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64.docx
17页华中师范大学21秋《中国法制史》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1. 清代重案的中央复核机构是( )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落D.军机处参考答案:A2. 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在先申请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下列哪些注册申请? A.将“红商标局受理了一批商标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均未发现在先申请商标局应当依法驳回下列哪些注册申请? A.将“红旗”文字商标使用于油漆商品上 B.将“敌尔蚊”文字商标使用于驱蚊商品上 C.将“光明”文字商标使用于灯泡商品上 D.将“红高梁”文字商标使用于高梁酿制的白酒类商品上BD[提示] 本题考查了不得注册为商标的文字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②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③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可知,本题中,A项的“红旗”与注册在油漆商品上,没有《商标法》第 11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标志,能够获得注册B项中“敌尔蚊”描述了驱蚊商品的基本功能,根据《商标法》第 11条的规定,不能申请注册,应被驳回。
C项中“光明”并非表示灯泡功能、用途的“照明”,可以注册在灯泡商品上D项中“红高梁”直接表示了高粱酿制的白酒类商品的主要原料,也不能注册在该类商品上,应被驳回 3. 试述环境民主原则的内容和贯彻试述环境民主原则的内容和贯彻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简称公众参与原则,亦称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即环境民主原则,是指环境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保护他们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利 在我国,环境民主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 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环境民主意味着将环境保护事业建立在公众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的基础上,吸收人民群众参与环境管理,既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保护公民环境权的需要,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我国目前实施环境民主原则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和强化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3) 公众和国家机关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做出那些影响环境质量的管理措施和政策 (4) 公众应该和政府部门一起参加鉴定那些规定公共环境的目标和价值的过程,对已经形成并正在处理当代环境资源危机的国家行政管理做出合乎需要的选择。
环境民主原则的意义在于:首先,实行环境民主也是公众有效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需要,是搞好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可靠保证其次,公众为了维护并实现其环境权,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自由平等的参与环境管理,其中最基本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实行环境民主,实行环境民主的实质是捍卫公民环境权再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意味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公众是否认识、愿意接受并积极参与,是实施这些变革的必要条件, 由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性质和特点,实行环境民主已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成功的关键目前,环境民主正在逐步成为我国环境法的指导原则,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贯彻环境民主原则的主要途径是: (1) 在环境法制建设中,强调和实行公众参与重要环境事务听证会和环境保护管理,逐步实现环境决策的民主化、环境立法的民主化、环境执法的民主化和环境法律监督的民主化; (2) 通过环境立法将公民环境权具体化和制度化,这是实行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决定性因素和根本保证; (3) 在环境法规中规定公众有获得环境信息的权利(知情权),国家机关实行环境政务公开、环境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在获得和传播环境信息方面的民主化,这既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的前提条件,又是公众参与权和民主程序的一个重要特征; (4) 通过环境立法规定公民有权依法成立旨在保护环境资源的公民环境保护社会团体或环境保护非政府群众组织,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和环境保护群众运动; (5) 通过环境立法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获得,这是实行环境民主的重要形式; (6) 通过立法规定政府或政府管理部门为环境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和提供援助,在环境法制建设中扩大和保障公民环境诉讼特别是公民公益诉讼。
