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22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精.ppt

25页
  • 卖家[上传人]:s9****2
  • 文档编号:574971769
  • 上传时间:2024-08-17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111KB
  • / 2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行纪合同n n教学目的:教学目的:n n了解行纪合同的概念、特征;了解行纪合同的概念、特征;n n了解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了解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同的区别;n n掌握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掌握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 1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本章要点:本章要点:n n1、行纪合同的概念、特征、行纪合同的概念、特征n n2、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同的区别n n3、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n n4、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2 2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第一节第一节 行纪合同概述行纪合同概述 n n第二节第二节 行纪合同的效力行纪合同的效力 3 3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概述概述效力效力特征特征区别区别委委 托托 人人 义义务务3行行 纪纪 人人 义义务务 5行行 纪纪 人人 权权利利4-介入权介入权信托信托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承揽合同承揽合同4 4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第一节第一节 行纪合同概述行纪合同概述 一、一、 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点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二、二、 行纪合同与其他类似概念的区别行纪合同与其他类似概念的区别5 5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n n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n n 414条条6 6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行纪合同具有如下特点行纪合同具有如下特点行纪合同具有如下特点行纪合同具有如下特点: : n n1.行纪人主体资格的法定限制行纪人主体资格的法定限制n n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的贸易活动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的贸易活动 n n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处理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处理事务 n n4.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n n5.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7 7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甲与乙订立了行纪合同,由乙为甲购买1010台电脑乙与台电脑乙与丙签订合同,购买了丙签订合同,购买了1010台电脑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台电脑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n nA A、甲应当向丙付款、甲应当向丙付款n nB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对甲具有约束力n nC C、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丙应当向乙交付电脑n nD D、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丙应当向甲交付电脑8 8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二、二、 行纪合同与其他类似概念的区别行纪合同与其他类似概念的区别(一)行纪合同与信托的区别(一)行纪合同与信托的区别(一)行纪合同与信托的区别(一)行纪合同与信托的区别n n在我国民法理论上,行纪合同又称为在我国民法理论上,行纪合同又称为在我国民法理论上,行纪合同又称为在我国民法理论上,行纪合同又称为信托合同信托合同信托合同信托合同。

      主要主要区别区别区别区别: : 1 1、行纪合同属于合同关系,受合同法调整、行纪合同属于合同关系,受合同法调整、行纪合同属于合同关系,受合同法调整、行纪合同属于合同关系,受合同法调整; ;而信托属于而信托属于而信托属于而信托属于财产管理关系财产管理关系财产管理关系财产管理关系,受财产法调整受财产法调整受财产法调整受财产法调整2 2、行纪合同适用于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其、行纪合同适用于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其、行纪合同适用于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其、行纪合同适用于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其财产范围仅限于动产财产范围仅限于动产财产范围仅限于动产财产范围仅限于动产; ;而信托制度适用于财产的管理而信托制度适用于财产的管理而信托制度适用于财产的管理而信托制度适用于财产的管理等各种事务,其财产范围包括等各种事务,其财产范围包括等各种事务,其财产范围包括等各种事务,其财产范围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9 9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3、行纪合同关系的成立不以财产的交付为要件,处理委托事务的所得均归委托人所有;而信托关系的成立以财产的交付为要件,而且信托财产法律上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信托财产的收益归受益人。

      4、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应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在不违背委托人指示的前提下,行纪人享有介入权而在信托关系中,受托人实施信托事务一般不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指示,享有广泛的自由决定权但受托人原则上没有介入权1010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应为经批准或许可的经营行纪业务的人;而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则没有条件的限制2、行纪合同中所指的处理委托事务,仅限于法律行为性质的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中所指的处理委托事务则不限于法律行为,也包括事实行为1111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3、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对合同直接享有、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对委托人则没有、承担义务,而对委托人则没有直接效力直接效力;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对受托人则没有直接效力承担义务,而对受托人则没有直接效力1212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4、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行纪人负担;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则由委托人负担。

      5、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不存在无偿的情况;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1313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三)行纪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 1、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的性质属于法律行为;而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的性质属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 2、在行纪合同中,行纪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而承揽合同只涉及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一般不涉及第三人3、在行纪合同中,其标的物所涉及的范围限于动产及有价证券;而在承揽合同中,其标的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动产和不动产1414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甲将甲将10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价款的5%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0909真题)真题)n n  A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n n  B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n n  C 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 n n  D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1515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 3,,000000元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它事项未作约定。

      其后,乙将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它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该仪器以3 3,,500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2010真题)真题)n n    A.A.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n n    B.B.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500500元属于甲元属于甲n n    C.C.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n n    D.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100元费用元费用1616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第二节第二节 行纪合同的效力行纪合同的效力一、、 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 二、二、 行纪人的义务行纪人的义务 三、三、 行纪人的权利行纪人的权利1717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一、一、一、一、 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 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委托人负有如下主要义的规定,委托人负有如下主要义务务: (一)支付报酬(一)支付报酬(二)按约定支付费用(二)按约定支付费用(三)接受行纪人完成的委托事务的后果(三)接受行纪人完成的委托事务的后果-否则否则可提存可提存1818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支付报酬的义务。

      支付报酬的义务n n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n n特殊: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特殊: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以外,行纪人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此时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1919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二、二、二、二、 行纪人的义务行纪人的义务行纪人的义务行纪人的义务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负有如下主要义的规定,行纪人负有如下主要义务务: (一)按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一)按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二)直接履行义务(二)直接履行义务 (三)妥善保管委托物(三)妥善保管委托物(四)负担行纪费用(四)负担行纪费用 (五)赔偿义务五)赔偿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0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418条条n n1、、低于:低于: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托人同意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补偿其差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2121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2、、高于:高于: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则行纪人不能请求增加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则行纪人不能请求增加报酬,该利益属于委托人报酬,该利益属于委托人n n3、、特别:特别: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2222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甲将自己的一块手表委托乙寄卖行以甲将自己的一块手表委托乙寄卖行以200200元价格出卖元价格出卖乙经与丙协商,最后以乙经与丙协商,最后以250250元成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元成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确的?()n nA A、甲只能取得、甲只能取得200200元的利益元的利益n nB B、甲可以取得、甲可以取得250250元的利益元的利益n nC C、乙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乙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n nD D、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乙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2323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三、三、三、三、 行纪人的权利行纪人的权利行纪人的权利行纪人的权利(一)报酬请求权(一)报酬请求权(二)委托物的处理权(二)委托物的处理权 417条条(三)介入权(三)介入权 419条条--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或者出卖人 条件:条件: 1、、市场定价的商品市场定价的商品 2、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四)其他权利(四)其他权利 2424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n n本章思考题:本章思考题:n n1、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合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合同、行纪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行纪与代理的区别是什么?n n2、行纪人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哪些?、行纪人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哪些?n n3、如何理解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如何理解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2525合合合合 同同同同 法法法法 学学学学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