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docx
3页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 1、目标 、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要求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础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合用于企业内全部女工和未成年人 包含招用的暂时协议工 等 3、总则 、依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和实施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职员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严禁或限制女性参与 、依据国家相关要求,本工招工对象的年纪通常为16~50周岁因特殊需要招用未满16岁的职员,应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 4、职责 、综合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监理部负责检验、督促各现场监理部实施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各现场监理部负责严格实施本制度 5、女职员特殊保护 、各企业各部门、现场监理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解聘女职员或降低其工资在职员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需坚持男女平等 、在工作劳动过程中,严禁女工从事尤其繁重的体力劳动 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依据女职员的生理特点,女职员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临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女职员在怀孕早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天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要求工资照发 、由超高压输电企业每十二个月定时对女职员进行体格检验,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依据劳动部《有关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要求》,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要求为,第一学年天天不得超出6小时;第二学年天天不得超出7小时;第三学年天天不得超出8小时 、企业各职能部门、现场监理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未成年工在安排劳动时,不宜从事尤其繁重的劳动、高空作业和对身体有害有毒的作业等 、在录用未成年工时,必需经过体格检验,方便依据身体情况安排适宜的工作 7、考评 对不实施本制度,按考评要求实施造成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对应的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