4. 秦始皇时期,某地有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哪种刑罚?( )A.死刑B.迁刑C.城旦舂D.笞一百参考答案:A5. 商鞅变法时期,为改变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习俗,颁布了( )A.《垦草令》B.《为田开阡陌令》C.《分户令》D.连坐法参考答案:C6. ( )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部法典,它集历代封建法典之大成A.《大清律例》B.《大明律》C.《大清律例解附例》D.《清会典》参考答案:A7. 领域庇护的对象包括( ) A.政治犯 B.出于政治目的而刺杀外国元首的人 C.因从事科学研究而遭受迫害的领域庇护的对象包括( ) A.政治犯 B.出于政治目的而刺杀外国元首的人 C.因从事科学研究而遭受迫害的人 D.因从事文化创作活动而遭受迫害的人ACD8.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60日 B.90日 C.120日 D.180日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60日 B.90日 C.120日 D.180日B我国《证券法》第33条第1款规定:“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因此,应选B项9. 明代地方的“三司”是指( )A.承宣布政使司B.提刑按察使司C.都指挥使司D.巡按使司参考答案:ABC10. 商代已经存在区别身份的礼仪法令是:( )A.《汤刑》B.《官刑》C.“民居”之法D.车服之令参考答案:D11. 律师的政治素质包括( )A.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B.坚持社会主义制度C.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D.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参考答案:ABCD12. 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A.《名例》B.《刑名》C.《法例》D.《具律》参考答案:C13. 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是( )A.亲亲得相首匿B.贵族官僚有罪先请C.罪疑从赦D.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B14.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实行“测罚”“测立”的有( )A.南梁B.南陈C.北魏D.北齐参考答案:AB15. 纳税人因城市实施规划而自行转让自有住房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因城市实施规划而自行转让自有住房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错误16.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重大改革就是各诸侯国公布了成文法,这些成文法的中心内容是( )A.保护私有财产B.保护公有财产C.保护工商业D.保护周王的土地所有权参考答案:A17. 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 )构成的体系。
A.国际法 B.国内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成文法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的( )构成的体系 A.国际法 B.国内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成文法B法律体系是将一国的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体系是由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18. 春秋时期,反对郑国铸刑书的人是( )A.孔子B.叔向C.荀寅D.赵鞅参考答案:B19. 下列( )是社会中的极少数人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并控制国家政权,对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实行剥削和统治 A.奴下列( )是社会中的极少数人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并控制国家政权,对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实行剥削和统治 A.奴隶制国家 B.封建制国家 C.资本主义国家 D.社会主义国家ABC20. 清初统治者在立法上确立( )的原则A.参汉酌金B.重其所重轻其所轻C.法贵简当D.一准乎礼参考答案:A21. 试述传统法典《名例律》一篇的形成及影响试述传统法典《名例律》一篇的形成及影响正确答案:(1)《名例律》一篇的形成过程\r\n 《名例律》是从《具律》发展演变而来的。
\r\n ①战国时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法经》共分六篇依次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与《具法》《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对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的总则部分《法经》的体例结构为秦律所继承到汉代丞相萧何在《法经》六篇基础上斟酌损益增加了户、兴、厩三篇这样作为总则性质的《具律》既不在篇首又不居律末而是夹在各篇之间在体例结构上已显示出不合理性\r\n ②自曹魏律以后具律的地位与整个法典的结构开始变化魏明帝时尚书陈群等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诈伪、断狱等9篇合为18篇同时对秦汉相沿的旧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改革的重要一点是把《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放在全律之首集中规定刑罚种类及刑法适用的总的原则使法典显得科学与合理\r\n ③晋律中又把刑名一篇分为刑名、法例二篇仍放在律首至《北齐律》又把刑名、法例二篇合为名例一篇仍置为律之首篇作为“经略罪法之轻重正加减之等差”的统率全律的总则确定了《名例律》作为封建法典总则与核心的地位\r\n 至此正式完成了由《具律》到《名例律》的演变\r\n (2)《名例律》的影响\r\n 中国封建法典总则部分的名称及总则在前统率其后具体罪名、刑罚及审断的体例正式定型。
法典的科学性明显增强中国封建法典体例结构正式确立中国封建法典的整体水平也由此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隋唐及后世各朝封建法典基本体例结构都以《北齐律》为渊源1)《名例律》一篇的形成过程《名例律》是从《具律》发展演变而来的①战国时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法经》共分六篇,依次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与《具法》《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对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的总则部分《法经》的体例结构为秦律所继承到汉代丞相萧何在《法经》六篇基础上,斟酌损益,增加了户、兴、厩三篇这样作为总则性质的《具律》既不在篇首,又不居律末,而是夹在各篇之间,在体例结构上已显示出不合理性②自曹魏律以后,具律的地位与整个法典的结构开始变化魏明帝时,尚书陈群等在汉《九章律》的基础上,增加诈伪、断狱等9篇,合为18篇,同时对秦汉相沿的旧律进行了较大的改革改革的重要一点是把《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放在全律之首,集中规定刑罚种类及刑法适用的总的原则,使法典显得科学与合理③晋律中,又把刑名一篇分为刑名、法例二篇,仍放在律首至《北齐律》,又把刑名、法例二篇合为名例一篇,仍置为律之首篇,作为“经略罪法之轻重,正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