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象资料提供和使用协议》.doc
3页《气象资料提供和使用协议》编号:为保证气象资料的安全管理,提高气象资料的使用效益,依据《气象法》 和《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签订气象资料提供和使用协议如下:第一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气象资料申请和提供登记表》中的“提供资 料清单”所列的气象资料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气象资料,仅限于《气象资料申请和提供登记 表》中的“使用本资料的用户名单”人员使用,为最终用户第三条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偿或无偿转让从甲方获得的气象资料,以 及由这些气象资料经单位换算、介质转换或者量度变换后形成的新资料,也不得 用于经营性活动第四条 乙方不得私自向国外提供、或者在与国外有关机构和个人的合作中 提供从甲方获得的气象资料,严禁资料流失,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第五条 乙方应在所产生的成果中注明资料来源,并寄送成果样本到甲方 第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列第二条至第四条的规定,将由有关气象资料主管职 能机构按照《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的相关罚则给予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七条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本协 议,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说明理 由、递交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甲方应及时将资料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二次生成产品反馈乙方,并 于每年11月30日前反馈本年度气象资料使用效果和保管情况第九条 本协议自资料提供日起生效本协议正式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甲方: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签章) 乙方: (签章)代表人: (签字) 代表人: (签字)《气象资料内部使用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气象资料内部使用的安全管理,提高气象资料的使用效率,发挥气 象资料的应有作用,依据《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和《涉外提供和使用气象资 料审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经与气象资料使用人(以下简称:使用人)协商, 签订《气象资料内部使用安全责任书》(简称,《气象资料安全责任书》),具体内 容如下:一、 使用人承诺遵守《气象资料内部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有责任 和义务对气象部门内部使用的气象资料进行安全保管二、 使用人为气象资料的直接使用者,未经中国气象局或省级气象资料主管 职能机构批准,不得将其获得的气象资料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转让(包括 有偿或无偿,任何单位或个人)三、 使用人要按照《气象资料内部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气象资料 的安全保管,获得的气象资料不得与广域网、互联网相连接。
气象资料保存和使 用不得脱离本单位业务和科研环境四、 气象资料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凡违反本协议规定和《气象资料安 全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要按照《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十七条、 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对气象资料使用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五、 《气象资料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六、 《气象资料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气象资料提供单位、使用人 存档备查使用人单位:(盖章)单位领导:(签字)使用人:(签字)联系:通信地址:签订日期: 年 月日气象资料申请和提供登记表申请人姓名冈位职称(务)电 话e-mail单 位负责人姓名申请资料清单(站点,要素,时次\日\月\年,时段)及用途:1、所需资料:2、资料用途用户单位意见:经认真审查,该申请提出的使用气象资料清单和申请理由合理用户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