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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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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290656968
  • 上传时间: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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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 比较分析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以及各自的利弊 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直以来是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改革的主要手段就是将国有企业先进行公司制改革,再进行股份制改造,然后挑选部分改制后的企业上市政府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也就是说倾向于采用市场型公司治理结构改制后的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从理论上讲,要比原有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所改善,但是根本问题似乎并没有解决突出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股权结构和国有资本主体在股份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所占比例过大可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太小,相当一部分股份不能流通,失去了股票的生命力,也使股票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得不到发挥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得股票真实价值无法在市场上实现,控股单位就不可能非常关心股价波动,因此也不可能关心公司的业绩,但是控股单位又有权决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业务,因此而形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就不会对企业管理层产生监督和激励。

      2、内部人控制二是内部人控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际上将以前改革措施中已经出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国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缺乏人格化代表,两权的不统一加大了代理成本第二,缺乏经理人市场,代理人的选择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官本位”的制度性原因始终存在 上述两个特点带来了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的弊端:一是股权结构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实现,难以抑制大股东绝对操纵董事会现象等当唯一大股东是国家时问题更严重,因为它为政府在实质上支配公司提供了条件,结果是上市公司成为“翻牌公司”由于国家股的最终所有权并不明确,导致资产收益和偿债责任缺少明确的主体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对于国家股的代理人来说是不统一的,从而他们的监督权和控制权成为“廉价投票权”,内部人只要花较小的代价就可以合谋侵害企业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是内部人控制带来的后果,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不能对董事会进行有效约束,董事会缺乏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监事会形同虚设,外部控制机制缺乏或扭曲,激励机制弱 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在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利于市场调控等方面还是具有优势的。

      我国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的治理结构有以下的特点:一是民营企业的股权大多绝对集中于家族,企业资产与家族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完全由家族成员按非市场原则共同负担,“企业即家,家即企业”的特征非常明显二是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创业家族兼有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双重 比较分析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以及各自的利弊 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直以来是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改革的主要手段就是将国有企业先进行公司制改革,再进行股份制改造,然后挑选部分改制后的企业上市政府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也就是说倾向于采用市场型公司治理结构改制后的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从理论上讲,要比原有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所改善,但是根本问题似乎并没有解决突出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股权结构和国有资本主体在股份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所占比例过大可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太小,相当一部分股份不能流通,失去了股票的生命力,也使股票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得不到发挥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得股票真实价值无法在市场上实现,控股单位就不可能非常关心股价波动,因此也不可能关心公司的业绩,但是控股单位又有权决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业务,因此而形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就不会对企业管理层产生监督和激励。

      2、内部人控制二是内部人控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际上将以前改革措施中已经出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国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缺乏人格化代表,两权的不统一加大了代理成本第二,缺乏经理人市场,代理人的选择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官本位”的制度性原因始终存在 上述两个特点带来了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的弊端:一是股权结构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实现,难以抑制大股东绝对操纵董事会现象等当唯一大股东是国家时问题更严重,因为它为政府在实质上支配公司提供了条件,结果是上市公司成为“翻牌公司”由于国家股的最终所有权并不明确,导致资产收益和偿债责任缺少明确的主体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对于国家股的代理人来说是不统一的,从而他们的监督权和控制权成为“廉价投票权”,内部人只要花较小的代价就可以合谋侵害企业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是内部人控制带来的后果,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不能对董事会进行有效约束,董事会缺乏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监事会形同虚设,外部控制机制缺乏或扭曲,激励机制弱 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在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利于市场调控等方面还是具有优势的。

      我国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的治理结构有以下的特点:一是民营企业的股权大多绝对集中于家族,企业资产与家族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完全由家族成员按非市场原则共同负担,“企业即家,家即企业”的特征非常明显二是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创业家族兼有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双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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