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既有线提速200~250线桥设备维修规则.pdf
87页1 既有线提速 200~ 250km/h 线桥设备维修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适应既有线提速 200~ 250km/h 运营要求,做好线桥维修工作, 提高设备维修管理水平, 经常保持设备状态均衡完好,确保列车能以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特制定本规则第 1.0.2 条 线桥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检修并重”的原则,按线桥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安排线桥设备维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病害第 1.0.3 条 线、 桥、 路基设备维修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严格遵守营业线施工作业各项规定并实行天窗修制度第 1.0.4 条 本规则适用于既有线 1435 mm标准轨距和允许速度 200~ 250 km/h 的既有线提速区段,本规则未涉及的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2 第二章 线路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 工作分类第 2.1.1 条 线路设备维修分类一、综合维修指根据线路变化规律和特点, 以全面改善轨道弹性和轨面平顺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和更换、整修失效零部件为重点,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 按周期、 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的综合性修理,以恢复线路完好技术状态。
二、经常保养指根据线路变化情况,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经常性养护,成段保养以大型养路机械为主要作业手段, 以保持线路质量经常处于均衡状态三、临时补修指以垫板和改道为主要作业手段, 结合养路机械, 及时对线路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及其他不良处所进行的临时性修理,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平稳第二节 工 作 内 容第 2.2.1 条 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一、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稳定,捣固前撤除调高垫板二、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3 三、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补充道砟,整理道床四、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五、锁定线路、道岔六、采用打磨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七、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八、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九、修理、补充和刷新线路标志,收集旧料十、其他预防和整治病害工作第 2.2.2 条 线路、道岔经常保养基本内容一、根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状态,成段地整修线路二、打磨钢轨,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三、更换和修理轨枕四、整治道床翻浆冒泥,均匀道砟,整理道床五、有计划地成段整修联结零件,螺栓涂油。
