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报关员复习笔记:关税和其他税费的计算.docx
6页2022年报关员复习笔记:关税和其他税费的计算一、商品分类 进出口商品分类是海关税则的根底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税则都是依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以下简称为《协调制度》或HS,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名目》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名目》的根底上,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名目而制订的一个多功能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名目)的商品分类名目制定的中国海关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依据《协调制度》名目的分类原则和内容,实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名目,这是加快海关业务制度改革,促进海关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协调制度》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精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主要是由品目和子目组成,即各种各样的商品、名称及其规格,计7000多个8位数商品号列,分布于99章,22类项下,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是有肯定规律的从类来看,它根本上是按生产部类来分类的,马上同一生产部类的产品归在同一类里。
从章来看,它根本上是按商品的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分类的而每章中各品目的排列次序一般也是按动、植、矿物质产品挨次排列,而且较为明显的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详细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它的品目号列是用4位数码来表示,前两位数字是工程所在的章,后两位数字表示工程在有关章的排列次序 我国目前实施的税则中对商品的分类,全部采纳了《协调制度》名目中对商品的分类原则、构造和全部商品名称我国1996年版的税则将商品分为22大类,同时又依据中国进出口商品构造的特点、关税政策及海关统计的需要,将《协调制度》原有的6位数编码扩大为8位数编码, 第1章至第97章(其中第77章为空章)的前6位数码及其商品名称与《协调制度》完全全都,第7、8两位数码是依据我国关税、统计和贸易治理的需要细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商品号列称为税号,为征税需要,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名目》中的商品号列称为商品编号,为统计需要,每项商品编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其次十二类(内分第98,99章) 例如:编码0 3 0 1 9 2 1 0----鳗鱼苗 二、税则归类 税则归类指根据税则商品分类名目的分类规章,将进出口商品归入税则中适合的税目,以便根据该税目的适用的税率计征关税。
由于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变化日新月异,因此,要把每一种进出口商品精确地归入税则中适合的税目,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税则归类有肯定的规章,其总规章是《协调制度》中所制定的最为根本的商品归类规章,共规定了6条根本原则 规章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便利而设计;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和章注无其他规定,应按以下规章确定 规章二: (1)品目所列货品,应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根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2)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货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局部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章三归类 规章三: 当货品按规章二(2)或由于其他缘由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章归类: (1)列名比拟详细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假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局部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具体,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详细; (2)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假如不能根据规章三(1)归类时,在可适用本条款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根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3)货品不能根据规章三(1)或(2)归类时,应按号列挨次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品目。
规章四: 依据上述规章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品目 规章五: 除上述规章外,本规章适用于以下货品的归类: (1)制成特别外形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相机套、乐器套、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假如与所装物品同时进口或出口,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根本特征的容器 (2)除规章五(1)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进口或出口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假如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不受本款限制 规章六: 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多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解释以及以上各条规章来确定,但子目的比拟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展除《协调制度》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章 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时,应当做到: (1)清晰进出口货物的名称,按税则类、章注的要求,正确填制 (2)填明货物的规格、用途和性能 (3)对由多种材料制成的物品,要报明组成该物品详细材料及其成分比例 (4)进口货品的散装件,要填清是否是整套散装,如是关键零部件要写明零部件的详细名称。
三、进出口税率的运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 中国进口关税税率采纳复式税则制,其税率设有两栏,一栏为优待税率,一栏为一般税率 1.暂定最惠国税率优先于最惠国税率执行;按协定税率、特惠税率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商品时,取低计征关税;按国家优待政策进口暂定最惠国税率商品时,按优待政策计算确定的税率与暂定最惠国税率两者取低计征关税,但不得在暂定最惠国税率根底上再进展减免 2.对于无法确定原产地的进口货物,按一般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某些包装特别的货物(如中性包装)经查验又无法确定原产地,除申报时能供应原产地证明的仍可按其原产地确定税率外,一律按一般税率计征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