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中市总体规划文本.doc
22页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3、原汉中地区“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4、汉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5、国务院国函(1996)11 号《关于汉中撤地设市的通知》第 2 条 指导思想1、坚持两个根本转变,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促进汉中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2、以大区域观点,分析汉中在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确汉中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职能3、贯彻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节约用地,重视环境保护4、树立生态城市的观点,加强城市绿化,突出陕南地方特色5、贯彻弹性规划原则,立足于可操作性,着眼于超前性第 3 条 规划目标1、城市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发达的公用事业,为加快城市经济发展、加大城市建设步伐提供条件2、城市具有合理的布局结构,适宜的用地安排,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3、城市具有优美的田园风光,良好的生态系统,为市民提供优越的生活和工作环境4、历史文化名城得到妥善保护,创造整洁、美观、独具特色的城市形象5、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创建陕西省“明星”城市提供“软”“硬”条件。
第 4 条 规划期限近期 2001 年-2005 年中期 2006 年-2010 年远期 2011 年-2015 年第 5 条 规划范围1、规划区范围:东至南郑山口子-铺镇东界-河东店一线,北至石门水库水磨坪,西以连城山-褒河-龙岗寺-南湖-红寺坝水库西为界;南至红寺坝水库南-汉山-圣水寺一线,包括城区 8 个办事处及 16 个镇(乡)全部或部分辖区天台山一哑姑山风景区以“飞地”形式纳入规划区范围进行控制规划区总面积 457平方公里2、规划用地范围:中心区含老城区、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大河坎和褒河车站,其用地范围包括 8 个办事处及 10 个村,规划用地面积 62 平方公里,2000 年底人口 316819 人;褒城区含褒城和河东店两片,其用地包括 2 个城区及5 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 6.5 平方公里,人口 30035 人;铺镇区包括城区及联丰等 5 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 5 平方公里,人口 21678 人;周家坪区用地包括周家坪城区及周家坪等 7 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 4.5 平方公里,人口 32425 人;圣水区包括南华等 5 个村范围,规划用地面积 4 平方公里,人口 12918 人。
城市规划用地总面积 82 平方公里,人口 413875 人第二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 6 条 预测全市总人口 2005 年为 382 万人,2010 年 395 万人,2015 年405 万人第 7 条 全市城市化水平 2005 年为 35%,2010 年为 40-43%,2015 年为 50-55%第 8 条 城镇发展战略:以 108 国道沿线为城镇发展主轴,210、316 国道和319 省道、阳安铁路沿线为次轴,有重点地发展中心城镇规划期内,汉中发展为大城市,城固、勉县(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县(洋州) 、西乡发展为小城市形成以汉中为中心,城固、勉县(定军山)为副中心,其他建制市和沿江、沿路建制镇为骨干,带动其他 建制镇和主要集镇 有序发展、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第 9 条 城镇空间布局:市域分为 3 大经济片区:东部片区包括城固、洋县、佛坪、西乡、镇巴五县(市、区) ,中心城市为城固;西部片区包括勉县、略阳、宁强三县(市、区) ,中心城市为定军山;中部片区包括汉台、南郑、留坝三县(区) ,中心城市为汉中第 10 条 重点发展 5 条城镇带:108 国道沿线为一级轴带,形成百公里“串珠式”城镇群;勉县-略阳-(甘肃康县) 、 (宝鸡)-留坝-汉中-周家坪-(四川南江)、城固-西乡-(安康) 、西乡-镇巴-(四川万县)为二级轴带。
汉台区与南郑县合并为市区,周家坪为市区南部副中心;褒城与河东店合为褒城区,组成市区北部的副中心第 11 条 职能结构:“功能在区域,明星在市区” ,有污染的工业布置在市区以外城镇汉江经济带上和中部区城镇工业职能具有综合性;西部区城镇具有采矿、化工、冶金等工业职能;东部城镇以轻工业为主;南北山区城镇以林、特产品加工为主汉中、勉县(定军山) 、城固、略阳、龙亭、堰口、留侯(庙台子) 、温泉等旅游职能比较突出;汉中、勉县(定军山) 、城固、略阳、西乡、阳平关、大安、河东店、胥水、巴山具有突出的交通职能第 12 条 人口规模:到规划期末,汉中市中心市区人口为 61 万,其中非农业人口 52 万,步入大城市行列;城固、定军山发展为中等城市;略阳、洋州、西乡为小城市第 13 条 用地规模:平坝地区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 80-90 平方米,丘陵地区为 75-85 平方米,山区为 80 平方米以下第 14 条 城镇网络:以 108 国道为基柱,几条主要公路和铁路线为支柱,形成枝状为主的布局以汉中为辐射全市的主中心,城固、定军山为副中心,略阳、洋州、西乡及各县县城为支撑点,一般建制镇和主要集镇为联系广大农村的纽带,共同构成布局合理,职能结构完整,规模等级结构健全的城镇体系网络。
第 15 条 发展时序:2005 年前,建议城固、定军山(勉县)建市(区) ,2005-2010 年建议略阳建市,2010-2015 年建议洋州(洋县) 、西乡建市第 16 条 战略安排:汉中市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城市;镇巴、留坝、佛坪、新集、文川、柳林、新街、龙亭、沙河坎、阳平关为陕西省重点发展建制镇;城固、定军山(勉县) 、略阳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市(区) ;龙江、宗营、武乡、梁山、阳春、老道寺、长林、上元观、老庄、崔家山、谢村、马畅、胥水、堰口、大安、横现河、郭镇、留侯、陈家坝、渔渡为汉中市重点发展建制镇;洋州、西乡为汉中市积极发展城市;宁强为汉中市促进发展城市(规划期后建市) ;汉中市积极发展和促进发展城镇分别为 50 个和 75 个 第三章 城市经济发展 第 17 条 发展战略1、充分利用国家投资重点向中西部转移的新形势,抓住机遇,招商引资,吸引人才;2、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抢占区域经贸交流中心的制高点;3、充分利用军工、机械工业优越,找到军工和民用、国家和地方工业最佳结合点;4、加强国有经济的资产重组,调动私营经济活力,发展复式经济结构;5、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完善并利用市场体系,强化外向型经济。
