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个人数字资产开发与利用的管理策略研究.doc

7页
  • 卖家[上传人]:小**
  • 文档编号:31408958
  • 上传时间:2018-02-0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99.50KB
  • / 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个人数字资产开发与利用的管理策略研究 张惠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 摘 要: 现实中的各种不确定性极易使个人数字资产管理陷入风险困境本文从个人数字资产的基本特征出发, 追溯其价值形成过程, 结合个人数字资产开发利用的现实状况, 解读个人数字资产的运行模式、价值规律、法律关系关键词: 个人数字资产; 法律关系; 价值评估; 管理策略; 一、个人数字资产的基本特征(一) 个人数字资产的界定依据生产力要素理论, 在信息革命主导的时代, 生产力要素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被进一步被强调, 当个人拥有或控制的数据资源参与到经济活动并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时, 个人数据资源就可以说是一种重要的个人资产表现形式从形成过程看, 个人信息主体在借助计算机输入、存储、输出实现网络互联的过程中, 同步被精进的数据挖掘技术, 根据指令全面扫描、跟踪、记录, 而最终经过筛选、加工、提炼、保留下来的个人数据集合, 对改善决策环境、规范决策行为有着现实或者潜在的价值因此基于数据的有用性与价值性, 个人数字资产可以被认定是个人过去交易或其他事项形成的、由个人拥有或控制的、以数据形式存在的、现在或将来可转化为有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二) 个人数字资产的特点1. 性数据本来就存在的, 并非有了互联网才出现的区别于传统数据系统, 在普及云计算与大数据的过程中, 数字化已经超越技术与常识的界限, 任何个人微不足道的数字信息都有可能生成海量的个人数字资产同时, 数据输入与输出的双向, 让登记在区块链账本或分布式账本上的个人数据规模效应与价值体现更为明显, 更容易最大化地产生经济价值、社会竞争力以及个人影响力2. 沉淀性互联网广泛应用的贡献不仅是方便互动交流, 更是具有沉淀数据的本能反应个人数据资产的产生也不是搜集起来的而是沉淀下来的, 盲目的搜集数据不是自然沉淀, 只有自然沉淀的数据才能形成个人控制或拥有的数据资产个人数据资产的沉淀不仅满足当期需要, 而且数据被使用之后又衍生出更多新的数据, 通过数据的保存、积累、传递, 完成时间点上的延续, 构成后期生产的基础和条件3. 非耗性虽然不是所有个人都能创造数字资产, 但个人资产的整体供应量是无限的, 不像是有形资产的生产成本与生产数量成正比例关系递增, 个人数字资产之间的交换也不是数字之间的增减, 其使用与消费只是从一种物质载体转移到另一种物质载体, 原本的使用价值或效用并不会被消灭, 除非是更为完备的同源数据资产出现才会使数据源生载体的资产价值下降, 因此个人数字资产具有非消耗性。

      4. 共享性个人数字资产是以比特结构存在的虚拟资产, 而非原子结构的个人实物资产, 在使用方式上两者截然不同个人实物资产具有占有性和转手性、所有权是进入市场的先决条件, 占有是实现转手的基本前提数字资产是一段可编写的计算机程序, 个人数据资产的流转与使用直接表现为代码与代码的交换, 而这种交换不会引起资产本身的损耗, 交换的结果不是转手而是实现共享二、个人数字资产的价值实现(一) 个人数字资产开发模式1. 运营商模式运营商模式是指以网络为基础从事 IT 行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的运营商, 利用关系分析、数据挖掘、预测评估和可视化技术, 对自身庞大的用户数据资源进行处理, 分析用户主体特征以及个人数字资产价值如阿里巴巴运用技术优势, 通过对用户注册、登录频次、订单信息等相关数据的检测, 洞察用户消费喜好、确定用户信用等级, 开展集购物娱乐、城市服务、财富管理以及其他第三方服务为一体的全网联动营销, 用户可凭借个人数据取得一定额度的资金支持2. 第三方模式第三方模式是指以技术驱动和数据算法为核心, 以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和处理为主要业务, 专门从事大数据服务的公司, 为企业类客户定制满足全网营销需求的大数据分析平台;为个人类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个人数字资产管理支持。

