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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教育情况与发展构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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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数民族教育情况与发展构思少数民族教育情况与发展构思 2013/10/22 一、新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1.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为了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2003年秋,新疆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当年中央财政拨付1.4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000万元,为208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和教材费,向贫困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2008年又在城市中小学免除了学杂费,实现了义务教育的全面免费2006年初,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自治区本级和地(州、市)、县(市)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和自治区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投入,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从原来的500元/每生每学年提高到1000元/每生每学年,初中从原来的750元/每生每学年提高到1250元/每生每学年;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小学由生均300元提高到400元,初中由生均500元提高到600元。

      2012年新疆区内初中班和新疆区内高中班年生均经常性费用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达到7000元和8000元[1]2006~2011年,新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投入经费98.9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70.57亿元,自治区本级资金20.47亿元,地县财政资金7.91亿元2.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合力推进,基层群众热心支持,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形成了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疆双语教学工作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教育部领导多次组团到新疆进行调研,指导新疆双语教学工作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下发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新疆双语教学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保障双语教学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而把双语教学工作提升为国家战略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把双语教学工作摆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2004年以来,相继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自治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单列机构和编制,统筹管理全区双语教学工作。

      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双语教学从幼儿抓起、从教师抓起的工作思路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和制定推进双语教学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发展目标,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政策措施在各方的合力推动下,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尤其是学前“双语”教育发展迅猛从2008年起,国家在新疆实施了“新疆少数民族‘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和“新疆少数民族学前‘双语’发展保障工程”2008~2012年,国家和自治区共投入50亿元,在七地州及九县市(即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等七地州所属县市以及托克逊县、吐鲁番市、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温泉县、若羌县、尉犁县、和静县等九县市)建设双语幼儿园2237所[2]截止2012年10月,这些幼儿园已全面完工,陆续投入使用[1]2007~2012年,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重点用于七地州及九县市之外县市双语幼儿园建设[2]除此之外,社会各界也积极投资建设双语幼儿园各地还通过国家、自治区教育专项、对口支援、多渠道筹措资金等,加大了对学前双语教育的投入力度,极大地缓解了学前双语教育发展面临的校舍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

      这些措施使得新疆学前双语教育从2005年起步发展到目前近37万在园幼儿的规模从2002年初开始,自治区全面启动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推进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建设,目前,双语现代远程教育已覆盖2.32万个班级,104.4万名学生受益[1]截至2011年底,全区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接受双语教育和民考汉的学生99.85万人,占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的46.9%,比2010年的82.71万人增长了20.72%3.不断拓宽培养渠道,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为了加快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先后举办了新疆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对口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等1)内高班从2000年起,国家在内地发达城市重点中学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年招生规模由2000年的1000人扩大到2012年的8330人,已累计完成13届5.1万人的招生任务,在校生规模达到2.7万余人,学生分布在全国44个城市的85所办班学校[3]截止目前,国家已累计投入内高班基建等各项经费超过6亿元各办班城市财政拨付的年生均经费都达到或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年生均8000元的标准,绝大部分城市达到10000元以上自治区财政已累计投入内高班经常性经费近4亿元。

      2)内初班为了加快推进新疆基础教育发展步伐,让更多的农牧民子女享受到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同时向不断扩大招生规模的内高班提供高质量的生源,新疆从2004年起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昌吉、阿克苏、库尔勒、哈密8个经济较发达、教育质量较高的城市开办新疆区内初中班(简称内初班)招生规模从2004年的1000人发展到2012年的7400人截止目前,内初班已累计完成9届4.2万人的招生任务,在校生规模2.1万人,办班城市、办班学校分别达到11个、24所[1]2007~2012年,已有近2.4万名内初班学生顺利毕业,绝大部分毕业生顺利升入内高班学习为解决好内初班毕业生的继续教育问题,从2007年起在原8个内初班办班城市举办新疆区内高中班,招收未升入内高班的内初班毕业生,目前在校生1900余名2009年,自治区又将内初班毕业生纳入中师、中职培养范畴,进一步拓宽内初班毕业生的培养渠道,目前已有2000余名内初班毕业生顺利进入区内中师、中职学校学习截止目前,自治区已拨付内初班各项办学经费超过9.1亿元,其中:基建补贴经费3.5亿余元,经常性经费4.4亿余元,并按班师比1∶8的标准下达内初班教职工编制2400个。