六、 根据锁定轨温情况, 有计划地成段进行应力调整或放散七、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八、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九、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作第 2.2.3 条 线路、道岔临时补修的主要内容:一、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4 二、更换(或处理)折断、重伤钢轨及桥上、隧道内轻伤钢轨三、更换达到更换标准的伤损夹板,更换折断的接头螺栓、道岔护轨螺栓、 可动心轨凸缘与接头铁连接螺栓、 可动心轨咽喉和叉后间隔铁螺栓、长心轨与短心轨联结螺栓等四、疏通淤塞的排水设备,处理严重冲刷的路肩和道床五、其他需要临时补修的工作第三节 管 理 组 织第 2.3.1 条 线路设备维修实行检修分开制度 检修分开的基本原则是实行专业检查和机械化集中修理第 2.3.2 条 综合维修和经常保养组织形式: 工务机械段负责大型养路机械作业项目,工务段和桥工段(以下简称工务段)配合施工,并负责其他作业项目和质量验收第 2.3.3 条 路基维修工作的管理组织工务段设有路基工区时, 路基维修工作由路基工区负责; 未设路基工区时, 路基维修工作由线路工区负责, 并根据路基设备数量配置相应定员。
第 2.3.4 条 凡影响行车的线路施工、 维修作业均应在天窗内进行,铁路局应安排与施工、维修相适应的天窗,天窗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无缝线路允许作业的轨温范围内, 客货分线的客运线路施工天窗不少于 240min,客货共线线路施工天窗不少于180min, 维修天窗不少于 90min, 并应做到综合利用, 平行作业5 第四节 工作计划第 2.4.1 条 工务段、 工务机械段应根据铁路局下达的年度计划编制年度分月维修计划;线路车间(机械化维修车间)应根据工务段下达的年度分月维修计划和各项技术指标, 编制月度维修计划;检查监控车间(工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月度检查计划第 2.4.2 条 路设备维修计划中, 应根据线路设备条件和状态,结合季节特点,合理安排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重点工作6 第三章 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第一节 道 床第 3.1.1 条 道砟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允许速度200km/h 的线路应采用一级碎石道砟,允许速度大于 200km/h 的线路应采用特级碎石道砟, 既有一级碎石道砟可暂时保留, 但应结合大修逐步更换第 3.1.2 条 道床厚度应符合表 3.1.2 的规定道床厚度( mm)标准 表 3.1.2 速度 Vmax=200km/h 200km/h< Vmax≤ 250km/h 道床厚度( mm)无垫层的碎石道床一般路基 450 450 不易风化的岩石、碎石路基 350 350 有垫层的碎石道床(碎石 / 垫层) 300/200 350/200 桥上及隧道内道床厚度 (mm) 350 350 注: 1. 既有线提速 200~ 250km/h 地段,有垫层的碎石道床的碎石厚度和桥上及隧道内道床厚度可暂时保留为 300mm,并应结合更改或大修进行改造; 200km/h地段桥上道床厚度困难条件下不得小于 250mm。
由于条件限制道床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铺设弹性轨枕等措施2. 既有线提速 250km/h 地段的桥梁上及隧道内, 应结合更改或大修采取弹性过渡措施第 3.1.3 条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表 3.1.3 的规定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表 3.1.3 线路类别 顶面宽度 (m) 砟肩堆高 (m) 边坡坡度Vmax =200km/h 3.5 0.15 1∶ 1.75 200km/h< Vmax ≤ 250km/h 3.6 0.15 1∶ 1.75 Ⅲ 型轨枕中 部道床 顶面与轨 枕顶面 平齐允 许速度为200km/h 时, 轨底处道床顶面应低于轨枕承轨面 20~ 30mm, 允许7 速度大于 200km/h 时,轨底处道床顶面应低于轨枕承轨面 30~40mm有砟桥上应设挡砟板第 3.1.4 条 道砟必须有“碎石道砟产品合格证” ,作为竣工验收和评定道床质量的依据 碎石道砟粒径级配见表 3.1.4-1 和表 3.1.4-2 道砟粒径级配 ( Vmax=200km/h) 表 3.1.4-1 方孔筛 *孔边长( mm) 25 35.5 45 56 63 过筛质量百分率(%) 0~ 5 25~ 40 55~ 75 92~ 97 97~ 100 注: *指金属丝编织的标准方孔筛。
