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论我国男性性权利的保护--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点.doc

32页
  • 卖家[上传人]:n****
  • 文档编号:34695888
  • 上传时间:2018-02-2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36.50KB
  • / 3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论我国男性性权利的保护——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点何丁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了每个公民八大权利,其中的人身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点滴生活性权利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对身心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对其进行保护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从法理的角度而言,性权利的保护也具有平等性,不论男女老少,不问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均应受到平等的保护然而,受中国五千年的封建文化影响,在性权利方面,一直都着重保护女性,而长期忽视男性,甚至无视男性群体中的弱势部分,如男性智障人士,未成年男性,男童等,致使男性的性权利一直未得到全面、平等的保护随着近代女权主义思想的兴起及其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加上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各种思想相互激荡、各种文化相互交融,男权至上的观念在我国逐步消失,我国性现象日趋复杂,各种新型性犯罪层出不穷近十多年来,女性通过暴力或以暴力威胁强迫男性使用致幻药物、男性功能药物等,在违背男性意愿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性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而女性利用职权的威逼利诱或者以身体色诱在违背男人意志的情况下实施“性侵犯”的新闻已不再是新闻同时,同性恋现象日益普遍,也进一步导致了男性2遭遇性侵害的案件大量出现。

      我国《刑法》中关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对涉性罪有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凸显出一些空白,存在一定的缺陷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针对上述章节进行了修改,为正确认识和把握强奸罪和猥亵罪,并在实践中准确对相关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遵循同时,我们应该看到距离世界上其他文明国家对男性性权利保护,我们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纵观近代以来对涉男性犯罪,有章可循,建国以来的司法实践中,对涉男性犯罪亦有鲜活案例批判地接受传承传统司法的优点,有利于打击现有犯罪行为,使现有司法体系更加完善法律的权威性我们毋庸置疑,法律的滞后性仍需清醒认识,猥亵对象扩大到男性是司法进步的具体体现,逐步解决涉男性权利保护问题是司法进步的必然,司法实践中的矛盾是推动法制进步的阶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将在社会的发展中逐步健全完善关键词:男性性权利;立法缺失;《刑法修正案》 (九) ;猥亵; 强奸目 录第一章 男性性权利保护现状及缺失原因……………………………………7第一节 我国《刑法修正案》 (九)之前对男性性权利的认识及保护现状……7一、男性遭遇性侵害事件层出不穷……………………………………………73二、逼迫男性就范的手段推陈出新……………………………………………10三、保护男性性权利中的法律问题……………………………………………10(一)规定的被侵害主体不完整………………………………………………11(二)性犯罪侵害对象的范围过于狭窄………………………………………11(三)用其他罪名进行惩处有失偏颇…………………………………………11第二节 修九前我国刑法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缺失的历史及原因……………12一、我国对男性性权利的历史…………………………………………………12(一)近现代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历史………………………………………12(二)当代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变迁…………………………………………13二、我国刑法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缺失的原因…………………………………14(一)性别生理差异的误导……………………………………………………14(二)男权主义思维的影4响……………………………………………………14(三)同性恋非法思想的禁锢…………………………………………………15(四)宦官文化的影响…………………………………………………………15第三节 国外对男性性权利的认识及保护现状………………………………15一、男女无区别对待的方式进行保护的刑法规定……………………………15二、对男性性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刑法规定…………………………………16三、侧重于保护女性性权利的刑法规定………………………………………17第二章 刑法对男性性权利全面保护的必要性………………………………17第一节 男女平等的法治原则需要对男性性权益加以保护…………………17第二节 男性遭受性侵犯的严重危害性………………………………………18第三节 健全法律规定和提高立法质量的客观要求…………………………19第四节 司法实践中的有益尝试………………………………………………19第三章 《刑法修正案》 (九)施行是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巨大进步………20第一节 猥亵行为与猥亵犯罪…………………………………………………20一、什么是“猥亵”…… ………………………………………………………205二、对猥亵罪的认识与理解……………………………………………………21(一)猥亵犯罪的主体要件……………………………………………………21(二)猥亵犯罪的主观要件……………………………………………………22(三)猥亵犯罪的客观行为……………………………………………………23三、对猥亵罪中“强制”的理解…………………………………………………23(一)人身性强制手段…………………………………………………………23(二)精神性强制手段…………………………………………………………24(三)利用性强制手段…………………………………………………………24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与区别……………………………………24(一)猥亵犯罪与性骚扰………………………………………………………24(二)猥亵犯罪与故意伤害……………………………………………………266(三)猥亵犯罪与侮辱罪………………………………………………………26(四)同性恋与涉男性犯罪……………………………………………………28第二节 男性性权利首次受保障…………………………… …………………28一、猥亵对象不再限定为女性…………………………………………………29二、司法实践中能解决的问题…………………………………………………29第四章 男性性权利保护展望…………………………………………………30一、现实中处罚存在的问题……………………………………………………30二、性别差异是新的法律条文诞生的掣肘……………………………………31三、让法律条文更完整…………………………………………………………31结 论………………………………………………………… …………………31第一章 男性性权利保护现状及缺失原因漫长的封建社会,儒家思想对中国的影响,长期以来,中国人对性的态度都觉得它是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绝大多数人都羞于启齿、避而不谈,更不要说维护性权利的了。

