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义利观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doc
10页儒家义利观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摘要:义与利是人们不断争执的一个基本问题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重义轻利义利观,在封建社会起 到了和谐、稳定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鼓励个人 追求应得之利,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 的,当三者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和集 体利益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而儒家重义轻利思想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中,对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借鉴意义关键词:儒家义利观和谐社会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义主要指人们应当遵循的道 德规范和行为操守;而利主要指人们所追求的利益和 功利义、利之辩一直是人们不断争执的一个基本问 题义、利之争所反映的是人们在利和义的取舍上所 采取的不同态度和标准,也反映了人们不同的道德评 判和人生理想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道德高尚、诚实 守信、和睦共处的社会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追 求的社会理想儒家以孔孟为代表,提出了重义轻利的 义利观;墨子提倡“义利相兼”,“贵义尚利”,主张义 统一于利;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则提出了重利轻义,认 为人都是重利的,反对讲义,主张应以法治国在封建社 会,儒家义利观对于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 利益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儒 家义利观,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对建立正确的人生 观和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使社会更加和谐 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一、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内涵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以“仁爱”为出发点,提倡“国 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大学》)他认为一个国家, 要以国民的重义实现国家的安定团结,从而促进国家 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他把义和利作为区别君子和小 人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川、人喻于利”(《论语?里仁》) 孔子认为,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小人之所以为小人,是因 为他们在义、利的选择上采取的方式不同,君子重义, 而小人重利所以孔子要求君子要以义作为自己的道 德选择,而仁则是义的最好体现孔子认为,追求仁的人 应把仁作为自己的最高道德追求,不应夹带任何个人 私欲也就是说,在仁这个问题上,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 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耍服从集体利益和 国家利益孔子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 尧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他认为,仁义与利有先后、主次之分,应该以仁义为衡量 的标准,利要符合仁义的要求,违背仁义要求的要抛弃 它,而符合仁义耍求的各种惠民之利,则完全可以接受。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义思想当孟子拜见梁惠王 时,梁惠王问孟子对治国有什么良策时,孟子说:“王何 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 认为,治理国家不要首先想到的就是利,应该把仁义作 为治国的根本原则,这才是根本的大利但是孟子并不 是只要仁义不要利,他告诉梁惠王,如果人人都追逐利, 国家就危险了;如果以仁义治国,必定会富国强兵孟子 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 孟子认为,人们所爱好的东西没有超过自己的生命了, 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了但是为了义, 人们可以连自己的生命都不要,可以为义而献身这和 孔子“杀身成仁”的思想是一脉相传的他认为义的 道德精神价值高丁人的生命价值,用不义的手段去追 求荣华富贵,则是一种可耻行为,是应该遭到谴责的至诚崇高是能够献身丁至善的道德人格的最高境 界”①儒家认为,要在全社会树立重义轻利的价值观,统 治阶级必须首先做到在孟子刚见到梁惠土时,梁惠王 第一句话就问:“亦将有利于吾国乎?”(《孟子?梁惠王 上》)很显然,梁惠王所考虑的不是如何治理好国家,如 何关心百姓生活,他所专注的是对国家安全、财富和权 力的追求,是对个人私利的重视,也是其自私的表现。
自私就是只关心自我的利益或是与自我关系密切伯 团体的利益,而正义则是致力于人类整体的公共利益” ②自私最突出表现就是对私利的追求,并且不顾他人 的利益因此,孟子就对梁惠王的私心提出批评,指出: 如果你君王这么想,那么大臣们为什么不可以说:我怎 么才能为自己谋利呢? ”同时,孟子认为:“君仁,莫不仁; 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孟子? 离娄上》)他认为,国君如果讲仁爱,那么下面的臣子和 百姓就没有不仁爱的;国君重义,下面就没人违背道义; 国君行为端正,下面就没有行为不端正的所以只有国 君端正了,国家也才能安定只有在预设了将仁义’ 作为目的本身,并依照仁义而行动的反映人类本质的 能力之后,才能取得优良的社会后果”③只有统治阶 级能够取得符合仁义的社会效果,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和手段,他们都能造就一个道德的社会二、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内涵“功利主义正是依据趋乐避苦的原则来调整个人 和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在功利主义看来,由于 社会利益仅仅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因而社会利益 总是一种虚构的利益,只有个人利益才是真实的利益” ④也就是说,功利主义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的资产 阶级以抽象的人性论为理论基础,以功利主义为出发 点,对个人利益过分渲染,而且为了追求个人利益,可以 不择手段,损害良好的社会秩序,使社会风气受到侵蚀, 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阶级矛盾 和社会矛盾变得更加尖锐,社会经常岀现动荡和不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 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核心问 题,就是以追求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还是以追求个人 利益为基础社会主义义利观,就是人与人之间按照利 他主义原则,在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 和社会的利益,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发生 冲突的时候,个人耍服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舍己为公 社会主义国家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一切行动的最高纲 领,为全体人民谋福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耍按照 