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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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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kms****20
  • 文档编号:37842113
  • 上传时间:2018-04-23
  • 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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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学校实施精英教育、培养精英人才的培养目标,按大类招生是我校实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按大类招生学生的分流和培养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注重实践、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和谐发展与全面成长”的人才培养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二、分流原则1.尊重学生个性,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3.充分考虑专业布局,合理调配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4.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三、分流的组织与实施1.各学院(系)成立学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流工作新生入学后,及时公布分流时间、各专业接收人数,分流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2.专业分流前,做好学生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的特色,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3.学生大类培养结束学期的下学期开学前完成专业分流工作学生分流结果及时上报教务处。

      4. 教务处按照分流后的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四、分流的要求1.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只能在大类范围内进行分流2.招生人数多于 200 人的省份,高考成绩位于省大类招生计划数前 15%的学生可在大类内优先选择专业;招生人数少于 200 人的省份,高考成绩位于省招生计划数前 15%的学生可在大类内优先选择专业3. 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五、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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