      7受中国五千年的封建文化影响,在性权利方面,一直都着重保护女性长期忽视男性,甚至无视男性群体中的弱势部分,如男性智障人士,未成年男性,男童等,致使男性的性权利一直未得到全面、平等的保护 刑法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重要原则,如果男性性权利保护在立法上有缺陷必然就会导致受到侵害的男性合法权益不能获得法律保护,侵害行为人的加害行为不能受到法律制裁,造成男性的性权利处于保护极度不利的状态第一节 我国《刑法修正案》 (九)之前对男性性权利的认识及保护现状随着近代女权主义思想的兴起及其越来越广泛的影响,加上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思想相互激荡、各种文化相互交融,男权至上的观念在我国逐步消失,我国性现象日趋复杂,各种新型性犯罪呈出不穷近十多年来,女性通过暴力或以暴力威胁强迫男性使用致幻药物、男性功能药物等,在违背男性意愿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性侵犯”的案例屡见不鲜,而女性利用职权的威逼利诱或者以身体色诱在违背男人意志的情况下实施“性侵犯”的新闻已不再是新闻同时,同性恋现象日益普遍,也进一步导致了男性遭遇性侵害的案件大量出现一、男性遭遇性侵害事件层出不穷《刑法修正案》 (九)修正案之前,我国刑法对女性性权利和儿童的身心健康权利给予了充分的保护,体现在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强奸罪、侮辱妇女罪及猥亵儿童罪等。

      但是对 14 周岁以上的男性性权利保护问题,刑法却存在盲点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案例让我国司法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保守性和滞后性展露无遗据广东省疾控中心 2013 年的一项监测报告显示,男性被迫发生性行为是女性的 2.2 倍至2.3 倍事件一:某市中学男学生张某校内的体育特长生,其不仅体格健美,而且相貌英俊,俨然是8学校的“明星” 、 “校草” ,2004 年 6 月 13 日中午,张某被一位黎姓的女教师带到上课的教室里,在黎某的引诱下,张某被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张某受到黎某威胁,不敢讲出实情,黎某长期对张某进行性控制,多次与张某发生性关系,致使张某的学习成绩严重下滑,心理和身体都受到了严重伤害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张某以黎某“强奸”自己为由去报案,接警民警对此只能以无法立案的方式予以拒绝,张某在家人陪同下咨询了律师,律师也答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制裁黎某对张某的“性侵犯”行为事件二:年轻的小伙子李强刚 20 岁,在一家夜总会里当服务员据他讲一年前,夜总会老板,那位年过半百的富婆将其带到办公室,给其喝下了能让人意识模糊,并且无反抗能力的性药,随后在没有还手之力的情况下,被他的老板“强奸”了当他清醒后,女老板告诉他是自己喜欢上他,并要求李强做她的性伴侣。

      虽然十分不情愿,但碍于情面且考虑工作关系,李强不敢作声,只是自己巧妙地回避老板无理纠缠几天后,老板和一个女性朋友叫李强到一家宾馆开房,仍然给其喝下迷幻药,并强行发生性关系手段很变态,期间不停地对李强进行撕咬、抓挠……李强怕以后会越来越过分,担心自己会被折磨致死,愤然向警方报案但是在女老板被传唤矢口否认后,李强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自己被性侵害过李强很茫然,男人强奸女人可以有精液等作为证据,而他的情况想保留证据就非常困难最终的结果是,警方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事件三:在机关单位上班的申风(化名)是名牌大学毕业生,从上班第一天起,其上司柳霞(化名)就对其格外关照,并允诺他如果听话就会提拔他当科长在竞争激烈的现实面前,他选择了妥协,多次在办公室或上司的卧室里被性侵犯,并且越演越烈,开始用皮鞭抽打,并用滚烫的蜡油滴在其私处他在跟记者联系时表示,很想告他的上司,但是却不知道怎么样告诉别人自己想寻死,又觉得不甘心女友也离自己而去,他觉得生活都没有意义了,对女人充满恐惧,自己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事件四:河南省曾出现一个案例,一名年仅 15 岁的小男孩被另外一名男子,用匕首以伤害为要挟,强行带入男子的私家车内“强奸”近 4 小时。

      对侵权行为人进行处罚时却发现,刑法并无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男子最终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4 条中“猥亵他人”的规定为依据,处以行政拘留 15 天的处罚办案警察对此解释说,此种行为既不属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强奸行为,也不是非法拘禁,更不属于故意伤害,对此类行为如果没有9法律明文规定,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无法可依,造成这样严重行为畸轻处罚的现象就无法避免事件五:湖南省发生一起婶婶诱奸侄子的案例,13 岁的男孩吴某被婶婶宋某以帮忙看家为由,当晚在宋某的逼迫和利诱下,被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宋某更是得寸进尺致使宋吴的性格变得抑郁、暴躁,并开始对周围的人产生的恐惧心理当吴某想摆脱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时,受到了宋某公开性关系的威胁吴某最后没办法只能辍学事件六:河北省临名关镇一位不满 16 岁的少年周晓勇,受邀与女友张某及其他两位女性用餐三名女性均为 30 岁以上的妇女,她们趁周晓勇上卫生间的空隙,把提前准备好的性药放在周的酒杯中,就餐期间极力劝导周多喝酒药物发生作用,三位女性提议打麻将,并诈骗周说如果输了就要满足性要求结果可想而知,周某被三名女子轮流实施了性侵长达两个小时之久,导致其因劳累过度突然休克虽然周某被送到医院抢救脱险了,但其性能力受到了严重的影响,有可能就此丧失了性功能。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