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埋地管道工程管理规定.doc
14页东营联合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埋地管道工程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于联合石化炼化一体项目中全厂给排水管网、装置区及 循环水站等配套设施的埋地管道工程二、开工条件(一)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二)开工前必须进行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三)设计交底时,设计人员必须将设计意图、采用的标准规 范以及一些关键部位施工时应注意的环节等,向与会的有关各方交 待清楚;(四)在设计交底的基础上,监理和项目部专业人员应对施工 图作进一步的熟悉和理解;(五)施工图会审时,应从施工和使用的角度对设计的完整性 和合理性进行核对,重点对施工图中的材料标准、数量进行审查, 防止出现法兰与管道、法兰与阀门、管件与管道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使问题暴露在施工之前;(六)对施工图会审提出的问题,设计院应及时发放设计变更 单,予以修改;(七)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可根据具体情况,或分开进行, 或在一起进行;(八)施工图应满足连续施工的条件(九)材料预算审批及材料供应1、 经过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后,监理和项目部专业人员原 则上在一周内统计出工程量,三天内审批完施工分承包商的材料预 算2、审批材料预算时,监理和项目部专业人员不仅应审查数量, 而且应审查规格、材质、等级及制造标准等。
3、材料运至现场后,应对原材料的合格证进行检查,并按设计 或施工规范的要求做相应的抽检4、原材料应按不同规格、材质、型号等进行标识,分开堆放 检查合格的原材料应有“检验合格”字样的状态标识5、材料供应应当满足连续施工的条件十)施工方案及批复1、各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分承包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 监理和项目部批准,施工方案未经审批不准施工施工方案必须有 针对性,还应包含有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措施、标 识规定以及成品保护、土方管理等文明施工措施对工程的重点和 难点必须在施工方案中详细说明施工的方法及采取的相应措施2、监理和项目部专业人员除了要掌握本专业的质量要求外,还 必须对地管施工的季节、与其它专业的相互关系以及对工期的要求 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审 查,及时作出批复3、凡是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 修改如受施工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需修改时,应重新报审十一)施工人员及机具1、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复杂程度,施工分承包商必须专门配备相 应的施工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纸 和施工规范,掌握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查员应熟悉相应的规范要 求和质量控制程序;施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应能满足工程的需要。
2、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完好,且能满足施工过程能力监理和项目部专业人员应经常对施工人员的资质和施工用检测 工器具的状态进行检查质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如焊 工必须持有有效的焊工合格证,并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合格后方可持 证上岗;施工人员包括壮工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焊机电流表、电压表,氧气、乙炔气瓶用压力表,试压用的压力表 以及一些检测工器具等必须经过校验合格,并有相应的标识十二)施工临时设施施工临时设施在地管施工前应完善到位,在施工中所有用水、 用电必须接到指定的地点,并且符合整个施工规划的要求十三)其它在生产装置内施工时,必须向业主或用户办理动土、动火手续三、施工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施工程序(二)关键控制环节1、管道除锈及防腐检查;2、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3、焊工技能考核及合格证检查;4、焊缝无损探伤;5、坐标、标高、坡度走向等定位复测;6、地下管线垫层或管墩质量检查;7、室外给排水管道的功能性试验;8、给水地管的冲洗、消毒和开通;排水地管的冲洗和开通四、质量标准及检验(一)质量标准本工程主要执行以下标准规范:SH/T 3022-2011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设计规 范》;SH3043-2003 《石油化工设备管道表面色和标志》;SH3533-2003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SH3518-2000 《阀门检验与管理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
