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
42页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提高我市应对辐射事故能力,依法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 2 编制依据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XX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巾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1.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具放射性的物质或射线装置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因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具放射性的物质、射线装置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6) 负责编制应急响应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及总结报告;(7) 执行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和相关部门的指令和要求3. 3 舆情信息组3.3.1 .人员组成舆情信息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XX市XX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和事故所在地镇、园区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组成3. 3. 2 舆情信息组职责(1) 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提出舆情应对建议;(2) 负责指导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3) 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
3.4 现场监测组3. 4. 1 人员组成现场监测组由XX市XX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辐射环境监测单位人员和事故所在地镇、园区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组成3. 4. 2 现场监测组职责(1) 组织开展全市辐射事故环境应急监测;(2) 组织制定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3) 对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支援;(4) 提出外部监测力量支援建议,如提请XX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监测人员协助处置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3. 5 现场处置组3. 5.1 人员组成现场处置组由XX市XX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单位人员,以及事故所在地镇、园区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组成3. 5. 2 现场处置组职责(1)负责事故现场放射性污染的处置;(2) 提出外部处置力量支援建议;(3) 负责协调对易失控的放射源实施收贮建议;(4) 负责一般辐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3. 6 安全保卫组3. 6. 1 人员组成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牵头,以及事故所在地镇、园区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组成3. 6. 2 安全保卫组职责(1) 负责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转移和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2) 负责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3) 组织协调公安机关支援力量。
3. 7 医疗卫生组3. 7.1 人员组成医疗卫生组由市卫健委牵头,事故所在地镇、园区等单位人员组成3. 7. 2医疗卫生组职责(1) 负责事故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2) 负责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剂量评价工作;(3) 负责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4) 组织协调医疗队伍给予支援3.8专家组3. 8. 1 人员组成专家组由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应急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组成3. 8. 2专家组职责(1) 负责对事故进行研判,制定事故处置方案;(2) 指导现场处置组及现场监测组开展工作;(3) 提供对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健康影响评估及剂量评估的意见;(4) 向各成员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意见预防预警4. 1信息监控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XX市XX生态环境局对我市范围内核技术利用项目进行动态信息监控,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放射源信息,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发生在区域外部有可能对我市造成辐射影响的信息4. 2 预防工作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辐射源实施有效监控,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4. 3 预警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和解除进入预警状态后,各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 根据事件的波及范围、严重程度和事件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 发布预警公告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设区市政府负责发布蓝色预警由县级政府负责发布设区市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可委托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信息,需经设区市政府批准;(3) 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 指令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辐射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 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辐射事故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5 应急响应5.1 信息报送与处理5.1. 1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辐射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发现辐射事故后,必须立即拨打市公安:110,市卫健委:0514-85813581, XX市XX生态环境局(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0514-83419767/12369报警,并及时向所在地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报告,启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先期应急处置措施事发地镇、园区接到报告后,初步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控制事故现场和当事人,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XX市XX生态环境局(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进一步了解情况、初判事故级别并报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但应同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属于较大以上级别(含较大)辐射事故的,应在2小时内报至上一级主管部门,一般级别辐射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至市政府5.1.2 .报告方式与内容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1) 初报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见附件9.4),紧急时也可用直接报告,随后书面补报主要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类型,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等初步情况。
2) 续报须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事故的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3)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事故经验教训,参加应急响应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需开展的善后工作,并填写辐射事故处理结果报告表(见附件9.5)等5. 2 分级响应按照辐射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特别重大)、II级响应(重大)、III级响应(较大)和IV级响应(一般)四级I级、II级、III级响应由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门组织实施IV级响应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同时接受XX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接到特大、重大、较大辐射事故报告后,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立即启动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1小时内到达指定位置同时接受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5.2.11、II、III 级响应(1) 事故发生地镇、园区接报后,初步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控制事故现场和当事人,及时报告市政府和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亦可同时向上级市、省辐射应急机构报告。
2) XX市XX生态环境局(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卜达应急行动指令,并及时向XX市、省辐射应急机构报告立即派出应急队伍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初判事故级别,并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防止辐射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5. 2.2 IV级响应(1) 事故发生地镇、园区接报后,初步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控制事故现场和当事人,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2)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接报后,立即启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 划定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4) 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和超剂量辐射照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观察、诊治;(5) 开展应急监测和事故调查;(6)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向XX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置情况,并视情况请示上级派专家、救援力量和提供专业救援设备支援5. 3 外部支援当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如有必要,可以向上级救援体系寻求外部支援外部支援力量作为各专业组的后续投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主要包括专家队伍、专业技术队伍、特殊装备等5.4 应急监测XX市XX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辐射事故事发地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提供监测数据,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必要时请求XX市生态环境局提供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支援5. 5 安全防护5. 5.1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照射或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市外、境外辐射事故;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市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发生辐射事故后,优先开展人员抢救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依法加强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监测、监控工作,建立突发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加强培训演练,把预防和控制辐射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1.4.2 统一管理,分级响应市政府负责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按照事故性质和类别,开展相关辐射应急工作1.4.3 加强联动,协同应对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 5. 2 公众的安全防护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向市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指导意见;(2) 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提出污染范围控制建议,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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