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doc
14页导致的相对人的损失,应当承担赔懂一、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规定(★★★)1、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援 事法律关系的行为解】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 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2、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 特定形式解】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推定形式,即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而是通过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使得他人可以推定 其意思表示3、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1)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 民事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 追认、订立遗嘱等)2)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两个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订立赠与合同)(3) 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三个以上(2 3)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②基于重大误解而为行为的当事人,对于因撤销民事法律行为而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解】在民事法律行为喊立之后”发生的情势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的,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应当載诚 实信用原则处理3) 欺诈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使 对方陷入错误而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①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 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 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解】对于第三人欺诈,只有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前以 撤销;对于第三人胁迫,无论相对人是钢道或者应当知道”,均可以撤销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种类(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4)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2、法律后果(1)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2)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 然有效3)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2、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圍(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亦称“相对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之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晾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当然无效、自始无效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情,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而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确认,不以当事人的意 志为转移,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 动宣告其无效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拥有融 可側肖该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权昭灑可瞬曲勺民事法律行为一经撤销,则视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自始无效、绝对无效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處 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对方由圖4)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而无效 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债。
法律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不存在貌限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1>种类(1) 重大误解①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撤销权的消灭类型重大撤销权人双方当事撤销权白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消灭1、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2>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 5年误解人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显失公平欺诈受欺诈方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宀丄宀丿丄〃.亠m 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胁迫 受胁迫方 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解】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依撤销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四)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 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 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2)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岀解】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的意思表 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一旦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 起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无 效2、 狭义的无权代理(1)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2) 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 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解】被代理人己经开始履行民事法律行为中设定的义务的,视为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追认解】无论相对人是否善意均可行使催告权;只有善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解】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仅凭被代理人的单方面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合同转化为有效合同; 撤销权属于形成权,但催告权不属于形成权五)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1)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3)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 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 条件不成就解】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但应当具备下列特征:① 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② 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③ 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⑷条件必须合法解】所附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如果是法律规定的特定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不属于此处所谓的“条件” 0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2)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二、代理制度(一)代理的基本规定(★★★)1、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2、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 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立遗嘱、结婚等 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3、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 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 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 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链】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4、 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 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授权的效果被代理人的授权行 为,既可以向代理人进行,也可以向相对人进行,二者效力相 同5、 代理权的滥用(1)自己代理(3)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① 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 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 所能获得的利益②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 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 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2)双方代理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 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3)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代理人、 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表见代理(★★★)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 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 效解】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 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人,而实际并未授权;(2) 无权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者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3) 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表见代理的效果(1) 被代理人表见代理对于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代理行为无效2) 相对人表见代理对于相对人来说,既可以主张其为狭义无权代理,也 可以主张其为表见代理相对人如果主张狭义无权代理,则相 对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从而使得整个代理行为归 于无效三、诉讼时效制度(一)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诉讼时效的概念(1) 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 期间2) 起诉权诉讼时效期间的经过,不影响债权人提起诉讼,即不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 胜诉权债权人起诉后,如果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人民法院在 确认诉讼时效届满的情况下,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即债权人丧 失胜诉权解】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 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 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解】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 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链】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4)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 灭)。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 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2、 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1)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2)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 当事人约定无效3、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