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精品资料(2021-2022年收藏)中国银行票据贴现管理办法(1).doc

11页
  • 卖家[上传人]:枫**
  • 文档编号:524184283
  • 上传时间:2024-01-02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54.50KB
  • / 11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附件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有效控制业务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商业汇票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银行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承兑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所辖分支行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五条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资格实行准入制管理资金业务部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授权部门,对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开办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再贴现业务进行授权根据总行规定授权原则,结合各行业务开展情况,资金业务部将不定期公布有权办理业务机构名单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违规或业务发展不力的机构,资金业务部将取消其业务办理资格。

      现有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机构详见附件二,未被授权的机构严禁办理贴现业务经授权有权办理贴现业务的省分行直属支行本部统一办理所辖机构的贴现业务;二级分行本部统一办理其所在地所辖机构(不含经授权有权办理贴现业务的二级分行以下机构)的贴现业务未被授权的机构作为上级管辖行贴现业务的营销窗口,负责揽收票据,查询票据真实性后将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查询查复书和有关资料送上级管辖行,由管辖行完成汇票审验、贴现审批和放款、汇票保管和托收等后续阶段的业务操作管辖行可以通过绩效考核体现支行的业绩被授权机构须在公司业务部门设立票据贴现业务职位,配备至少两名专职或兼职的票据业务人员,在营业部门设立票据审验职位,配备至少两人专职或兼职的票据审验人员,在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贴现业务第六条 票据贴现业务属于授信业务一)承兑银行属于总行授信范围、且尚有授信额度的(授信额度由总行确定,分支行办理贴现业务前须通过票据业务报表上报系统查询额度是否可以使用),通过票据业务报表上报系统直接占用总行票据融资业务授信额度;(二)承兑银行不属于总行授信范围,或虽属于总行授信范围,但其授信额度已经占满的,不得办理贴现业务;(三)客户持中国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业务的,不受额度管理的限制;(四)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授信额度的票据严禁贴现。

      第七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相关办理手续须在我行营业场所内完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办理应遵循责任明确、岗位分离的原则,公司业务部门票据业务营销人员不得参与贴现票据审验工作,票据审验工作须由营业部制定审验人员双人交叉审查完成第八条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办理流程为:1.公司业务部门在收到贴现申请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及相关材料后,应审查贴现客户是否具备准入资格、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行是否在总行票据融资业务授信准入范围内、银行承兑汇票是否被法院公示催告、贴现申请人是否对票据进行空白背书(被背书人名称栏空白,背书人签章栏加盖贴现申请人印鉴)、对贸易背景资料进行初审、确定票据贴现利率、填制贴现业务审批表(附件三)等,并陪同客户,将贴现业务审批表连同银行承兑汇票原件交营业部门当面进行票据审核2.营业部门审核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承兑行查询承兑汇票是否真实、有效,并取得承兑行的书面确认,同时应按结算规定审核银行承兑汇票上的要素记载是否齐全、真实、合法,贴现申请人在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是否真实、有效、规范,背书是否连续,手续是否完备等3.对贴现票据审核完毕、确认票据真实有效后,营业部门经办人员、负责人在贴现业务审批表上注明审核意见和票据已收妥字样,审核意见应明确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并加盖部门业务公章,同时与客户办理票据签收手续。

      将审批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经办人签章)、查询查复书复印件(须加盖营业部门业务公章),及其他有关资料送交公司业务部门继续办理贴现手续4.已审核合格的票据由营业部门统一保管,不得外流;经审核不合格票据经公司业务部门业务人员退回客户5.公司业务部门收到营业部门签署完毕的贴现业务审批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查询查复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后,由公司业务部门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和有权签字人完成三级审查,在贴现审批表上签批同意后,填制贴现凭证,与客户签署《商业汇票贴现协议》(附件四)一式三份,同时录入新一代信贷系统并出具帐务处理通知书《商业汇票贴现协议》一份由公司业务部门留存,一份交客户,一份连同贴现凭证、贴现审批表复印件、帐务处理通知书交营业部门6.营业部门根据贴现协议、贴现凭证、贴现审批表复印件、新一代信贷系统帐务处理通知书等材料办理贴现手续并进行帐务处理,贴现资金划入贴现申请人在本行开立的账户,并对银行承兑汇票完全背书(在空白的被背书人栏内填入本行完整名称), 营业部门将银行承兑汇票和查询查复书作为有价单证入库保管7.公司业务部门登记贴现业务台帐,并按规定及时、准确的录入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由专人定期查看已贴现票据是否被法院公示催告。

