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化解人事争议.doc
4页1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化解人事争议以调解为主仲裁为辅化解人事争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流动的日益频繁,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不可避免,也日渐增多,人事仲裁也就应运而生但人事争议的仲裁不是目的,它只是解决人事争议的手段和工具,而人事争议仲裁过程中的调解才应该是仲裁工作中的重点,因为调解是缓和人才与用人单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方式,而和谐稳定才是仲裁调解工作的目的所以说,人事争议中,仲裁是在非诉讼解决人民内部非对抗性矛盾中最为简捷的途径,而调解则是在人事争议的仲裁程序启动后,由仲裁人员对人事争议案件进行的调解,若调解成功,那么调解即成为一种结案形式,也是审理仲裁案件的较好方式,这又是解决人事争议问题的最佳形式,是对国家和地区和谐稳定的最好的促进仲裁调解,是一种以仲裁为依托,综合运用仲裁、调解这两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争取复合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因此,仲裁调解并不是简单的“和稀泥”,需要注意讲究技巧,选择最佳调解方式,才能使仲裁调解成功,达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一、把调解放在主导地位是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前提调解是润滑剂,调解是黏合剂,调解也是仲裁工作的重点,2要把调解工作贯穿在整个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全过程中,在各个阶段都需要仲裁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全方位地开展工作。
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变,灵活地运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适时适事地调解,并且在调解前,最好能适时地对人事争议双方讲明调解的优点和重要性,让其最好能接受调解,放弃仲裁裁决,为调解的启动奠定前提条件这样就能逐步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形成调解为先,调解为主,仲裁为后,仲裁为辅的局面,使人事争议的处理更具人性化,更能促进和谐与稳定二、调解仲裁人员的公正是处理人事争议工作的基石仲裁人员在调解工作中是起主导作用的,仲裁人员的公正与否决定着调解工作的成效,这是能否取得当事人双方信任尊重的基础当事人双方本身就是一对矛盾的双方,他们虽然选择了仲裁,但因他们相互对立和希望赢得对方的心理,往往他们对调解仲裁人员也并不十分信任,如果调解人员用一些虚假信息传递给另一方,会增加他们对仲裁本身的猜疑和排斥,因而,仲裁人员的每一句话,每个动作,都要十分注意,要保持高度一致,注意及时与他们交换意见,表现出廉洁办案,秉公执法,了解案情,胸有成竹,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公正的,是真正为他们着想的,逐渐消除其疑虑,使其接受仲裁人员的意见建议,也使调解仲裁工作迈出成功而坚实的一步三、调解仲裁人员的亲和平易态度是处理人事争议工作的必要条件3仲裁人员必须具有亲和力和平易态度,要善于揣摩和分析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注意创造一个和谐的适应调解的气氛,要强调双方当事人进行合作,鼓励双方进行坦诚、有益的对话,让双方把话说完,以缩小分歧,促进谅解。
而仲裁人员则应有耐心倾听双方的陈述,不应显露出不耐烦或倾向性的表情,以真心与其交朋友办实事的态度,让当事人感到你可敬可亲,愿意把自己的心里话都讲出来,为仲裁人员制定调解方案提供实质性的内容,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使调解工作有一个良好的氛围四、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是处理人事争议的有效手段调解既是一种艺术,也是一门科学在处理人事争议工作中,要讲究工作技巧,采取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以求调解的成功在调解方法上,可采取面对面,也可采取背对背;可由当事人自行提出调解方案,也可由仲裁人员提出调解方案分别征求双方意见,修改完善方案,但要注意的是,仲裁人员提出的方案,既应符合逻辑,还应公正,也要注意到让当事人适当保存我们认为由仲裁人员提出方案这一做法比之由当事人提出方案要好,因为由当事人自提方案,可能出现漫天要价或要挟对方的情况,这是调解的大忌,它可能使已经比较缓和的气氛再度紧张起来,有碍调解的继续进行在调解过程中,应以遵守合同为基础进行调解,动员双方4当事人都遵守以前所作出的所有承诺,这是调解得以实现的心理条件和物质基础在分清是非责任的前提下,说服当事人应相互谅解,并动员当事人作一些适当的让步,但这并不是不讲原则的“和稀泥”,是有原则有针对性有利于发展稳定的做法。
比单纯的更为严厉的仲裁更为人性化,正所谓仲裁无情,调解有情,并且,经过调解仲裁人员的积极调解,人事争议工作的处理解决常常能够达到事半功倍、化解矛盾的效果,也会很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