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doc
343页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目 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5第一章总则 15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6第三章资产 17第四章负债 18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8第六章收入 19第七章费用 20第八章利润 20第九章会计计量 21(一)历史成本 21(二)重置成本 21(三)可变现净值 21(四)现值 21(五)公允价值 22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22第十一章附则 2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3第一章总则 23第二章确认 23第三章计量 24第四章披露 27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7第一章总则 28第二章初始计量 29第三章后续计量 30第四章衔接规定 35第五章附则 35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35第一章总则 35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6第三章后续计量 37第四章转换 38第五章处置 39第六章披露 39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9第一章总则 40第二章确认 40第三章初始计量 41第四章后续计量 42第五章处置 44第六章披露 44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45第一章总则 45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46第三章后续计量 48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50第五章披露 51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52第一章总则 52第二章确认 52第三章初始计量 54第四章后续计量 55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57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8第一章总则 58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8第三章披露 60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61第一章总则 61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62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63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66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66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70第七章披露 7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74第一章总则 74第二章短期薪酬 76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78第四章辞退福利 82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82第六章披露 83第七章衔接规定 84第八章附则 85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85第一章总则 85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5第三章列报 88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90第一章总则 90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91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92第四章披露 9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94第一章总则 94第二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94第三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96第四章披露 97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98第一章总则 98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98第三章披露事项 10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年修订) 102第一章总则 102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 102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 104第四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05第五章披露 106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106第一章总则 107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107第三章合同收入 108第四章合同成本 109第五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110第六章披露 112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改) 112第一章总则 112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114第三章列报 116第四章衔接规定 116第五章附则 116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117第一章总则 117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117第三章披露 12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121第一章总 则 121第二章计税基础 122第三章暂时性差异 122第四章确认 123第五章计量 124第六章列报 126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126第一章总则 127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127第三章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129第四章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129第五章披露 13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131第一章总则 131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32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33第四章披露 136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138第一章总则 138第二章租赁的分类 138第三章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41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42第五章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43第六章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43第七章售后租回交易 144第八章列报 145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改) 146第一章总则 146第二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49第三章嵌入衍生工具 155第四章金融工具确认 156第五章金融工具计量 157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 161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 164第八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167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修改) 169第一章总则 169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169第三章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72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2017修改) 177第一章总则 178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179第三章套期确认和计量 18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188第一章总则 188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189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190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191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 193第六章列报 194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195第一章总则 195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196第三章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198第四章列报 199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201第一章总则 201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201第三章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204第四章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205第五章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206第六章披露 207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208第一章总则 208第二章会计政策 208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210第四章前期差错更正 211第五章披露 211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12第一章总则 213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213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14第四章披露 215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15第一章总则 215第二章基本要求 216第三章资产负债表 218第四章利润表 221第五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22第六章附注 223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224第一章总则 225第二章基本要求 225第三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26第四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27第五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28第六章披露 228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230第一章总则 230第二章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230第三章确认和计量 23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35第一章总则 235第二章合并范围 237第三章合并程序 243第一节合并资产负债表 245第二节合并利润表 246第三节合并现金流量表 249第四节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50第四章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51第五章衔接规定 253第六章附则 253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254第一章总则 254第二章基本每股收益 254第三章稀释每股收益 255第四章列报 257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257第一章总则 258第二章报告分部的确定 258第三章分部信息的披露 261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264第一章总则 264第二章关联方 264第三章关联方交易 266第四章披露 267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修改) 268第一章总则 268第二章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271第三章特殊金融工具的区分 275第四章收益和库存股 278第五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279第六章金融工具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列报 282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282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及相关披露 284第三节 利润表中的列示及相关披露 288第四节 套期保值相关披露 289第五节公允价值披露 290第七章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291第一节定性和定量信息 291第二节 信用风险披露 292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披露 293第四节 市场风险披露 295第八章金融资产转移的披露 297第九章衔接规定 301第十章附则 301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01第一章总则 301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302第三章列报 306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307第一章总则 308第二章相关资产或负债 309第三章有序交易和市场 309第四章市场参与者 311第五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312第六章估值技术 313第七章公允价值层次 316第八章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318第九章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320第十章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销的 322第十一章公允价值披露 323第十二章衔接规定 327第十三章附则 327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328第一章总则 328第二章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328第三章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331第四章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332第五章衔接规定 332第六章附则 333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333第一章总则 334第二章重大判断和假设的披露 335第三章在子公司中权益的披露 336第四章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权益的披露 339第五章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341第六章衔接规定 343第七章附则 34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修改) 343第一章总则 343第二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345第三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347第四章列报 349第五章附则 35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7月23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