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广东佛山市新市民积分申办流程及资料.docx
6页2022年广东佛山市新市民积分申办流程及资料第十六条 各镇(街道)行政效劳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窗口收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人供应的资料进展审核,依据有效资料准时统计相应积分,并将积分状况录入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信息系统镇(街道)行政效劳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窗口在审核资料过程中对资料真伪不能确定的,应提交区相关机构或市相关职能部门进展复审参加积分制治理的新市民,可通过佛山新市民效劳信息网查询积分状况;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可通过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信息系统查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七条 积分累计到达30分的新市民,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或居住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依据各区、镇(街道)训练资源分布状况和外来常住人口规模,每年供应肯定数量的公办学位(以下称入学指标数),积分到达30分以上(包括30分)的新市民随迁子女可申请入读区训练部门应在每年初拟定当年入学指标数,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和市训练局备案,并报区流淌人口效劳治理工作机构。
(二)需要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训练阶段公办学位待遇的新市民,可于每年5月底前持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其产权房或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窗口提出申请未能供应打算生育状况审核表的新市民,其随迁子女按政策外生育子女对待 (三)区流淌人口效劳治理工作机构于每年5月底前依据本区实际状况根据全区或分镇(街道)依据父母积分凹凸对一般借读生进展排名,第一次排名录用后,在入学指标数有空余的状况下,可调剂安排入学指标数,将首次排名未胜利取得入读公办学位资格的新市民子女根据剩余的指标数在全区范围内进展二次排位;并将排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效劳信息网及本市主要媒体进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区依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状况,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不听从安排者,原则上视为放弃此项待遇 (四)市流淌人口效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佛山新市民效劳信息网或其他途径公布全市随迁子女入学名单 (五)新市民随迁子女入读义务训练阶段公办学校,只取夫妻一方的积分 流淌儿童父母双亡或其他缘由造成父母丢失监护权的,流淌儿童可通过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名义申请积分入学。
第十八条 积分累计到达6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我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一)区人民政府依据各区公共资源实际状况,每年安排肯定数量的新市民迁入本区户籍(以下称入户指标数),每年年初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公安机关,依据该区经济社会进展根本状况拟定各区当年入户指标数,报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批准,并报区流淌人口效劳治理工作机构 (二)已纳入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在法定工作年龄内,需申请将户籍迁入我市的,持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其产权房或工作地所在镇(街道)行政效劳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窗口提出申请 (三)区流淌人口效劳治理工作机构于每季度分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凹凸进展排名,并将排位结果在本市主要媒体进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积分排名在入户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发出积分入户通知书 (四)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携带积分入户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在1年内到区公安机关办理入户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新市民向产权房所在地或居住地镇(街道)行政效劳中心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应填写申请表格,供应居民身份证和《广东省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效劳治理计分指标》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供应相关证明材料 (一)文化程度应供应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在中国高等训练学生信息网或中国训练考试网无法验证的,须同时供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训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含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应供应经国家或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验证通过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职业资格证书由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在国家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无法验证的,由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级别,应供应《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业技术资格,应供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同时供应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凡在外省经评审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需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6号)要求申请办理省外来粤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并供应确认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评定的相当岗位等级技术技能,应供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 (三)社会保险应供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与城镇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状况证明 (四)房产状况应供应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供应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年限应供应《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婚姻状况应供应《结婚证》等证明文件资料或户籍部门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七)打算生育应供应《打算生育效劳证》等证明材料及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局出具的打算生育状况审核表 (八)急需人才符合我市有关引进紧缺适用人才方法的新市民,应供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属于区急需人才的,需供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九)专利创新应供应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表彰嘉奖应供应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外颁发的荣誉证书须同时供应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社会奉献应供应志愿者组织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市公安消防局出具的举报火灾隐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区公安分局(公安局)出具的举报违法犯罪线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投资纳税应供应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我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 (十三)卫生防疫应供应资料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子女的《诞生医学证明》和《儿童免疫接种证》; 2.自觉承受国家规定的产前检查及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检查的有关证明; 3.有婚检资质医院出具的已自愿承受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材料; 4.我市医疗机构出具的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效劳从业人员《安康证明》及有毒有害工种从业人员职业安康体检资料 (十四)住房公积金缴交应供应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供应的有效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材料 (十五)根底训练依据训练部门学籍档案状况直接计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