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doc
5页LOGO某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一、依据医院宗旨、患者需求和医院所供应的服务,制定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严格掌握药品种类和规格 1、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方法》的规定,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除特别诊疗需要,原则上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分别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不得超过两种以下简称:一品二规原则)特别状况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预备案 2、在引进同类新药或新增不同规格的药品时,依据《处方管理方法》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结合医院用药现状和掌握药品总量打算引进与否 3、严格掌握临床治疗非必需的辅助性药品的引进 二、药剂科负责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编制,并依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打算准时增减目录中的品种数量 1、医院《药品处方集》每一年修订一次,由药剂科依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会议纪要负责统一汇总编写并印制(也可以使用嵌入医嘱系统的电子版处方集),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争论同意后,在医院内使用 2、依据每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打算,准时修改医院电脑系统中的用药目录和用药掌握权限 三、药剂科所配备的药品应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的药品相全都。
当《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的药品临时短缺时: 1、调剂部门联系药库保管员 2、如此药无库存,由药库选购员联系选购 3、药剂科值班人员备有医药公司应急,急救药品由医药公司急送 4、医药公司短缺的急救药品,可向其它医院调拨,由药剂科负责联系,行政总值班落实交通工具猎取药品 5、药剂科工作人员准时告知医生或护士药品送达的可能时间 四、临床因特别诊疗需要使用《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应当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由主管院长批准,可临时予以选购或调剂,详细见《目录外药品选购制度》 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全院药品使用状况进行监督 1、定期统计在库药品中长期不用(超过6个月)的药品,如非急诊、抢救用药,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作停药处理 2、对重点药品(如抗生素等)的使用状况准时进行分析;对新药使用范围和合理性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