比斯州3个区、哥美里州6个区及斯摩棱斯克州的哥列茨基等地区的争端;俄罗斯与爱沙尼亚之间关于普斯科夫州的楚德湖和纳尔瓦河地区的争端;塔吉克和乌兹别克之间关于撒马尔罕和布拉市的归属问题的争端等等.这类民族矛盾最典型的是南高加索地区的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两共和国之间围绕纳戈尔诺——卡拉巴赫自治州的归属问题而出现的武装冲突.1987年秋,阿境内主要由亚美尼亚族组成的纳卡州认为本民族遭受歧视而提出脱离阿塞拜疆共和国、加入亚美尼亚共和国的要求,得到亚美尼亚的全力支持而遭到阿塞拜疆的坚决拒绝.阿塞拜疆人涌入纳卡州,与当地的亚美尼亚人发生暴力冲突,造成26名亚美尼亚人和6名阿塞拜疆人死亡,近200人受伤的流血惨案.苏联中央政府调动军队制止了冲突.1988年3月,苏联最高苏维埃宣布拒绝亚美尼亚的要求,同年7月12日,纳卡州苏维埃投票决定脱离阿塞拜疆共和国,苏联中央政府和阿塞拜疆均不予认可.此后,阿、亚两族之间的敌对活动不断升级,冲突亦蔓延至其他城市.1990年1月,苏联最高苏维埃宣布部分冲突严重的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并派苏军和内务部队赶赴当地恢复和维持秩序.此后局势非但没有根本好转,矛盾反而加深.1991年苏联解体后,纳卡州归属问题遂成为阿、亚两个独立共和国之间的争端.表面上看,这属于领土之争,而实质上,围绕这一问题的矛盾却发展为把矛头指向中央、反对苏维埃、要求退出联盟的政治斗争,而且,南高加索地区的民族冲突具有一个显著特点即采取了武装暴力的方式.四是加盟共和国与联盟中央的矛盾.这一矛盾主要表现为加盟共和国争取自主权和要求独立.最为突出的是波罗的海沿岸的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三个加盟共和国.这三国虽是小国,但地处战略要冲,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与北欧国家相近,在历史、文化、宗教等方面与西方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是根据1939年8月23日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及秘密议定书而并入苏联版图的.并入苏联后,由于受全国政治经济体制的制约和各共和国之间“平调”政策的影响,三国发展缓慢,与北欧诸国的水平相差甚远.因此,三国认为,并入苏联给他们造成巨大不幸.于是从1987年起,每年的8月23日三国民族主义者都在各自的首都举行大规模集会游行,打出以前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旗帜,谴责苏德条约及其秘密议定书导致了苏联对当时独立的三个共和国的占领,要求更多的自主权,直至脱离苏联.1989年8月23日,这三国利用苏德条约签订50周年之际,举行了有百万人参加的“波罗的海之路”的示威活动,示威者手拉手组成了连接三国主要城市,长达650公里的人链,表明脱离苏联而独立的决心,煽动起十分激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波罗的海地区民族主义运动的特点是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而且三国协调行动、步调一致,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政治运动.不过斗争的方式与前述纳卡问题不同,没有发生武装冲突,而是以集会、示威、游行、立法等和平途径为主.二、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民族问题,而只有当这些问题尖锐激化到无法解决的地步才会危及社会的稳定甚至国家的统一.苏联也不例外.那么,是什么原因使苏联民族问题激化并进而导致了联盟的解体?不少学者认为,其源盖出于戈尔巴乔夫推行错误的改革和国际反动势力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笔者认为,比较而言,下列因素更为重要.(一)背离联邦制原则,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制,加深了各共和国与联盟中央的矛盾.苏联的国家体制采用以民族为特征的联邦制.1922年12月30日苏联成立时由俄罗斯联邦、南高加索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4个苏维埃民族共和国组成,这4个加盟共和国是以一个主体民族的名称来命名的.1924~1940年,苏联发展成为16个加盟共和国,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1991年苏联解体时是由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乌兹别克、吉尔吉斯、塔吉克、土库曼、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摩尔多瓦、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这15个加盟共和国的国名也都是以一个主体民族的名称来命名的.苏维埃联邦制是列宁的一大创造.十月革命前,列宁一直坚持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应建立民主集中的单一制国家,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仍然采用联邦制是历史的倒退,因而反对建立联邦制国家.十月革命胜利后,由于国内外出现十分尖锐和复杂的形势,列宁改变了原来的主张,转而认为建立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统一的联邦制国家是适宜的.因为列宁看到,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过程中,被压迫民族表现出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建立了各自独立的苏维埃共和国.在此情况下,若再坚持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国就易使少数民族产生误解和不信任,加之协约国为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进行了联合武装干涉,如不建立各民族联合统一的联邦制国家,就有被敌人各个击破的危险.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行联邦制的条件下,列宁还特别强调两点:其一,为体现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各苏维埃共和国应以完全平等的主权国家自愿联合组成苏维埃共和国联盟,各共和国实行民族自决,有加入和退出联盟的权利.其二,联邦制是向民主集中的单一制国家的过渡形式.但从斯大林开始的苏联领导人却片面理解列宁的联邦制思想,把建立联邦制国家看成仅仅是为解决当时复杂民族问题的权宜之计,利用列宁关于联邦制是向集中制过渡形式的观点作为实行中央高度集权体制的依据,从而背离了联邦制原则.从表面上看,1924年、1936年和1977年的苏联宪法均重申了苏联成立宣言和联盟条约的精神,明确规定苏联是各主权苏维埃民族共和国的联盟,苏联保护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国家地位,加盟共和国独立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利(典型的是联合国成立时,乌克兰、白俄罗斯也作为联合国的创始国,并且长时间在联合国派有外交代表),并可以自由退出苏联.这种双重主权国家的规定,在世界上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是独一无二的,似乎苏联加盟共和国的权限很大.而实际上,从1922年至20世纪80年代末,没有一个加盟共和国可以自由退出苏联,而加入苏联的共和国也不全是自愿的,如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三国以及完整的乌克兰、白俄罗斯和摩尔达维亚三国加入苏联就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至于宪法赋予加盟共和国所享有的独立行使经济、财政、内务、司法、文化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检查监督和民族事务等方面的权利,也几乎是有名无实的.因为,列宁去世后,斯大林违背了列宁坚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逐步加强了个人集权地位,形成了党内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同时,斯大林又把党和国家混为一谈,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把党内高度集权集中的组织领导体制推行到国家体制上,形成了高度集权集中的国家体制.后来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进行了改革,但并没有改变斯大林时期形成的党和国家高度集权集中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联邦制原则名存实亡.在经济上,联盟中央通过由它直接管理的联盟部及联盟——共和国部,控制了共和国的绝大多数企业和资产.如斯大林时期,联盟部所属企业占全苏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