      此外,自治区从2007年起专门设立了内初班、内高班学生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每年各下达专项经费100万元3)对口班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内地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力度,部分对口支援省市根据受援地区的需要,利用当地优质教育资源,面向新疆对口县市举办了对口新疆高中班(简称对口班)2004年以来,部分对口支援省市先后面向新疆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区的对口县市举办了对口班和田地区行署先后与浙江省金华市、天津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北京市人民政府达成每年招收代培和田地区80~120名高中生的对口援助协议,目前累计完成招生1440名,现有在校生1040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先后于江西省南昌县、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达成每年招收代培克州100名和40名高中生的对口援助协议,目前累计完成招生480名,现有在校生363名4)内职班从2011年起,国家利用内地省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在天津、上海等中、东部9个省(市)的31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简称内职班),2011年起每年招生3300人(其中:地方招生3000人,兵团招生300人),到2013年,在校生规模达到并稳定在1万人左右。

      目前,6000余名新疆各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9个省市的33所学校学习内职班学生除享受中央财政生均5000元补助外,同时享受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中所界定的中职免学费、补助生活费政策内职班学生毕业后鼓励回新疆就业,也允许留内地就业就业实行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作为党的惠民政策,内高班、内初班、对口班和内职班坚持向农牧民子女倾斜,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逐年提高,内初班的录取比例已连续4年保持在90%,内高班2012年达到76%5)争取支援,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自1989年开始,国家启动了内地高校支援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协作计划),旨在利用内地高校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为新疆培养高素质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加快新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协作计划首期招生500余人,涉及内地50余所高校截止目前协作计划已顺利实施了五期培养任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已由最初的几百人扩大到2011年的6000人,累计招生3.7万人,培养毕业生1.6万余人从2011年起,开始实施第六期培养计划,招生规模在第五次协作计划2000人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到6800人,涉及内地300所高校。

      协作计划实施20余年来,为新疆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目前以“协作计划”、“直招计划”、“内高班计划”等形式在内地高校就读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近3.5万人,涉及内地300余所高校从内地高校毕业的新疆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绝大多数回到新疆工作,充实到政治、经济、农业、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许多毕业生已成为新疆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成为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和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教育部、国家民委等有关部委,各协作院校高度重视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中央财政于2001年专门设立了新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补助专款,每年拨款1600万元资助内地高校新疆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已累计拨付专款1.6亿元,自治区从2010年起配套3400万元,使补助专款总额达到每年5000万元新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始终与内地省市的援助密不可分自1997年以来,北京、浙江、山东、天津、河南、上海、辽宁、江西8省(市)和15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纷纷与新疆南疆四地州建立了教育对口支援关系2000年4月,国家启动了“东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西部贫困地区学校工程”,安排山东对口支援新疆教育工作。

      山东省积极选派支教教师、实施“山东援疆教师培训工程”、安排地市对口支援新疆18个“两基”攻坚县,有力支持了新疆“两基”工作自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以来,区内外通过向新疆贫困地区选派支教教师,向受援中小学援助资金,捐赠图书以及各类教学设施等,为新疆基础教育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此外,通过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16所部属高校全面对口支援新疆的11所本科高校和1所专科学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在内的42所内地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等高校的85个学科建设,在对口高校的支持下,新疆高校的学科建设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大幅度提升二、新疆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同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保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优先于其他各项事业新疆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的教育体系得到确立和完善,教育规模不断扩大,结构趋于合理,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各民族人民文化素质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

      目前,新疆少数民族教育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局面在新疆民族教育事业的深入改革和持续发展中,总结出许多宝贵经验,最根本的是: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防范和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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