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青书画社章程2015版.doc
14页章程丹青书画社2012 年 3 月 7 日0前言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丹青书画社初期是由李更新与周明德、黄铮强、马文斌等同学发起筹办,最初成员为艺术设计学院在校书画专业学生协会成员同时也是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曾多次参与组织美术相关比赛和讲座,也多次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与相关比赛,在承办或参与书画相关比赛和讲座的同时我们积极思考,深深感觉到要想进一步繁荣我校文化活动和提高大学的艺术欣赏水平,建立一个与书画相关的新型社团是十分必要的基于此,在书画专业同学们的响应下、在艺术设计学院的全力支持下、在校团委相关领导的指导下,于 2011 年 12 月在艺术设计学院成立了艺术设计学院书画协会,经过三个多月的工作,于 2012 年 3月并入艺术设计学院美学研究会,成为艺术设计学院美学研究会红角洲校区分会2012 年 5 月枫林校区美学研究会迁入红角洲校区,要求我社与之合并,双方经过一周的谈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我社向校团委申请成立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丹青书画社,于 2012 年 6 月 12 日正式批准成立丹青书画社是隶属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团委,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团委指导下的,本着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继承民族传统、弘扬和发展书画艺术面向全校招收会员的院级美术综合类社团。
本章程李更新同学自 2012 年 3 月开始编写,历时 6 个月,经 7次研究修改,最终决定为本稿2012 年 9 月 1 日1目录1.前言…………………………………………………………………………………12.目录…………………………………………………………………………………23.协会总则……………………………………………………………………………34.基本活动……………………………………………………………………………35.协会机构……………………………………………………………………………36.协会换届制度………………………………………………………………………47.协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产生任命…………………………………………………48.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59.干部评优管理办法…………………………………………………………………510.协会成员的组成及入出会条件 …………………………………………………611.财务经费管理 ……………………………………………………………………612.请假制度 …………………………………………………………………………613.协会工作室安排 …………………………………………………………………714.工作证使用管理 办法……………………………………………………………715.文件盒(夹)使用管理办法 ……………………………………………………716.协会印章使用办法 ………………………………………………………………717.信息管理条例 ……………………………………………………………………818.办公室管理条例 …………………………………………………………………819.协会固定资产管理条例 …………………………………………………………820.协会档案使用管理办法 …………………………………………………………821.协会办公会务管理办法 …………………………………………………………82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823.各职能部门工作职权范围 ………………………………………………………924.监督委员会 ………………………………………………………………………825.理事会 ……………………………………………………………………………926.会长 ………………………………………………………………………………927.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1028.秘书处……………………………………………………………………………1029.综合办公室………………………………………………………………………1030.组织部……………………………………………………………………………1131.宣传部……………………………………………………………………………1132.外联部……………………………………………………………………………1233.学术研究部………………………………………………………………………1234.附则………………………………………………………………………………132江 西 科 技 师 范 大 学 丹 青 书 画 社章 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概念:协会全称:艺术设计学院丹青书画社协会定位:院级综合美术类社团协会口号:团结、进取、高效、快乐协会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续承民族传统、弘扬和发展书画艺术。
协会生日:协会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16 日,为方便周年庆典定为每年 10 月 16 号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组织,协会在指导老师的相关支持下、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 开展活动,并且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次序归属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团委和艺术设计学院管理的学生非营利性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学校各项社团管理制度第三条:基本活动:(一)培养成员的课外兴趣、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二)定期组织开展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每个会员的书画艺术水平,陶冶每个会员的审美情操;(三)积极组织开展书画艺术研究活动,以及参加各种文化艺术展览;(四)加强和完善本协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挖掘和培养人才,有计划地扩大队伍,促进协会发展壮大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 领导机构: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第五条: 设协会理事会,由主席团及各部部长组成,会长领导第六条: 设协会监督委员会 第七条:部门机构: (1)综合办公室(2)组织部(3)宣部部(4)外联部(5)学术研究部第八条:协会设会长 1 人、常务副会长 1 人、副会长 2 人、秘书长 1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不得超过 4 人,理事会不得超过 18 人、监督委员会不超过 6 人第九条:协会换届制度:1、本协会会长的换届于每年 5 月低进行,由二年级部长(含副部长)中竞选出会长 1 名,常务副会长 1 名、副会长 2 名(可为一年级) ,9月 1 日起任,任期一年;2、本协会各部负责人的换届于每年 5 月初进行,由一年级干事中竞选出各部部长 1 名、副部长 3 名,9 月 1 日起任,任期一年;3、本协会各部科室负责人(科、室、组长)于每年 12 月初和 5 月初轮换,选出科室负责人 2——3 名;4、协会监督委员会的换届于每年 5 月低进行,由主席团成员中竞选出委员长 1 名,由二年级干部中(含副部长)竞选出副委员长 1 名、委员 4 名,9 月 1 日起任,任期一年。
