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制度--安全--2007--《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doc
12页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文件一建有限安(2007)030号 签发人:张 兵★关于印发《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附:《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二OO七年四月二日主题词:施工现场 机械设备 管理办法 公司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共印1份《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使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和在京施工现场京外工程和境外工程在符合当地法规、标准的前提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范围包括用于工程施工的项目部自有设备、项目部外租设备、分包单位的设备和收取管理费的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单位的设备第四条 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械需用计划管理、机械设备购置与租赁管理、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管理、机械设备监督检查、机械操作人员管理、机械设备进出场管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动态管理、施工现场机械内业资料管理等内容.第五条 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员,负责该项目部在施机械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持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机械)的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机械设备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2、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施工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进行服务、指导、监督、检查3、负责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综合管理及大中型起重设备租赁业务,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机械设备的选用、群塔作业方案的审批等4、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第七条 项目部机械部门(机械管理员)职责: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日常使用、安全检查、设备退场的全过程管理和机械设备内业资料管理2、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及时纠正作业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生机械事故及时报告3、负责组织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监督设备产权单位及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组织好施工现场设备维修和故障抢修,提高设备的完好率4、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部的机械使用成本.第三章 购置和租赁管理第八条 公司不允许项目部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工程所需机械设备的配置可通过公司内部或外部租赁和工程分包实现项目部经过公司批准可以购置单台价值在2万元以下,并且不需要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操作的小型机械设备第九条 按照《施工现场外租起重机械统一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外租机械设备供方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负责塔吊、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租赁、资格预审和供方评价工作。
项目部负责装载机、混凝土输送泵、搅拌机等机械设备的外租、资格预审和供方评价工作第十条 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机械设备需求计划,明确需要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预计进出场时间等需要外租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项目部,需提前在上一个月25日前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机械)申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公司负责协调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各项目部不得自行外租第十一条 项目部在租赁机械设备前必须对出租单位的企业资质、机械设备的合格证明、特种设备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租赁租赁机械设备必须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特种设备还必须经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检验周期内租赁设备进场后,经评价和进场验收发现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坚决退场第十三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经项目经理部、产权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报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始使用并计算租赁费用公司直属项目部起重机械租赁费用结算时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后,公司财务部门方予以付款.第十四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并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故障检修等原始记录。
第十五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发生机械事故,使用单位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机械),根据事故原因,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在机械设备租赁到期7-10天前通知出租单位, 并准备好设备拆运出场的必要条件,到期及时安排设备出场.第十七条 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项目部对设备进行备案并纳入总包管理对不收取管理费的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单位的机械设备,如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在口头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应直接书面告知监理和建设单位第十八条 公司严禁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租赁大型机械设备.第四章 安装验收和使用管理第十九条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都必须经过进场验收或安装验收,验收合格并报监理认可后才能使用第二十条 公司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实行动态管理,项目部应建立机械设备进出场台帐,随时掌握机械设备的进出与分布情况项目部于每月3日前将《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备案表》和《施工现场设备数量情况动态表》报送到公司安全管理部第二十一条 塔吊、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使用按照《施工现场外租起重机械统一管理规定》执行,项目部注意收集齐相关资料报送监理认可。
第二十二条 固定使用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搭设防护棚,根据不同设备的要求和现场的特点,防护棚应具备防雨、防砸、防扬尘、防噪音等功能机械设备使用必须做到四个一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明显处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主要机械设备要坚持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机构造、性能、维护保养和操作规程第二十四条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评分,试卷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外省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只有省级部门签发的证件才能在北京使用.第二十五条 设备使用前,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规范的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在使用过程中,操作者要按照安全交底的内容,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安全、正确操作机械设备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停工3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由项目部组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按照公司“文明施工机械内业资料目录"和“文明施工机械内业资料编制说明”的要求,做好机械设备内业资料的管理。
第五章 设备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 公司负责每月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抽查,并对项目部机械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作业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月对施工现场在用设备进行不少于二次的全面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设备技术状态按合格、不合格、待修、报停四种情况标识第三十条 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对出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月至少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及整改记录留存项目部备查第六章 罚则第三十一条 有关机械设备的处罚细则执行《建工集团安全生产罚则》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与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需用计划单位(盖章): 年 月塔吊、施工电梯、电动吊篮型号及编号在 施 工 程准 备 安 排机械来源工程名称安装时间拆除时间使用单位工程名称安装时间使用单位 单位主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报送日期:每月25日前,将表报送公司.施工现场大型设备备案表单位: 施工现场名称项目部机管员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检测日期设备产权单位联系人联系进场时间计划退场时间填表人: 联系: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大型设备分7类:土石方筑路机械、打桩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机械、动力机械等。
大型设备是指:塔吊、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汽车吊、履带吊、打桩机、钻机、挖掘机、装载机等.需要备案的大型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的,项目部外租大型设备、分包单位使用的大型设备、收取管理费的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单位的大型设备.请将大型设备备案表电子版于每月3日前通过公司办公平台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安全管理部孙海东邮箱联系:63562504)施工现场设备数量情况动态表单位: 填表时间:工程名称大型设备台数中小型设备台数合计自有租赁/分包单位自有租赁/分包单位 填表人: 联系:《施工现场设备数量情况动态表》填表说明:1、每月3日前将该表和《施工现场大型设备备案表》一起报到安全管理部部2、大型设备分7类:土石方筑路机械、打桩机械、起重机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