第 18 条 产业结构调整:巩固第一产业基础地位,以建设城郊型和创汇型农业为导向,形成专业化生产基地;第二产业向技术型、外向型工业升级,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向无污染和少污染方向良性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业,发展旅游业第四章 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 19 条 汉中市城市性质为:陕、甘、川经济交往的纽带,陕西西南部中心城市,以发展商贸、旅游、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生态良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第 20 条 城市各组团主要职能1、中心区承担着城市商贸、旅游、服务、金融、文教、行政、办公、居住等综合职能,为城市核心区;2、褒城区是以文教、商贸、居住为主,服务于石门风景旅游的市区北部副中心;3、周家坪区是区级行政、文化中心,主要以发展商业服务业、居住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承担市区南部副中心职能;4、铺镇区是以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工业为主,商贸业发达的中心市区东部组团;5、圣水区是以发展耗水量大的工业为主的城市东南组团第 21 条 城市人口规模:2005 年 45.71 万,2010 年 51.6 万,2015 年 61 万,其中:中心区 46 万(老城区 36 万,鑫源 2.5 万,褒河车站 1.5 万,大河坎 6 万),褒城区 4.5 万;铺镇 3.5 万;周家坪 5 万;圣水区 2 万。
第 22 条 城市用地规模: 2005 年城市建设总用地 3988.48 公顷,人均 87.25平方米;2010 年城市建设总用地 4705.68 公顷,人均 91.14 平方米;2015 城市建设总用地 5740.31 公顷,人均 94.1 平方米第五章 城市用地及布局结构形态 第 23 条 中心市区用地分为三类,即适宜建设用地;改造后可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分布在汉江河道等地段,占总用地的 14%第 24 条 老城区南北两片、大河坎桥头、鑫源南部土地经济效益较高,属城市一等用地;老城区腹地、大河坎和鑫源周围地区,属二等用地;老城区和开发区之间属三等用地;零星分布在三等用地之间暂不能建设的地块为四等用地;汉江河道为不可使用地块第 25 条 城市建设用地主要选择在老城区南部地段,其次是大河坎和鑫源以及周家坪,褒城、河东店、圣水、铺镇、褒河车站地区近期以改造、提高现建成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为主,到 2010 年城市主要发展江南大河坎和鑫源,以完善中心区用地结构城市远景用地发展方向应为向南、向东发展第 26 条 布局原则1、充分考虑城市做为区域经济的载体作用,使规划布局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合理布置城市各项建设用地3、充分利用优越的自然条件,融现代化城市于自然环境之中,为市民创造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生活与工作环境4、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节约用地,紧凑布局5、挖掘城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汉中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第 27 条 布局结构形态1、老城区、大河坎、鑫源、褒河车站组成市中心区,与褒城区、铺镇区、周家坪区、圣水区四个外围组团共同构成城市中心市区形成“一城五区”的城市结构形态2、城市中心区具有汉中独特形象的“风车”形态,体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和生态城市特点第六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 28 条 城市中心区功能结构由九个功能区、一条主轴线、一个中心、两个分中心、六个社区中心组成第 29 条 九个功能区:商贸金融区,位于中心广场和北大街步行商业街区域及中央大道中段部分;行政办公区,位于民主街附近;科研文教区,位于老城区东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以西汉三遗址所在地段为主;汉江生态景观区,位于汉江两岸;鑫源区;大河坎综合区;褒河车站仓储区;居住区,位于城市不同地段第 30 条 一条主轴线:宝汉路-汉中路-汉桂路形成一条贯通全城的南北中央大道。
与人民路、北大街、梁山路组成独具特色的双路双轴主轴线第 31 条 两个城市分中心:大河坎综合区中心和鑫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中心第 32 条 六个社区中心:分别位于城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大河坎东、西部第 33 条 中心区居住用地:集中开发六个居住区,每个居住区约 2 平方公里,形成规范的新型居住社区,逐步改造现有居住区提高环境质量规划居住用地面积 1242 公顷第 34 条 中心区行政办公用地:布置在民主街、中山街地段,大河坎布置少量办公区用地面积 46 公顷第 35 条 中心区商贸金融用地:以中心广场商贸区、人民路商业街和两个分中心为主,同时在各社区中心及城市主要街道也相应布置,设 10 处批发市场,用地面积 276 公顷第 36 条 中心区文化娱乐用地:结合城市商业中心,分中心,社区中心及滨江路布置,用地总面积 18.4 公顷第 37 条 中心区体育用地:在老城区东北处设大型体育场,大河坎东北部新增设体育场用地用地面积 46 公顷第 38 条 医疗卫生用地:除保留现有医院用地外,新设市级医院 2 所,区级医院 3 所,休疗养院一所,并设急救中心及专科医院等总用地面积 46 公顷第 39 条 中心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依托汉中师院集中布置,规划用地面积112.24 公顷。
第 40 条 中心区工业用地:鑫源布置食品、农副产品加工业及其他一类工业,城区内现有三类工业应改造、转产,玛钢厂、滨江水泥厂、石灰氮厂、造纸厂、收获机械厂、面粉厂、第二木材公司、饲料公司、汉运司、气象站等有污染工业及建设环境发生变化的单位搬出城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 5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