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化达标考核暂行评估细则.doc
16页落实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考核暂行评估细则企业: 评估得分:评估单位: 评估要素评估指标评估分值评估要求评估内容评分标准评估得分1污染防治设施(50分)废水污染防治设施101.废水处理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与废水产生量、特征污染因子种类、污染物原始浓度相匹配,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结合企业工艺流程图、原辅材料及产品统计表、水平衡图、废水处理设施设计方案、运行记录、废水处理设施能耗和物耗统计表、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核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与废水产生量、特征污染因子种类、污染物原始浓度是否匹配1.污染治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与废水产生量、特征污染因子种类、污染物原始浓度(含设备的匹配情况)任一项不相匹配,视为不匹配,扣10分2.企业工艺流程图、原辅材料及产品统计表、水平衡图直接显示不匹配的,视为不匹配,扣10分3.水平衡图与污染治理设施不匹配的视为不匹配,扣10分4.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物料平衡测算(三组数据误差未超过20%的,视为正常,可按规定进行评分;超过20%的不能直接进行评分,必须查找原因。
如查找原因具有合理性的,可以进行评分,不能说明合理性的扣10分)其中无监测数据的,两组数据按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5.无废水排放(含厂区内生活污水、洗手水等)此项不扣分 1污染防治设施(50分)废水污染防治设施2.排污口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监察、便于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现场核查排污口是否符合《重庆市规整排污口(源)技术要求》排污口不满足“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监察、便于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其中任意一项的,扣5分3.排污管网布设规范整洁、走向清楚、标识清晰,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所有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废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应当设立警示标识的要设立警示标识1.厂区管网是否规范、整洁、美观,走向是否清晰可见,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警示、标识,标识内容是否真实客观清楚2.现场核查是否存在废水跑冒滴漏3.废水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管内污染物类型及走向进行是否标注(并安装计量装置)1.厂区管网不规范、不整洁、不美观扣1分2.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警示、标识,或警示、标识反映的污水情况不清晰的,发现一处扣1分,10分扣完为止。
3.废水收集管网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一处扣1分,10分扣完为止4.废水能通过收集管网、阀门等相关环节或途径直排环境的,发现一处扣5分,10分扣完为止4.厂区生产废水与清净下水、雨水实现彻底分流1.厂区生产废水与清洁下水、雨水是否实现彻底分流2.涉及医药、化工、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业的企业,是否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1.厂区生产废水与清洁下水、雨水未实现彻底分流的,扣5分2.涉及医药、化工、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业的企业,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10分扣完为止5.按规定完成自动监控、监测设施(设备)建设、验收任务1.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建设2.是否按期完成建设3.是否通过环保部门验收1.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且未改正的扣5分2.逾期未完成建设安装任务,且未改正的扣5分3.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扣5分1污染防治设施(50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101.废气处理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与废气产生量、特征污染因子种类、污染物原始浓度相匹配,废气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结合企业工艺流程图、原辅材料及产品统计表、物料平衡图、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运行记录、废气处理设施能耗、物耗统计表、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核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与废水产生量、特征污染因子种类、污染物原始浓度是否匹配。
1.污染治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与废气产生量、特征污染因子种类、污染物原始浓度(含设备的匹配情况)任一项不相匹配,视为不匹配,扣10分2.企业工艺流程图、原辅材料及产品统计表、物料平衡图直接显示不匹配的,视为不匹配,扣10分3.物料平衡图与污染治理设施不匹配的视为不匹配,扣10分4.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物料平衡测算(三组数据误差未超过20%的,视为正常,可按规定进行评分;超过20%的不能直接进行评分,必须查找原因如查找原因具有合理性的,可以进行评分,不能说明合理性的扣10分)其中无监测数据的,两组数据按照上述规则进行评分 5.无废气排放此项不扣分 2.排污口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监察、便于安装自动监控装置”的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现场核查排污口是否符合《重庆市规整排污口(源)技术要求》排污口不满足“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监察、便于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其中任意一项的,扣5分1污染防治设施(50分)废气污染防治设施3.排污管网布设规范整洁、走向清楚、标识清晰,无锈蚀、无泄漏现象,所有产生的废气全部进入处理设施有效处理。