道砟粒径级配 ( 200km/h < Vmax≤ 250km/h) 表 3.1.4-2 粒径 筛分机底筛孔边长 (mm)31.5~ 50 级配方孔筛孔边长 (mm) 22.4 31.5 40 50 63 过筛质量百分率 (%) 0~ 3 1~ 25 30~ 65 70~ 99 100 颗粒分布方孔筛 *孔边长 (mm) 31.5 ~ 50 颗粒质量百分率 (%) ≥ 50 注: *指金属丝编织的标准方孔筛第 3.1.5 条 道床应保持饱满、均匀、整齐、密实,并应根据道床不洁程度有计划地进行清筛,保持道床弹性和排水良好,防止轨枕空吊和道床翻浆第二节 轨 枕第 3.2.1 条 线路上应采用Ⅲ型混凝土枕,配置标准为每公里 1667 根,并应均匀布置第 3.2.2 条 应及时更换失效、修理伤损混凝土枕混凝土枕失效及严重伤损标准如下:8 一、混凝土枕失效标准1.明显折断;2.纵向通裂:( 1)挡肩顶角处缝宽大于 1.5 mm;( 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大于 0.5 mm) ;3.横裂(或斜裂)接近环状裂纹(残余裂缝宽度超过 0.5 mm或长度超过 2/3 枕高) ;4.挡肩破损,接近失去支承能力(破损长度超过挡肩长度的1/2 ) ;5.严重掉块。
二、混凝土枕严重伤损标准1.横裂裂缝长度为枕高的 1/2 ~ 2/3 ;2.纵裂:( 1)两螺栓孔间纵裂(挡肩顶角处缝宽不大于 1.5 mm) ;( 2)纵向水平裂缝基本贯通(缝宽不大于 0.5 mm) ;3.挡肩破损长度为挡肩长度的 1/3 ~ 1/2 ;4.严重网状龟裂和掉块;5.承轨槽压溃,深度超过 2 mm;6.钢筋(或钢丝)外露(钢筋未锈蚀,长度超过 100 mm) ;7.斜裂长度为枕高的 1/2 ~ 2/3 第 3.2.3 条 线路上轨枕的修理一、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9 二、及时修理松动或失效的螺旋道钉第 3.2.4 条 从线路上更换下来的旧轨枕,应及时回收,分类堆码,集中存放第三节 钢 轨第 3.3.1 条 应采用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 60kg/m 100m 定尺钢轨,既有钢轨可暂时保留,但应结合更改或大修逐步更换钢轨伤损严重时,工务段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行车安全第 3.3.2 条 钢轨伤损按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折断三类一、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见表 3.3.2 — 1、 表 3.3.2 — 2 和表 3.3.2— 3探伤人员、线路(检查)工长认为钢轨有伤损时,也可判为轻伤或重伤。
钢轨轻伤和重伤标准 表 3.3.2 — 1 伤损项目 伤损程度 备 注轻伤 重伤钢 轨 头 部 磨耗磨耗量超过表 2.3.2 — 2 所列限度之一者磨耗量超过表 2.3.2 — 3 所列限度之一者轨 端 或 轨 顶面剥离掉块长 度 超 过 15mm(允 许 速 度200km/h 时: 长度超过 15mm且深度超过 3mm)长度超过 25mm且深度超过 3mm 钢 轨 顶 面 擦伤 深度超过 0.5mm 深度超过 1mm 波浪形磨耗 谷 深 超 过 0.2mm( 允 许 速 度200km/h 时为 0.3mm) — 1m波长范围内钢 轨 表 面 裂纹 — 有包括螺孔裂纹、轨头下颚水平裂纹(透锈)、轨腰水平裂纹、轨头纵向裂纹、轨底裂纹等(不含轮轨接触疲劳引起轨顶面表面或近表面的鱼鳞裂纹 ) 钢 轨 内 部 裂纹 — 有包括核伤(黑核、白核)、钢轨纵向裂纹等钢轨变形 — 有 轨头扩大、轨腰扭曲或鼓包等,经判断确认内部有暗裂钢轨锈蚀 — 经除锈后,轨底厚度不足 8mm或轨腰厚度不足 14mm 10 钢轨头部磨耗轻伤标准 表 3.3.2 — 2 总 磨 耗( mm) 垂 直 磨 耗( mm) 侧 面 磨 耗( mm)9 8 10 注: ① 总磨耗 =垂直磨耗 +1/2 侧面磨耗。
② 垂直磨耗在钢轨顶面宽 1/3 处(距标准工作边)测量③ 侧面磨耗在钢轨踏面(按标准断面)下 16mm处测量钢轨头部磨耗重伤标准 表 3.3.2 — 3 垂直磨耗( mm) 侧面磨耗( mm)10 12 二、钢轨折断标准钢轨折断是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1.钢轨全截面断裂;2.裂纹贯通整个轨头截面;3. 裂纹贯通整个轨底截面;4.钢轨顶面上有长度大于 30mm且深度大于 5mm的掉块发现钢轨折断立即封锁线路并处理,发现重伤钢轨应立即限速 160km/h 及以下并处理, 处理方法按第 4.6.10 条的规定执行在桥上或隧道内的轻伤钢轨,应及时进行更换或处理第 3.3.3 条 线路上临时插入的短轨,不得短于 6 m,不得连续插入,且必须尽快恢复个别插入短轨线路的允许速度不得大于 160km/h第 3.3.4 条 钢轨钻孔位置应在轨腹中和轴上,且必须倒棱 两螺栓孔的净距不得小于大孔径的两倍 其他部门需在钢轨11 上钻孔或加装设备时,必须经工务段同意并委托工务部门施工第 3.3.5 条 严禁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