第十条:协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产生任命:1、监督委员会:协会监督委员会由前任委员长提名报全体例会审批任命总人数不得超过 6 人;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对全体会员大会负责;2、理事会:协会理事会由新任会长提名报监督委员会任命,总人数不得超过415 人(成员为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督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及各部部长) ;理事会工作例会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即全体例会) ,对全体会员大会负责;3、本会会长、副会长由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投票,监督委员会审批任命,任期为一年;4、如遇会长在任期内辞职,由常务副会长代理执行会长职务,直至监督委员会任命下任会长为止;5、如遇常务副会长在任期内辞职,由会长提名下一任常务副会长,报监督委员会批准任命;6、如遇副会长在任期内辞职,由会长提名下一任副会长,报监督委员会批准任命;7、本协会部长等主要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8、如遇部长等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辞职,由理事会常务会议推选产生下一任部长;以上各项选举,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1、会长:应具有极强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专业技能,且在语言表达、会议主持上比较突出,有充分的管理、监督、协调、指导各部门的工作能力,能与兄弟协会友好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务实有效;2、副会长:有一定的协调、协助、组织、管理能力;3、秘书长:有简单的文秘工作经验,能起草、制定、处理协会内部相应文件;4、部长:有扎实的专业能力,较强的与本部门所需管理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 12 条: 协会干部评优管理办法:1、协会优秀干部、优秀干事、优秀指导老师、优秀学员在每年12 月中旬平出;52、协会换届时副会长、秘书长及各部长的聘书在每年 6 月初颁发,聘期为上一年 9 月 1 日至本年 6 月 30 日;3、任期不满 8 个月的不予颁发聘书;4、具体评优办法参考《丹青书画社干部评优实施办法》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协会成员的组成及入会条件:(一)本协会面向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专业招收新成员;(二)入会条件:(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3)热爱书画艺术三)入会流程:(1)到纳新地点报名;(2)协会组织面试;(3)通过面试后,填写资料入册备档,正式成为丹青书画社成员,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入会的会员向协会财务部门上缴 20 元会费第十四条:协会成员的退出:(一)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二)由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即可退出协会; (三)违反制度及违法乱纪影响学校及协会名誉行为的,立即除名;(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的成员,三次缺席协会例会,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可予以除名第十五条:财务,经费:财务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会员交纳的会费,学校拨款及正当的社会资助.其他的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支出必须设立专用账薄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
具体另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丹青书画社财务制度》第十六条:请假制度:(一)协会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手续;6(二)协会社员不能参加部门及相关会议时应向所属部门指定负责人请假,填写请假条,并由负责人交到秘书处考务科;(三)协会各部门负责人不能参加例会、理事会等会议时应向秘书长请假,填写请假条备档;(四)根据协会评优条例会员 3 次请假算一次旷到,合并 3 次旷到视为退会;(五)协会干部旷到按照《丹青书画社关于干部评优考核计分方案》进行入档记录第十七条:协会各工作室安排:1.协会各工作室在每学期开始前三周完成报名工作,第 5——12周为授课周;2.协会各工作室报名及指导老师由组织部教务组负责安排;3.报名选课结束后组织部立即向秘书处及各工作室负责人发放学员通讯名单,并安排适时开课;4.秘书处对每周工作室开课情况做详细记录第十八条:工作证使用管理办法1.保持工作证清洁、不残缺;2.工作证不得转借他人作其他用途;3.丢失工作证者须交补办费用 15 元;4.工作证由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科负责保管第十九条:文件盒(夹)使用管理办法: 1.协会文件盒(夹)属于协会固定资产用来文件科学归档分类;2.协会文件盒(夹)原则属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科保管;3.文件盒按照其内部标贴说明使用科室负责整理;4.文件夹配发于每部部长用来文件归档使用。
协会换届或干部调整后,部门部长将文件夹交至综合办公室资产管理科;5.文件盒所使用科室负责人丢失或使文件盒损坏,按照我会《章程》:文件盒(夹)使用管理规定赔偿工本费 20 元;6.文件夹所使用部门负责人丢失或使文件夹损坏,按照我会《章程》7:文件盒(夹)使用管理规定赔偿工本费 15 元第二十条:协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1.协会印章为证明协会各项工作之实施,任何人不得私自滥用或转借他人;2.协会印章原则由会长负责保管;3.其中“丹青书画社财务专用章”由秘书长保管, “丹青书画社监督委员会”由监督委员会委员长保管;4.任何使用人使用协会印章时都需填写《丹青书画社印章使用申请表》交予会长签字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