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新].doc
22页县村镇供水应急预案指导全县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健全村镇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村镇供水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村镇供水困难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证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村镇供水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1.3.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取水量严重不足;1.3.2饮用水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1.3.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1.3.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枯竭;1.3.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突发事件;1.3.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级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供水突发事件及其对策,建立相应应急责任机制1.4.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1.4.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电力局、县交通运输局、新闻媒体和各镇(办、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原县村镇供水应急指挥部”(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各镇(办、中心)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简称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
2.2.1.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2.2.1.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2.2.1.3审定全县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2.2.1.4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在应急响应时,按照预警响应级别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事发地镇(办、中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2.1.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村镇供水突发性事件信息收集、分析^p 、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供水管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相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传达和执行省、市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村镇供水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的安排和下拨;负责村镇供水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公安局:组织或参与破坏水、破坏供水工程违法犯罪活动的调查处理,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的安全事故评估,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供水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做好遭受供水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提供村镇供水突发事件信息、预案及受灾应急措施;负责恢复村镇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组织或指导供水管理单位开展相应的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工作县卫健局:负责遭受村镇供水突发性事件镇村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和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事故处置区域的交通道路保障工作县住建局:负责事故处置区域的社区、小区、村镇供水工程重建规划协调工作县电力局:负责事故处置区域的供电设施检测及电力保障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事故现场区域的农药、化肥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p ,防范和整治农业面污染县新闻媒体:负责供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按照县人民政府、县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专家组由县水利、卫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指挥部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p 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处理给予技术支持2.2.5镇(办、中心)应急机构及职责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其主要职责:拟定本辖区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本应急预案,村镇供水管理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订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应急预警提供信息,在应急响应期间,服从县、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指挥,主动作为,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村镇供水突发事件报警,多渠道获取全县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p ,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包括旱情信息、水污染信息、水毁信息、水库及水工程信息、输配水管网运行信息等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性质、严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村镇供水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供水单位及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及时拨打报警向事发地镇(办、中心)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或得到信息后,事发地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事件,一经确认,应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报送县应急指挥部发生严重、特别严重供水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部应在2小时内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响应期间,事发地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增强群众对村镇供水工程及水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村镇供水管理单位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的节约和保护各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订应对措施,为解决好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的情况,认真组织讨论分析^p ,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p ,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根据指挥部意见上报市级应急指挥机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镇(办、中心)研判,对于只涉及单个镇(办、中心)的,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以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预警公告,对于涉及多个镇(办、中心)的,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由镇(办、中心)研判后,以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预警公告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村镇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对应全县村镇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发生村镇供水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特别严重、严重、涉及多个镇(办、中心)的较重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负责涉及单个镇(办、中心)较重事件、一般事件的指挥调度供水管理单位在县、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4.2Ⅰ、Ⅱ级响应当发生特别严重村镇供水突发事件,水、水厂、输配水管网其中之一或全部损坏,造成整个供水系统停水5天以上,或发生水质污染,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严重村镇供水突发事件,日供水能力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30%以下,或发生水质污染,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区域停水持续时间达3天以上情况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Ⅰ级、Ⅱ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应急指挥部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指挥部成员、专家组成员、事发地镇(办、中心)有关人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
Ⅰ级邀请市级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会商,宣布进入特别严重供水突发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Ⅱ级由上述县级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事发地镇(办、中心)有关人员会商,提出突发事件影响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影响、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县应急指挥部召开突发事件应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镇(办、中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及减灾工作各镇(办、中心)要把村镇供水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应急指挥部下派工作组,督促指导相关镇(办、中心)开展应急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出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发生Ⅰ级事件时,相关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组和村组干群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相关镇(办、中心)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对于供水突发事件,可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1)启用备用水和被封存的自备水井,并对水质进行检测,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