      在国外该模式已经相当成熟, 例如为销售商提供数字市场营销优化服务的Baynote、为广告商提供数据和分析的 e Xelate目前国内专门为客户定制个性化大数据分析, 提供可视化、移动端解决方案的第三方大数据公司也是遍地开花3. 政府引导模式政府引导模式是指由政府统一规制、引导和监督, 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前提下, 为市场合理采集、加工、转移、利用个人公共基础信息、纳税信息、信用信息、社保信息等提供行为准则与对接渠道对此我国政府也开始重视、鼓励和扶持个人数据的商业化开发应用借助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个人可通过互联网及移动通信工具等非现场渠道查询本人信用信息, 各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可通过系统接入实时接收个人征信系统即时更新的数据4. 利益驱动模式利益驱动模式是指企业、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追求大数据中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 采取一切技术和手段采集、传播、处理互联网中的个人数据该模式易引发一些非法商家或组织通过虚假用户、钓鱼攻击、恶意软件、图像检索、数据标记等方式大量骗取以网络为载体且不对外公开的个人数据, 形成利用个人数据从事非法获利的黑色链条, 特别是电信、金融、医疗等涉及个人敏感信息较多的领域, 往往成为个人数字资产屡屡受到侵犯的重灾区。

      二) 个人数字资产的价值评估1. 评估侧重于效用在评估方法上个人数字资产可以采用与其他无形资产相同的收益法, 但个人数字资产的本质特征是其价值与成本保持长期平衡的高度脱离状态, 其价值评估更应通过运用最优控制理论, 进行效用的动态量化评估使用个人数字资产与不使用个人数字资产时的效用之差2. 预期收益决定供求关系考虑个人数字资产价格时, 要从虚拟资产的预期收益出发, 将预期收益的贴现值作为定价基础当使用个人数字资产的预期收益贴现值高于其他类型资产的收益时, 对个人数字资产的需求就会增加, 从而造成个人数字资产价格上升, 反之亦然可见, 个人数字资产预期收益现值位于需求曲线的后方3. 受短期不确定因素影响个人数字资产预期收益贴现是个人对长期积淀数据进行动态调整后的最优决策, 对个人数字资产价格的评估会根据需要进行动态更新, 但相对而言也是一种长期评估, 对于短期性、突发性不确定因素, 因为线上化转变等因素并不会及时在评估体系中得以体现, 使得个人数字资产定价具有短期随机行走性三、个人数字资产的法律关系(一) 个人数字资产保护有法可依1. 国家最高法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并未将个人数字资产排除在外。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财产保护的规定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鉴于此, 合法取得的个人数字资产受到法律保护, 而且享有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2. 民法体系明确规定公民个人财产的范畴, 对个人数字资产保持开放最广泛使用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 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尽管未列明个人数字资产, 但对合法取得的数字资产所有权, 没有不受法律保护的理由二) 个人数字资产保护有案可鉴在法律对个人数字资产没有明确进行规定的情况下, 法院对新技术、新资产所涉案件的审判结果是判断其是否具有合法性的风向标如果法院不支持保护个人虚拟资产, 那么很难认定其合法性在“红月案”中法院依据法律原理及法学理论承认用户对网络虚拟游戏中虚拟道具所享有的权利, 判决游戏运营公司进行赔偿可见, 法院对于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虚拟资产并未拒绝承认其合法性因此, 考虑到个人数字资产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商品属性, 对于个人数字资产应有的法律态度已相当明确。

