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doc
6页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合理化建议的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具体举措,是发挥职工主人翁精神和首创精神的重要形式,对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第二章 内容与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结合生产、基建、经营、管理和发展过程中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提出的建议第四条 合理化建议必须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企业(或本系统)原有的方案、措施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可行性,是指建议者所提出的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效益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的主要内容:(一)保证生产安全的新措施和新办法;(二)改进技术、施工方案、压缩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方面的建议;(三)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降低能耗,促进盈利方面的建议;(四)生产设备、工具、仪器、装置改进方面的建议;(五)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改进;(六)科技成果的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革新;(七)发展主导产业、多种产业、多种经营,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等企业发展战略方面的建议;(八)集团公司在发展方向、区域布局和结构有关方面的建议;(九)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企业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十)发展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加强品牌建设方面的建议;(十一)其他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建议。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集团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征集、汇总、统计、推广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八条 领导小组下设合理化建议专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合理化建议论证、筛选、鉴定及评审,提出是否采用及奖励建议第四章 征集与评审第九条 集团公司每年按照有关要求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第十条 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在每年三月前提出征集内容,报请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要根据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并择优上报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办公室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经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上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统计、汇总、分类后,交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第十三条 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经过鉴定、论证,形成初审结果,提出是否采用及奖励建议,报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四条 凡提交或申报集团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必须填写《合理化建议登记表》(见附件,必要时应附有图纸、数据、资料等),并以电子版文档(word)和纸质版的形式交至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章 奖 励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励基金,每年对评选出的优秀合理化建议进行一次表彰奖励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对合理化建议的奖励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名额及奖励金额由合理化建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各基层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有关工作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建议名称建议项目是否实施建议人参加人提出人单位提出时间建议内容建议前缺失:建议方案:预计效果实施后效果基层单位意见评审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