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 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 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 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 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在社会主 义社会,个人利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是统一的,国家重 视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总是把绝大多数社会成员 的利益放在首位,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为了实现社会 的和谐发展,国家时刻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好社会成员的利 益分配,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社会成员在努力为 国家、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也是为 自己个人在创造财富。
在社会利益和正当个人利益矛 盾日益凸显的今天,我们既要汲取传统儒家义利观中 重义轻利义利观的精华,又耍体现社会对个体利益的 关注,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三、儒家义利观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在中国儿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大同社会” 一直是 儒家所追求的社会理想儒家重义轻利的义利观对实 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做出了重耍贡献 陶潜所追求的“世外桃源”,孙中山所提出的“天下为 公”都是延续了儒家对和谐社会的理解儒家重义轻 利的义利观,不仅在封建社会有其现实意义,就是在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建设进程中,依然有其积极意义1. 儒家在义与利的取舍上,并不排斥人们对利的追 求,只要所追逐的“利”合“义”则可社会主义社会 应鼓励个人追求合“义”之“利”而在中国,几千年 来,人们没能正确理解儒家的义利思想,在对“义楓利” 关系的认识上存在误区,总是从根本上否定人逐利的 行为,认为商人都是“无商不奸”,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 了人们对利的合理追求对人而言,人对利的追求,是人 的本性,也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应用之义我们侣导高层 次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我们也不否定排斥合理 的利己行为。
2. 在对利的追求过程中,儒家倡导重义轻利,要有 崇高的道德人格社会主义个人在追求利的同时,不能 偏离道德的轨道,必须依法谋利资产阶级利C主义代 表人物霍布斯、孟德维尔在肯定人追求利的合理性的 基础上,鼓吹完全利己主义,他们认为人在追求私利的 过程中,可以不顾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有时为了实现自 己的私利,可以不择手段因此,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受 资产阶级利己主义思想的影响,出现了重利轻义现象 极少数腐败分子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权谋私, 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还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在追求个人 利益的过程中,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由此可见,在追求个 人利益的过程中,每个人对利和义的认识不同,对利的 追求方式也不同O社会主义国家鼓励个人追求符合“义” 的利,即正当利益,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唯利是图, 以不正当的方式谋利3•儒家认为,一个国家,在提倡国民重义的同时,应 该关心D姓的生活,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进步社会主义国家要重视社会利益分配,实现社会和 谐社会主义国家在讲求效率优先的同时,更要注重社 会的公平和正义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基础上,对社 会弱势群体要进行帮扶社会主义的集体和个人是相 互团结、相互协作的关系,国家耍努力使集体利益和个 人利益得到合理分配,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
国 家可采取税收杠杆,调节高收入成员的收入水平;对社 会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国家予以救助只有兼顾到 社会各成员的利益,才能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创造 出更多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使社会和谐发展义与利的内涵,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价值评判标准,它们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在阶级社会里,由 于私有制的存在,各阶级之间不可能形成统一的义利 观而在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阶级和阶级剥削,社会成 员之间是平等协作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有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继承和发扬我国 优秀的传统文化,取其精华,舍其糟粕,实现传统义利观 的伦理重构,另一方面要加强每个社会成员的义利观 教育,进行正确的价值取向引导,使他们在追求个人私 利的过程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要鼓励个 人私利向公利的转化,形成正确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促 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我们也要发展生产力, 满足社会成员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国 家、社会和人民生活的和谐发展注释:陈少峰.中国伦理学史[上册][M].北京:北京大学 出版社,1996:75.[美]本杰明?史华兹著.程钢译.古代中国的思想 世界[M].江苏:江苏人民岀版社,2004:262.[美]本杰明?史华兹著.程钢译.古代中国的思想 世界[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263.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4989:165.参考文献:⑴朱贻庭•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 范大学出版社,2006.[2][美]木杰明?史华兹著.程钢译.古代中国的思想 世界[M].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⑶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4] [美哟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 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岀版社,1988.[5] 陈少峰.中国伦理学史(上册)[M].北京:北京大学 出版社,1996.⑹[德]马克斯?韦伯著•于晓,陈维纲译.新教伦理与 资本主义精神[M].陕西: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7]乌晓晔.传统义利观的反思与市场经济条件下 的社会主义义利观[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 版),2003.1,VOL24,⑴.⑻吕世荣.社会主义义利观研究综述[J].常熟理工 学院学报,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