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产品责任与产品安全.ppt

72页
  • 卖家[上传人]:ji****n
  • 文档编号:54757312
  • 上传时间:2018-09-18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2.65MB
  • / 7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衷,欢迎参加,产品责任 与 产品安全,培训班,培训目的: 了解与产品责任有关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机制,培训方式:,讲解小组研讨案例分析,培训时间:2 天,与产品责任有关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机制,1、产品责任的含义; 2、产品责任的构成要素; 3、产品责任的特征; 4、潜在产品责任; 5、导致产品责任的缺陷行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与安全警示不足缺陷 6、了解与产品责任有关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7、分析产生产品责任法律风险的原因和条件; 8、寻找避免或者减轻产品责任的方法什么是产品?,,,,,产品,人为产品,自然产品,+,《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初级农产品(如小麦、水果等)、初级畜禽产品、建筑工程等不适用,未投入流通领域的自用产品,赠予产品等不适用,产品质量的概念,,通常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征,如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时间性等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的区别,缺陷— 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本身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安全、卫生要求的 产品不符合社会普遍公认的安全性,瑕疵— 缺陷以外的质量不合格,,非危险性质量问题,,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产品责任的定义,(一)产品责任的定义: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时,产品生产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责任是一种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有所不同的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规定,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规定》共八章四十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汽车产品生产、进口、销售、租赁、修 理活动的,适用本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缺陷汽 车召回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召回方式:主动召回和指令召回两种管理程序《缺陷汽车产品召回规定》规定,当汽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制造商应实施召回:经检验机构检验安全性存在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因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已给车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虽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汽车轮胎的召回期限为自交付第一个车主之日起3年止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是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前提,产品缺陷,不合理危险,危及安全(玩具),危险品正常使用 危及安全,,,,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的原因: 1、设计缺陷 2、制造缺陷 3、告知缺陷、指示缺陷、说明缺陷,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既有因果关系),与产品责任有关的法律风险,导致产品责任的缺陷因素:1、产品的设计缺陷:是否在产品上市前对其采取了适当的分析方法?产品是否需要配套的安全防护?是否已进行合理的可靠性试验?2、产品的制造缺陷:采购件的质量是否合格并受控?生产过程质量保证是否符合要求并受控?产品质量是否经过正当检验?包装、储运过程是否能够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影响?3、安全警示不足缺陷:产品最终用户合理的、可预见的误用是什么?产品应用的极限情况是什么?是否伴随产品提供了必要的警告和指导?,产品责任的形式和范围,(一)产品责任的形式:损害赔偿(二)赔偿范围1、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2、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3、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处罚形式,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生产者的责任—产品侵权责任,(一)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二)生产者的免责条件: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诉讼时效与请求权的行使,(一)诉讼时效: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二)请求权的行使:1、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可以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中的任何一方提出2、请求权行使的期间:请求权自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产品责任法律风险防范,安全设计:掌握并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产品安全的标准和规定;环境保护;对已使用的同类产品进行观察、检测、分析和研究;对工业产权的认识;跟踪司法实践;设计复检 保证制造质量:专门的质量保证部门;从零部件到产品的检验过程;包装和储运控制 安全警示和使用指导:产品零部件名称和装配说明;正确保养说明和容易出现问题的解决;质量保证期限和可能的影响因素;特殊事件的处理;产品的潜在风险和不正确使用产品的后果;要求使用前先细读使用说明书;不准更改产品原零部件的警告;建立档案举证责任:正常举证责任,即原告应当证明:产品缺陷;损害后果;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同法官的理解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在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免除责任:1、法定免责事由:未将产品投入流通;将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2、其他: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实施政府强制性法规所致缺陷。

      减轻产品责任的办法:证明受害人也有过错;证明受害人的损失并非如其所主张的那么大;证明他人的行为对缺陷所致损害后果也有责任;在原告证据不足时,尽量证明生产者没有过错,这样,在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时,能尽量争取减轻责任产品责任保险:转嫁风险,但增加成本VDA6.1 提问内容,06.1 产品责任的原则在企业内部是否众所周知? 06.2 对于那些需要质量方面特别证明的产品和特定特 性,是否有确定和标识这些产品和特性的程序? (存档责任) 06.3 是否有用于识别产品风险的程序? 06.4 是否有限制不合格品(影响)的应急方案和程序?,,存档责任件,审核条例 D/TLD 零件验证,识别产品风险,管理要求(VDA6.1 06.2),有关特性的定义,在所有重要文件上标识这些特性,标识和处理这种产品具有规定了保存期限和负责人的文件存档体系,D/TLD,至少保存 15 年,标识: 技术资料,如图 纸、表格、生产许可、技术供货条件、检验规范、样品报告和其它质量记录关于计划的活动、人员的选择和培训、检验设备的适用性以及过程能力研究的证明和来往信件均属于质量证明文件供应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核(TLD 自审) 审核结果至少保存 15 年,文件管理,VDA 1,标识,特殊管理,存档,,,,,,,,产品审核,过程审核,,,D/TLD 件/特性 (存档责任件/特性),可增加,,,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二)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四)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一)销售者因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三)产品合同责任,,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第四十四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第四十五条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生产者、销售者的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的处罚形式,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生产者、销售者的刑事责任,(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责任,(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 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单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 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个人犯生产、销售伪劣 产品罪进行处罚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刑事责任,(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 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 安全的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三)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刑事责任,(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 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案例一,汽车胎 一个51岁男司机的前车胎爆裂,使他损失了肾、脾脏及肋骨骨折原告称车胎爆裂的原因是车胎设计有缺陷,即在使用时,热量在车胎的边壁上增加,而导致边壁破裂,而被告声称车胎没有打足气,以致热量增加,而且如果司机不是高速行驶,车胎就不会爆裂结果如何?,案例二,切木机 由于使用有缺陷的切木机,一片飞出的木片把一个27岁的男子的颈部切断而导致死亡死者家属称这切木机没有保护板以防止飞出的木片,所以设计有缺陷 结果如何?,。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