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棉短绒项目工程投资控制方案.docx
50页泓域/棉短绒项目工程投资控制方案棉短绒项目工程投资控制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产业环境分析 2二、 行业发展概况 3三、 必要性分析 4四、 公司概况 5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5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6五、 合同价款调整 6六、 合同价款支付 21七、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 26八、 工程项目总投资组成 38九、 进度计划 41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41十、 投资计划 43建设投资估算表 45建设期利息估算表 46流动资金估算表 47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 48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 49一、 产业环境分析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同口径翻一番;到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迈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同步提升——产业支撑更加有力三大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传统产业进一步提质增效,初步构建起支撑区域发展的产业新体系——城市品质更加优良进一步突出以人为本,城市综合功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就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二、 行业发展概况我国是世界主要的棉花生产大国,产量位居世界前列,新疆、河北省、山东省为我国主要棉花产区,其中新疆为我国最大的棉花产区且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新疆棉花产量占全国比例达到89.50%棉花生产上主要收获的是棉纤维,棉籽、棉杆被称为棉副产品棉籽是棉花作物的种籽,由棉铃中采摘的棉花称籽棉,籽棉轧花后得到的棉纤维称皮棉,籽棉除去皮棉后,即可取得棉籽棉籽外部为坚硬的褐色籽壳,内部为棉籽仁棉籽是集棉、油、粮为一体的天然综合资源,原为废弃物,随着科技水平发展、棉籽综合利用率提高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其价值逐渐被发现并加以利用,经济价值随着利用程度的深化而提高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棉籽加工,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棉籽加工与应用技术取得长足的进步,目前棉籽加工技术已较为成熟,形成了“全价开发、循环利用”的加工模式,通过一系列新型加工技术深度挖掘棉籽价值,实现对棉籽全价开发,并采取循环利用技术,充分利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废渣。
新型的棉籽精深加工工艺不仅脱除了棉酚毒素,而且通过低温工艺,全面保护了棉籽蛋白的有效营养成分,为饲料、养殖企业提供新型优质的饲料植物蛋白,并作为豆柏、鱼粉的补充和替代品,广泛应用于畜、禽和水产养殖同时,通过对棉籽精深加工废弃物的进一步开发利用生产如棉酚、棉籽低聚糖、单宁等高附加值的系列棉籽深加工产品三、 必要性分析1、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的投资,引入资金的到位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的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水平,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未来成为国际领先的产业服务商发展战略提供坚实支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四、 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xx集团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张xx3、注册资本:1300万元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5、登记机关:xxx市场监督管理局6、成立日期:2016-11-277、营业期限:2016-11-27至无固定期限8、注册地址:xx市xx区xx(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2090.529672.429067.89负债总额7141.945713.555356.45股东权益合计4948.583958.863711.43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22144.2417715.3916608.18营业利润5293.834235.063970.37利润总额4569.033655.223426.77净利润3426.772672.882467.2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6.772672.882467.27五、 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与调整原则,本文以此为例进行介绍。
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以下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市场价格波动;(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二)法律法规变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问题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条款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商定或确定”条款的约定处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且上述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三)项目特征不符《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其中第一条规定了项目特征描述的要求项目特征是构成清单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单价的高低与其具有必然联系因此,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否则,承包人无法报价而当项目特征变化后,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例如:招标时,某现浇混凝土构件项目特征描述中描述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但施工图纸本来就表明(或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变更)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很显然,这时应该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因为C25与C30的混凝土,其价格是不一样的。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而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2)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3)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规范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五)工程量偏差施工合同履行期间,若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量出现偏差,或者因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该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办理:(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六)计日工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确定计日工的单价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七)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施工合同履行时间往往较长,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起伏引起价格波动的现象,该种变化一般会造成承包人施工成本的增加或减少,进而影响到合同价格调整,最终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调整合同价格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3)权重的调整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商定或确定”条款约定执行4)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