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公司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doc
4页集团公司职工安全违章暂行规定一、 目的制定本规定是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消除隐患、减少事故,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二、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本规定中的“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或状态三、 引用/文件(无)四、 处罚标准1.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记大过处分a.安全处罚人员不能履行职责及公正处罚的;b.阻碍正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的;c.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推卸责任的d.不按规定操作或班前饮酒进入生产岗位和上岗操作的e.使用带故障设备设施拒不停止使用的f.因个人工作失误发生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g.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私自实施动火作业或生活用火的h.拒不执行火场指挥、故意阻碍消防车扰乱扑救火灾的i.损坏各种防爆及消防报警设施的j.工作期间脱岗、睡岗或做其它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k.酗酒、超速、超载驾车及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或无证人员驾驶的2.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记过处分a.安全阀、压力表、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避雷装置、静电接地装置、高压电工用具、漏电保护器等未按规定检测检验的b.消防器材设施管理不善,放置不合理,造成过期、失灵或损坏的c.仓库物资存放混乱、归类不清、及未按材料堆放要求存放的(落地、雨淋、沾油、虫蛀等)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安全规定的d.购进物质无进货检验手段或不做检验及存放不符合规定的e.购进物质无进货检验手段或不做检验及存放不符合规定的f.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出现车辆不合理使用情况的g.设备设施运营、安装、设计方案不合理,造成损坏或经济损失及影响的h.安全检查不彻底,出现漏检情况或对安检出的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i.不定期开展安全活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文件精神不利的或传达不及时超过 2 天的3.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警告处分a.因个人工作失误发生事故,未有经济损失但造成影响的b.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术操作考核不合格者,上岗操作的c.在生产经营区域或禁烟区内吸烟的d.对下达的隐患整改指示,拖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e.没有防护措施私自登高作业的f.对安全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操作规程不熟悉的g.乱接乱拉电器线路、线头裸露,闸刀开关缺盖、保险丝不符合标准的h.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料(污油、污水、摩托车)及化学危险品进入食堂、车间、锅炉、办公室等重要区域或食品区域的i.运行设备在运转中擦洗或拆卸的j.运行设备防护装置不齐全,启动使用的k.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拆除或损坏消防设施的l.用电设备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不符合标准,移动电器设备、临时用电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的m.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私自上岗操作的n.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私自上岗操作的o.驾车行驶中抽烟、谈笑、打及做起它有碍驾车动作的p.驾驶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的q.违章停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的4.其它a.凡记大过处分两次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b.凡记过两次以上的给予停薪留职一个月处分c.凡记过在三次以上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给予停薪留职处分d.凡记过在三次以上仍出现违章违纪给与开除处分e.凡警告在三次以上的给予记过处分五、 本制度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六、 本制度至颁布之日起实施集团公司2008 年 5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