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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员工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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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洪易
  • 文档编号:39943300
  • 上传时间: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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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工商户员工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案情简介】个体工商户罗某为某品牌燃气灶销售商,聘用盛某为该燃气灶的推销员双方约定, 货款由盛某负责收取,每推销一台给业务费 200 元,收回货款当即结算2013 年 12 月 8 日始,罗某因事外出直到 12 月 29 日回来,该期间盛某从公司提走燃气灶 60 台,折合价款 163,200 元,扣除应付推销费 12000 元,实欠货款 33300 元,该款由盛某收取并保管当 罗某通知盛某结算时,却被告知货款已被赌博挥霍,无力归还,此后杳无音信2014 年 1 月 5 罗某向公安机关报案,2 月 23 日盛某在广西被抓获意见分歧】对盛某的行为是构成一般侵占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只构成一般侵占罪盛某是将自己代为保管的罗某个人货款、而不 是公司或企业的货款非法占为已有,且数额特别巨大,并明确表示将货款挥霍一空拒不归 还,符合一般侵占罪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可构成职务侵占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 人员为构成该罪主体之外,同时还规定“其他单位的人员”也可成为构成该罪的主体,认 为所谓的“其他单位”包括了个体工商户在内,因而个体工商户所聘用的人员也可成为该 罪的犯罪主体。

      律师评析】马成律师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是:1、职务侵占罪和一般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不同 “两罪”虽然都是以财物为对象的犯罪, 都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并且主观上都是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都具有变合法 持有为非法占有的特点但是,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 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人员,而后者的主体 是持有他人财物的人员;(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 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以拒不 交出或拒不退还为必要条件而侵占罪无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实施了非法占为已有的 行为后,还必须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犯罪成立的必要要件;(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 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为单位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则包括行为人代管的他人财物,也 包括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4)一般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而职务侵占罪需要通过公安部 门侦查、检察机关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4)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和第二百七十 一条之规定,一般侵占罪量刑明显轻于职务侵占罪2、工商个体户不具有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判定工商个体户是否具有职务侵占的犯 罪主体资格,关键要看他是否具有“单位”身份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只 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除此之外,其他人员则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很明显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公司或企业,那么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其他单位”范畴?目前, 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没有对“其他单位”作出明确规定然而《刑法》总则第三十条 对“单位犯罪”有具体阐述:“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 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上述规定作出解释:“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 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 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可以看出, 刑法中的“单位” ,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具体包括国有、集体所 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而“个体工商户”不在“单位”之列,故个体工商 户不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所指的“其他单位” 。

      3、要注意区分一般侵占罪与民事纠纷的界限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一些属性模糊的案 件,属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有待出台司法解释进行界定譬如将自己代为他人保管的 数额特别巨大的钱财挥霍一空后,明知自己无力归还,而在主观上也不想归还,但在行为 上又主动表示将来有钱再还并向债权人出具了欠条,之后则断绝与债权人联系深圳马成 律师认为,类似这种情形,如果债权人不予谅解可按一般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债权 人表示谅解并同意接受债务人出具的欠条,可按民事纠纷处理理清一般侵占罪与民事纠 纷的界限,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 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 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 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 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 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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