二)检验1、检验原则为了保证工序质量,将 3.2 款关键控制环节作为质量控制点, 这些点的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就有了保证2、检验内容(1)管道除锈及底层防腐主要检查内容:a、 原材料抽检合格;b、 施工作业环境和施工机具条件确认;c、 表面处理检查符合设计表面除锈质量等级要求;d、 底层防腐施工符合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正确;e、 涂刷或喷涂时涂层均匀,厚度符合要求,没有遗漏2)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主要检查内容:a、 夕卜观检查;b、 合金钢阀门、阀件的光谱分析;c、 试验介质和压力确定;d、 试验器具条件确认;e、 强度试验检查;f、 阀门密封和上密封试验;g、 阀门两端封堵保护;h、 试验状态标识3)焊工技能考核及合格证检查主要内容:a、 焊工资格证是否有效;b、 合格项目是否满足现场施焊要求c、 焊缝无损探伤主要检查内容:d、 焊缝射线探伤报告交审是否合格4) 坐标、标高、坡度走向等定位复测主要检查内容:a、 管道敷设完毕,水平、竖向方向已固定;b、 与管道相连的井室已施工;c、 柔性接口的管道接口已养护合格;d、 拆除管道的临时支撑,管道必须敷设在正式的管墩上;e、 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等数据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5) 地下管线垫层或管墩质量检查主要检查内容:a、 管沟开挖到位,边坡坡度及弃土堆置高度符合要求;b、 管沟内不得有积水,并有排水措施;c、 管沟内如遭雨水浸泡,处理措施落实;d、 有支撑要求的管沟、支撑措施已落实;e、 垫层或管墩的施工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6) 室外给排水管道功能性试验主要检查内容:a、 压力管道水压试压前的条件确认:b、 管道施工完毕,埋地管道的轴线位置、标高、坡度及管基、垫层等复查合格,管道内的杂物已清除;C、管道附件、附属构筑物及所有接口外观检查合格,管道顶部 回填土已留出接口位置,以便检查渗漏处(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 管顶以上回填高度不应小于 0.5m);d、 支墩、锚固设施己达设计强度,试验管段所有敞口已封闭, 无渗漏水现象:e、 不参与试验的设备、仪表、消火栓、安全阀、自动排气阀、水锤消除器等己经隔离,试验管段未用闸阀做堵板;f、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前浸泡时间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g、 无损检测报告符合要求;h、 试压方案已经审批并经技术交底;i、 无压管道闭水试验前的条件确认:j、 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己验收合格;k、 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l、 不得有造成存水的折弯及影响水流的异物;m、 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n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 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控制地下水位于管底以下P、闭水试验方案已经审批并经技术交底;q、 质量、安全体系人员落实到位;r、 安全措施可靠,临时盲板加置正确,标识明显;s、 试验器具条件确认;t、试验压力确认;u试验结果及状态标识确认7)管沟回填隐蔽检查主要检查内容:a、 管线定位复测已核验;b、 管线经试压合格;c、 管道已经防腐处理合格;d、 管沟内无积水、淤泥和影响回填质量的杂物;e、 回填土符合要求;f、 夯实措施落实,机具和人员到位;g、 回填程序、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8)地管冲洗、开通主要检查内容:a、 管线已按要求施工完;b、 出口处水的浊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五、质量通病及防治(一)主要质量通病1、 土方堆放随意;2、 焊口不打坡口;3、 试压后的阀门末恢复保护;4、 管道安装前管内不清理,不封口;5、 下管时不采取措施,造成防腐层破损;6、 雨排水管道坡度不符合要求,出现倒坡现象;7、 带水回填;8、 阀门井漏水,井内有杂物,阀门表面有污染二)防治措施1、土方开挖在定位放线时同时放出土方堆放线,土方堆放的位 置应在管沟的一侧,并离管沟1m,作为现场施工和检查通道;留 作回填的土方应堆放成梯形状,多余的土方及时外运到指定的地点 堆放;2、 焊口应用砂轮机打出坡口;3、 阀门试压合格后,应及时把阀内的水放尽,并用塑料帽加以 封堵保护;4、 管道预制后,应检查并清理管内杂物,并把两端管口进行封 堵;5、 下管时应用橡胶皮衬垫;6、 在进行管基础施工时,通过水准仪测定标高桩位(每 10m 一个桩),7、 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8、 设置排水设施,及时排水;9、 阀门井内壁抹面和防腐施工时,应将阀门和管子覆盖好,施 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并盖好井盖。
六、质量记录及标识管理(一)质量记录1 、质量记录的内容(1) 主要材料、配件和制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试验报告;(2) 管材、阀门、管件合格证;(3) 材料的复检报告;(4)管道轴线位置及标高的测量记录;(5)混凝土、砂浆、防腐、防水、阀门等检验试验记录;(6)管道水压试验及闭水试验记录;(7)回填土检验记录;(8)隐蔽工程检查确认记录;(9)给水管道的冲洗、消毒记录;(10)工程质量评定记录;(11)共检报告2、质量记录的管理施工质量记录由施工分承包商负责整理提供,项目部负责检查记录整理与检查应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二)标识1 、施工分承包商在施工前,应按总承包商的要求编制并提交现场标识管理规定》;2、《现场标识管理规定》应从原材料、半成品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规定标识方法;3、 每个单位工程设置施工责任牌;4 、对每个部位的标识,如阀门试压、管道的接口(焊口、承 插口、法兰口等),可采用在实物本体上油漆喷涂、贴不干胶标签和 挂标识牌,或用标识记录等多种方式;5、项目部专业人员应将对标识的检查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七、附则(一)本规定由公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