应当设立警示标识的要设立警示标识1.厂区管网规范、整洁、美观,按规范要求进行警示、标识,标识反映的废气真实客观清楚2.现场核查是否存在废气泄漏3.废气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管内污染物类型及走向进行是否标注(并安装计量装置)4.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有异味、尘污染是否收集处理1.厂区管网不规范、不整洁、不美观扣1分2.未按规范要求进行警示、标识,或警示、标识反映的废气情况不清晰的,发现一处扣1分,10分扣完为止3.废气收集管网存在泄漏现象的一处扣1分,10分扣完为止4.废气能通过收集管网、旁路等相关环节或途径直排环境的,发现一处扣5分,10分扣完为止5.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异味、尘污染物的未进行有效收集或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扣1分,10分扣完为止4.按规定完成自动监控、监测设施(设备)建设、验收任务1.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建设2.是否按期完成建设3.是否通过环保部门验收1.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且未改正的扣5分2.逾期未完成建设安装任务,且未改正的扣5分3.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扣5分1污染防治设施(50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销售、使用、进口,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产生二次污染。
1.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进行界定.2.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评估,其要点为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方式、去向等方面进行评估3.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应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贮存、处置场所4.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是否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5.对终止使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环保规定进行生态恢复6.涉及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1.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未进行界定的扣2分,鉴定不清晰的扣1分2.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情况未进行评估的扣2分,评估要点不全的每项扣1分3.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贮存、处置场所的扣2分4.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环境污染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5.对终止使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未按照环保规定进行生态恢复的扣2分6.涉及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扣2分 1污染防治设施(50分)危险废物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或产生二次污染。
1.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是否按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是否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2.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是否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3.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是否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4.自行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的,是否建设配套的尾气净化系统处理,焚烧处置过程是否达到环保要求5.是否执行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是否对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其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处置1.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未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的扣2分;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发现一处扣2分2.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发现一处扣1分3.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未经过消除污染处理的,扣2分4.自行焚烧处置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扣5分5.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扣5分;填写的危险废物种类与固体废物转移许可证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2分;转移联单数据与台帐数据不一致的,发现一处扣2分;未对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的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的扣2分,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未得到有效处置的扣2分。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5企业厂界噪声应当达到环保要求1.企业按环评和三同时要求修建噪声防治设施2.企业主要噪声源应采取匹配隔声降噪措施1.主要噪声源未建设隔声降噪措施,导致厂(场)界噪声超标的,扣5分2.有隔声降噪措施,但厂(场)界噪声仍超标的,超标扣2分 1污染防治设施(50分)环境风险防范设施10环境风险源建设配套的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1.是否准确识别环境风险源2.识别的重大风险源是否建立了风险防范设施涉及废水的,是否建设符合要求的三级风险防范设施(其中,一级防范设施为风险单元级,包含围堰、导流沟、导流池等;二级防范设施为工段事故池,包括连接一级、二级的管网、阀门等设施设备;三级防范设施,包括全厂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的事故应急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前端污水应急池以及污水处理系统)涉及废气的,是否建设符合要求的二级风险防范设施(其中,一级防范设施包括报警设备和喷淋装置,二级防范设施包括密闭、回收装置)3.是否对照风险源储存应急物资以及备用电源、抽水泵、运输设备或能迅速调集的设施设备4.环境风险源、应急处置措施是否设立标识1.未识别环境风险源的,少识别一个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不全,未按要求少建一级的扣5分,10分扣完为止设施建设不规范的,发现一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3.无应急物资储备的,扣10分;未达到应急预案的物资储备要求的,无备用电源、抽水泵、以及运输设备或能迅速调集的设施设备的,一处扣2分,10分扣完为止4.环境风险源、应急处置措施未按要求设立标识的扣5分 2环境管理(30分)环保机构设置5设置专职环境管理机构、环保专职人员定期开展内部相关知识培训,并按要求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