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山市-2022年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事项办理规范.docx
11页昆山市:2022年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事项办理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治理方法》(财政部令第26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治理实施方法》(苏财会[2022]13号)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方法》(财会[2022]11号)以及《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标准》(苏财会[2022]3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根底学问和技能; 4、参与申请地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申请供应材料: 1.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 3.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供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供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单位不在岗或无单位人员,须供应户籍(居住地或暂住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三)申请程序及地点: 按属地治理原则申请→审核→受理→期内发证 1.有单位且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工作单位在市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的,直接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2.有单位不在岗或无单位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 (四)时间: 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申办流程图(注:申请者如符合注册条件,并供应注册相关材料的,可同时办理注册手续)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 (一)办理注册登记条件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二)供应材料: 1. 二代身份证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加盖单位公章) 4. 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三)办理程序及地点: 按属地治理原则填表—审核—办理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工作单位在市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的,直接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四)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三、会计从业资格相关信息变更 (一)办理信息变更条件 持证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化 (二)供应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供应户口簿) 4. 《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变更表》(表4) 5.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三)办事程序及地点: 按属地治理原则填表—审核—办理 1. 持证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工作单位在市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的,直接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2. 持证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办理 (四)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四、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含本地单位调转)直接到调入地办理 (一)供应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风格入登记表》(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供应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供应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二)办理程序及地点: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风格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 按属地治理原则填表—审核—办理 1. 持证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工作单位在市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的,直接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2. 持证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 (三)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五、会计从业资格跨省调转 (一)跨省调出: 供应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风格转登记表》(表6) 4.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办事程序: 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准时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调出手续 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二)跨省调入: 供应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风格入登记表》(表5)(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风格转登记表》(表6) 5.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供应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 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供应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办事程序: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昆山市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胜利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调入手续 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补领 (一)供应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领申请表》(表7) 3.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5.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二)办理程序: 持证人员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准时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补领手续 (三)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七、会计从业资格备案 (一)供应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 4.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二)办理程序及地点: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 按属地治理原则按属地治理原则审核—受理—办理 (三)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八、会计人员根本信息采集 (一)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治理方法》(财政部令第26号)、《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治理实施方法》(苏财会[2022]13号)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方法》(财会[2022]11号),凡未参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持证人员,在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睬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时,须先进展根本信息采集与确认 (二)供应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江苏省会计人员根本信息采集表》(表1)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供应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供应户籍(居住地或暂住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供应户口簿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供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托付代理的,须供应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未加说明的均需供应原件,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 (三)办理程序及地点: 按属地治理原则填表—审核—办理 1. 持证在岗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工作单位在市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金融系统的,直接到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 2. 持证不在岗人员,到户籍或暂住证所在地的财政分局、财政所办理 (四)时间:受理后的7个工作日内 九、办理地点序号 单位 地址 1 昆山市行政效劳中心财政窗口 前进路和黄河路口 57379053 2 玉山镇便民效劳中心 玉山广场玉山镇政府地下一层 57561700 3 昆山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 前进东路太湖路口时代大厦西楼7楼 57313712 4 昆山市财政局张浦分局 张浦镇茶凤街112号 57458266 5 昆山市财政局巴城分局 巴城镇新澄路197号 57650226 6 昆山市财政局陆家分局 陆家镇菉溪路37号 57673571 7 昆山市财政局花桥分局 花桥镇春天大道2号 57691022 8 昆山市财政局周市分局 周市镇青阳北路88号 57623676 9 昆山市财政局千灯分局 千灯镇少卿路8号 57461972 10 周庄镇财政所 周庄镇淀南路445号 57211296 11 淀山湖镇财政所 淀山湖镇府前路74号 57486474 12 锦溪镇财政所 锦溪镇文昌路1号镇政府大院 57231449 十、统一表式: 相关表格请进入“会计之家”“会计资料下载”下载。
昆山市财政局 另:乡镇办理业务从9月13日开头,外省调入请先询问行政效劳中心财政局窗口 0512-57379053,昆山市财政局会计科0512-57314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