      三) 个人数字资产保护认知滞后1. 个人数字资产的法律属性诠释不明虽然社会层面对大数据的资产属性已无争议, 但大数据集中存在复杂多变的人格属性数据与非人格属性数据, 易引发对个人数字资产法律属性的质疑非人格属性数据本身就是数据合法控制人的数字资产, 而作为人格权客体的个人数据已脱离权利主体被实际控制人所掌控, 需要去隐私化处理后再用于交易, 但法律层面并未给出约定或限制条件2. 个人数字资产的归属权问题未提及尽管用户个人不曾留意归属权问题, 但绝大数用户的个人数据资产所有权都被网络运营商掌控因为个人数字资产大多存储于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中, 网络服务提供方拥有不受限制的修改、删除等操作权限网络服务提供商与用户个人之间通过用户协议约定个人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归属, 无论是第三方或者用户个人最多只是拥有使用权3. 个人数字资产的安全缺少法制保障在保证个人数字资产安全方面, 现行的普遍做法是通过若干层防火墙对数据库进行安全隔离, 再利用密钥验证访问由于网络监管不力、信息技术薄弱、行业自律不足、人员道德缺失等原因, 各种不稳定因素时刻威胁着防火墙安全, 导致个人数字资产时不时都可能面临黑客入侵、非法倒卖、恶意篡改、有意删除等隐患, 对此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明显缺位。

      四、个人数字资产的管理策略(一) 把握新思维, 提高个人认知能力一是发挥大数据思维用户主体面对海量化、高增长率和多样性的网络留存信息, 需清晰以数据导向迭代数字产品、业务、服务的商业运作模式, 同样借助大数据廉价、迅速、优化的综合优势与处理手段, 增强自身对个人数字资产利用与保护的决策力、洞察力二是利用共享思维为打破用户个人认知的局限性, 政府可内设机构通过官方平台以详细列举的方式发布现在或者未来可能给用户带来收益的数据信息、开发渠道、利用方法、侵害行径等, 增设专题论坛发动用户参与共享、提问、讨论, 平台主管方则可利用计算机有选择性地筛选和汇总, 供相应部门参考, 实现法律制度对个人数字资产长久保护三是运用权利思维个人数字资产权利主体必须明确权利思维的逻辑理路, 清楚认识到个人数字资产的合理性优于权利的合法性, 正视个人数字资产权利归属问题的现实性,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二) 树立新标准,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一是建立流通信任体系对数据行业自律公约进行完善, 将个人数字资产流通纳入其中, 准确界定个人数字资产权属问题, 制定数据控制者、所有者的标准化操作规范, 重点推进针个人数字资产流通合规性的评测与认证。

      二是统一交易规则以规范个人数字资产的交易为主要目的, 规定关于个人数字资产审核、交易实施、交易确认、交易结算等各个流程的标准动作, 协调市场良好的交易秩序, 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定价机制在充实考虑个人数字资产固有特点与市场调研的基础上, 统一个人数字资产定价模型或程序, 提高买方对个人数字资产使用效果的预知性以及交易价格的预判性, 协调买方需求与买方供给之间失衡性三) 运用新技术, 强化智慧安全保障一是保证用户隐私安全通过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应用安全协议等信息安全技术, 根据用户需要预先设定程序, 对公共服务器上存留的众多即时性个人数据信息实时收集、分类处理, 及时清除个人隐私数据二是预判潜在网络风险在充分发挥防火墙技术防护功能的基础上, 加大对防火墙技术的智能系统与交互界面的设定, 提高防火墙对初始攻击的预判、报警以及防护能力, 尽可能地为个人数字资产转移、备份、销毁争取时间与通道三是加强线上资产控制开发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个人数字资产的网络资产管理系统一方面, 保障网络服务提供商通过区块链账号管理系统加强对各类线上资产的控制, 降低个人数字资产面临的安全风险另一方面, 区块链技术将个人数字资产储存在每一个节点上, 可以通过私人密钥管理进一步牵制网络服务商单方对个人数字资产的掌控, 使用户对个人数字资产享有更多权利。

      四) 制定新规范, 完善法律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实体法律体系针对全社会个人数字资产整体运营状况, 以立法形式制定宏观性指导法律以及适用于具体行为的专门法律, 对以暴力或非暴力、公开或秘密的方法, 攫。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