      8.贴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业务部门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资金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管理贴现业务档案第九条 贴现票据实物流转流程为:1.公司业务部门业务人员对客户提交的拟贴现票据初审合格后,应立即陪同客户到营业部门办理票据审验手续;2.营业部门票据审验人员对汇票进行当面审验,审验合格后须与客户办理签收手续,审验不合格则须立即通过公司部门业务人员退票给客户严禁票据长时间滞留在经办人员手中3.营业部门完成票据审验后,票据审验人员应与票据保管人员双人对票据进行正反面复印,完毕后由票据保管人员及时入库保管票据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及经办人签章后交公司部门作为贴现业务审批表附属资料4.公司部门完成审批手续,将贴现凭证及新一代信贷系统账务处理通知书送至营业部门票据审验人员应在票据保管人员陪同下首先对票据完全背书(在空白的被背书人栏内填入本行完整名称),并双人对已背书票据进行正反面复印(票据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及经办人签章),将复印件交公司部门作为贴现业务档案留存,然后按照公司业务部门出具的账务处理通知书完成贴现账务处理5.须在本行营业场所外携带票据实物(上门收票、实地查询、转让省分行等)时,票据实物必须在双人以上见证下封包并由经办人签字。

      同行人员至少应有两名经办人及一名保卫人员,配备专车接送,确保票据实物转移过程中人员、票据安全,到达后应在双人见证下开封6.票据实物发生转移的各个环节,均应作好移交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员及见证人员签字确认,如有条件应在监控设备下进行,所有移交登记手续应妥善保管第十六条 业务办理时须明确辨别贸易背景,严格审查相关资料,确保贸易背景真实,跟单资料中交易合同所载交易不能超过其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 贴现资金流向的监控贴现资金流向的监控须严格按照《贴现资金流向监控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附件五)第十一条 关联企业贴现本办法所称关联系指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或承兑汇票出票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控制关系办理关联企业贴现时,各分支行应根据贴现申请人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最新经审计会计报表等资料判断关联关系,除按正常贴现业务审核相关要点外,还应着重审核关联企业间贸易背景真实性,必要时应赴关联企业相关各方实地查验关联交易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体现在各行每季度资金业务自查报告中对于贴现申请人与承兑汇票出票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控制关系的,至少其中一方必须为贴现行所在地注册企业方可办理贴现业务,同时公司部门须赴位于当地的企业就该笔贴现业务贸易背景进行实地查验。

      关联企业贴现审批须如实填制关联交易情况调查表(附件六),经公司部门票据业务人员及公司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批后作为贴现业务审批表附件凡办理关联企业贴现业务的分支行,应按月向省分行资金业务部报送《关联企业贴现余额统计表》(附件七),省分行资金业务部有权视情况对个别关联企业贴现实施余额控制或逐笔报批管理第十二条 省分行将不定期公布贴现利率指导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须报经资金业务部批准后方可办理第十三条 计息期限的确定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息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利息的计算应另加三天的划款日期第十四条 利息、实付金额的计算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期限(天)×日利率;实付贴现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第三章 贴现第一节 贴现申请阶段第十五条 贴现申请人资格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二)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三)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四)组织性质及所处行业满足我行准入条件。

      第十六条 提出贴现申请持票人到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供我行审查:(一) 初次在我行申请贴现或贴现申请人基本情况发生变动的,须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财务章,并提供原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3、贷款卡及密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须注明:“此件为我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复印件)二) 第一联加盖贴现申请人在我行预留印鉴的贴现凭证(代贴现申请书)三) 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的商品交易或劳务合同原件、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根据税收制度有关规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复印件(须加盖贴现申请人公司印章)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法规签发的、要素齐全、尚未到期、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有效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节 汇票审验阶段第十七条 查询查复汇票查询的目的是防范“克隆”汇票,了解汇票状态,查询内容包括汇票号码是否真实,汇票是否被挂失、冻结、他查等。

      汇票查询须在对票据实物审验后确定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进行,对于客户确有需要的,营业部门可以依据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或件上的票据要素先行向承兑行发出查询,但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后,必须严格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或件的一致性,待确定所有要素完全一致后,方可将查询查复资料加盖营业部业务公章后提交公司业务部门继续办理贴现手续每张汇票至少采用以下一种方式进行查询:1、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查复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的具体业务处理应遵循《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采用“先横后直”的方式查询查复查询行应填制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另两联加盖结算专用章,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发起查询地的查复行分支机构,委托其办理查询3、采用“先直后横”的方式查询查复查询行应将查询信息发送查复地本系统银行分支机构,由其生成查询书,确认查询的有关事项后,一联留存,另两联提交查复行进行查询4、实地查询外出携票实地查询时,必须双人同行出发前应用专用信封装入银行承兑汇票原件、查询书,封口处由两名实查人员共同签字到达承兑行后,在营业场所内,按照“柜台进柜台出。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