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维修的安全管理.docx
7页Word检维修安全管理 1.平安措施编制 1.1一切检修、大修项目均应在检修或大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1.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需按检修任务书的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平安措施; 1.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平安牢靠; 1.4设备检修平安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由检修单位编制,上报设备部和安环部审核,交由主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施工组织 2.1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需加强施工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和现场生产工艺条件,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2.2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进行动火、入罐、动土、断路(占道)等必需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作业证; 2.3有两个以上外协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平安工作,并明确平安管理工作负责人分包单位必需听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平安责任和要求,发包单位要有专人检查管理其平安工作对不具备平安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4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需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平安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需同时遵守公司的有关平安制度,并接受监督; 2.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及设备、电气检修等分别遵守《动火作业平安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平安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平安管理制度》、《起重作业平安管理制度》及《电气平安工作规程》。
3.施工现场管理 3.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平安要求,支配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平安、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3.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断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需设置围栏、盖板、危急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各种防护设施、平安标志,未经施工平安管理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3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需保持通畅,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需保证行车平安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3.4施工现场必需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沙尘暴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雨雪过后要实行防滑措施; 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3.6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质; 3.7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栓和消防器材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4.1各种机械必需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平安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4.2特种机械设备必需定期检验,取得平安使用合格证; 4.3各种施工机械的转动和危急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4.4起重机械、木工机械、焊接设备上的各种平安装置必需齐全完好; 4.5施工现场的电器设备、工具、线路必需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6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需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漏电爱护装置: 4.6.1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使用、保管修理人员,要进行用电平安教育; 4.6.2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漏电爱护器按规定实行定期检测。
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4.6.3手持式电动工具严格执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修理平安技术规程》; 4.6.4漏电爱护器的使用范围,安装管理等要严格执行原劳动部的《漏电爱护器平安监察规定》 5.拆除工程 5.1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四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平安措施并经平安、生产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与施工的人员具体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平安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平安措施对拟拆除的建筑物内水、电、汽设施与系统断开:对存有毒害物料的管道、设备,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5.4拆除工程对危急部位应先消退危急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挨次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5.5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纳吊运和顺槽溜放方法,并准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石棉瓦屋顶拆除时,必需系平安带,铺设并固定跳板。
6.检修组织与管理 6.1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平安组织、平安任务、平安责任、平安措施“四落实”; 6.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平安作业证”; 6.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平安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平安; 6.4抓好检修前的平安教育和事故猜测分析,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消失的担心全因素,提前实行预防措施; 6.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需按“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平安作业证”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 6.6“设备检修作业证”按《平安生产作业证制度》执行 7.检修平安通则 7.1依据“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作业证”的要求,车间要对检修的设备管道进行工艺平安处理; 7.2检修车间与生产车间位共同对工艺平安处理等状况检查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不经生产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7.3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7.4高处作业人员必需遵守公司《高处作业平安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7.5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平安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仔细遵守本工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7.6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办公区域的设施、管道连通时,中间必需隔绝; 7.7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实行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7.8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7.9在生产危急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常常与化工操作工人联系。
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消失突然排放危急物品或紧急停车的状况时,应停止作业,快速撤离现场 8.检修预备 8.1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器设备,必需切断电源,并复查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起动牌或上平安锁; 8.2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具体检查,保证平安牢靠; 8.3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预备状况 9.检修完工后处理 9.1检修完毕后必需做到: 9.1.1一切平安设施恢复正常状态; 9.1.2依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堵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状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查; 9.1.3清理现场; 9.1.4检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9.2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属单位及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后办理交接手续; 9.3投料开车前,岗位操作人员仔细检查确认修理部位和平安部件,保证其平安牢靠,仪表管线畅通; 9.4生产岗位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必需将检修中变动的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等状况相互交接清晰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