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陈凯莉--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ppt

146页
  • 卖家[上传人]:n****
  • 文档编号:57180118
  • 上传时间:2018-10-19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17.02MB
  • / 14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模块二:教育法律法规,一、教育法律法规基础 二、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重点) 三、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四、学生(幼儿)的权利与保护1.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中的小知识点易考查选择题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践问题,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本章重点,本模块知识结构,第一节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第二节 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第三节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 学生(幼儿)的权利保护,教育法概述,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的渊源,教育法律责任,教育法律救济,,,,,第一节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广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学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狭义:仅由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3.教育的保障性原则 4.教育平等性原则 5.终身教育原则,1.规范功能2.标准功能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一)含义,(三)基本原则,(二)功能,教育法律概述,一、教育法概述,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句话体现的原则是()A、国家性原则 B、公共性原则C、方向性原则 D、强制性原则,【 经典考题】,【答案】B,,全体人民的利益,教育法律关系,二、教育法律关系,(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组成教育法律关系,(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2.客体,,3.内容,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体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共同对象,又称为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可分为: 1.物 2.教育行为 3.智力成果(财富),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自然人: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人 法 人: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发生改变都会导致原有法律关系的变更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答案】A,,1.下列不属于教育法律法规课体种类的是() A、学校 B、物质财富 C、非物质财富 D、行为,,【答案】C,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各级权力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等来行使国家教育立法权、教育司法权和教育行政权,从而成为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2.在教育法律关系中,国家() A、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B、是同学校完全一样的法律关系主体 C、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D、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教育法的渊源,三、教育法的渊源,法的渊源就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教育法的渊源是指国家根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教育条例和规定教育法的渊源,宪法:我国根本大法,是国家法律的总章程,是我国一切立法的依据,是我国教育法的根本法源教育法律: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教育法》就是我国教育基本法教育行政法规:我国重要的且数量很大的一种教育法的渊源,地方性教育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且不得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前提),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性教育规章,教育法的渊源,五、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一)教育法律救济的含义: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伤害时,通过裁决纠纷,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行政主体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如果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解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偿教育法律救济,,,,,教育法律救济的主要方式 可分为: 1.教育行政申诉制度(教师、学生) 2.教育行政复议,仲裁机构是非国家机构的由双方共同选择的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裁决又称诉讼渠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分为:行政(民告官)、民事和刑事可分为: 1.司法调解 2.行政调解 3.民事调解,行政渠道,司法渠道,调解渠道,仲裁渠道,(二)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第二节 我国主要法律法规解读,六法一纲要:,【考情分析】,1.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2.在我国的主要法律法规中重点掌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注意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节内容多,,一、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一)性质与地位 1995年3月第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是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教育法》是我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教育大法二、教育法的基本结构与内容,重要条款,第九条【公民的教育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四条【分级管理】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第二十六条【办学条件】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十八条【义务教育】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有钱有地有人有制度,(一)遵守法律; (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按规定收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第二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义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五十三条 【教育经费】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第七十三条 【刑事法律责任】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结,,教育是根本,公平是保障 管理要严明,经费不赊账。

      办学条件多,条条不能忘 校舍最要紧,生命系心上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的原则是( )2012年下半年】A、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B、统筹规划,以县为主 C、统筹规划,协调管理 D、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真题再现】,【答案】A,,2.关于国家教育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构成,正确的是( ) 【2013 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真题】 A、财政拨款为主,其它渠道为辅 B、自筹经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 C、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款为辅 D、自筹经费为主,学校集资为辅,【答案】A,A.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B.全面进行教育改革,全面发展职业教育C.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D.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答案】C,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 阶段,学校教育必须做到“两个全面”,即( )4.林林在操场上玩滑梯,滑梯因年久失修突然断裂,林林从滑梯掉落在硬地上,造成脊椎严重骨折谁应对林林的伤害承担责任?( ) A.林林自己负责 B.林林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 C.学校负责 D.以上各方均不负责,【答案】C,,【答案】D,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 )来处罚。

      A.学校 B.教育主管部门 C.家长 D.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二、教育单行法,1、1986 年4 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重要条款第二条 【制度概说】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 【问责制度】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第六条 【保障措施】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第十四条【社会的义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十一条 【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二十二条 【均衡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二十四条 【安全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第三十三条 【支教工作】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二十七条【批评教育的】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五十八条 【家长的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总 结,,义务教务不收费, 适龄儿童入学堂 校舍安全负责任, 学生教育记心上[答案] B,1.进城务工的张某夫妇超计划生育一女孩,今年已满六岁由于没有准生证,他们临时住所附近的一所小学及当地教育局拒绝接受该孩子入学学校和教育局的行为违背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真题再现】,,【答案】D,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 )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重要条款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第七条、第八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 【资格限制】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 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 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十三条【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第十七条 【教师聘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 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 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第二十五条 【教师工资】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三十七条 【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 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相关文档
      2022 年注册测绘师考试《测绘综合能力》真题及详解【完整版】.docx 最新补考2022年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题库及答案.docx 最新补考2023年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题库及答案.docx 职业道德理论考试题库1[2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理论考试试题[2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职业道德理论考试题库[2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中式烹调师[技师]理论知识考试题库[35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理论考试题库[2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中式烹调师[技师]理论知识考试题库[3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注册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考试试题[2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云南省低压电工作业证复审考试题库[3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注册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考试题库1[1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理论考试题库(200题)含参考答案.docx 中式烹调师[技师]理论知识考试题库[2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注册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考试试题[3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理论考试题库(300题)含参考答案.docx 云南省低压电工作业证复审考试题库[4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注册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考试题库[3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理论考试试题[3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育婴员专业技能证书考试题库题库[300道]含参考答案.docx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