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doc
4页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 以诈骗罪论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共同犯罪中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等,不同的犯罪身份,那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就不同但实践中要想知道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刑,就要先区分不同的犯罪身份,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一、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共同犯罪怎样量刑 (一)主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如何处罚?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如何处罚? 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为了对胁从犯正确地适用刑罚,我们首先要科学地理解胁从犯的犯罪情节一般来说,胁从犯的犯罪情节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被胁迫的程度因为被胁迫的程度与其意志自由程度是成反比例的,当然也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成反比例被胁迫的程度轻,说明他参加犯罪的自觉自愿程度大一些相应地来说,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也要严重一些,反之亦然 二是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一般来说,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这也是在对胁从犯处罚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因素。
因此,在查明胁从犯的上述两个犯罪情节的基础上,对胁从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教唆犯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对于诈骗罪共犯怎么判的问题,需要先确定每个人的犯罪身份,然后再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做出处罚。
当然,涉嫌此罪还是比较严重,小编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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