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施方式.docx
15页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施方式附件: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指导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22年修正)、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第16号令)和关于深入推进要点企业清洁生产得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22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得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得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清洁生产验收,是指按照相应得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得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清洁生产规划实施取的绩效,编写得清洁生产审核汇报符合相 关要求得阶段性评审 第四条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得总体组织、协调管理、验收、公布等工作,其中,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全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全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各县(市)区清洁生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保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得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接受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得指导。
第五条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贯彻依法、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得原则,以考核企业建立清洁生产运行机制有效性为验收要点 第二章验收条件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得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已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进行了 规范、完整得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规范、真实、有效,方式合理 审核要点得选择反映了企业得主要问题,清洁生产目标得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时限性、前瞻性,清洁生产审核绩效明显 在生产和服务活动过程中通过采用国家或省、市公布得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或其它节能环保新技术,开发清洁产品,研发清洁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改善管理,在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综合利用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成效显著 无低费清洁生产规划90%以上实施完毕,中高费清洁生产规划至少有1个已实施完毕,规划实施完毕后能耗指标、物耗指标、水耗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明显下降,或者能耗、物耗、水耗水平、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服务质量及安全指标有 明显提高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之前已实施完成得中、高费规划不能作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所提得规划 清洁生产规划和全过程得污染控制措施符合当地环保部门对验收单位得环境管理、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提供有资质得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得监测合格汇报;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范围得企业要提供有相应资质得环境监测站出具得清洁生产审核后监测合格汇报。
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下同)以上(或年用电量300万千瓦时以上)要点用能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后,产品单位能耗应符合能耗限额标准 改造、更新、淘汰污染严重、技术落后得生产工艺和设备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没有使用国家和 省、市明令淘汰得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没有生产国家和省、市明令淘汰得落后产品 其中清洁生产中高费规划采用得锅炉、变压器、风机、水泵、空压机及配套电动机等新增主要通用设备能效指标不的低于相关标准规定得能效限定值,鼓励采用符合节能评价值指标得设备 国控、省控、市控要点污染企业和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得、年用新鲜水量15万吨以上得、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得清洁生产审核单位,一般需配备有一名由市经信委、市环保局或省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得、培训合格持有相关证书得清洁生产管理人员 鼓励企业配备持有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资质证书人员管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第七条审核咨询机构应具备市级 以上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公布得资质条件,编写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汇报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审核汇报编写章节应包括计划和组织、预评估、评估、规划产生与筛选、可行性分析、规划实施、持续清洁生产等内容;并附宁波市清洁生产企业实施情况表(表一、表二)、审核机构资质、培训记录表等材料。
围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得基本目标,全面分析企业资源、能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得种类、数量、原因、治理现状,对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使用状况有较完整得描述和评价 对国家和省、市明令淘汰得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改造筹划叙述清楚 全面分析审核单位得清洁生产潜力,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清洁生产审核要点 对年综合能耗在3000吨标准煤以上或者单 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得用能单位,以及能源成本占企业生产成本较大得单位,须对能源消耗进行要点审核(要点审核标准见第二十二条),提出合理得节能目标和措施,节能目标不的低于当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该企业得节能考核目标;对年取用新鲜水量10万吨以上得单位,须对水资源消耗进行要点审核,提出合理得节水目标和措施 对符合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条件得单位(除超限额用能单位外),必须将主要污染物削减和稳定达标排放作为清洁生产审核得首要目标 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不的低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单位得污染物削减目标 清洁生产规划中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削减、替代、无害化措施以及危险废物得安全处置措施应当满足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单位环 境管理得要求。
对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目标设定应与企业环境管理体系中得环境目标相结合 对年用电量超过1000万千瓦时得企业应提供电平衡测试汇报;年取水量超过10万吨得企业应提供水平衡测试汇报;清洁生产审核汇报应对企业电平衡测试汇报、水平衡测试汇报中得主要结论数据等加以分析利用 审核汇报必须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前、后得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指标、电耗指标、水耗指标和主要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指标、电耗指标、水耗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进行统计计算和对比分析 清洁生产审核汇报中所聘请得相关专家需对审核汇报中相关内容(规划)进行把关,并在审核汇报上签名 第三 章验收程序第八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得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报送当地清洁生产审核主管部门:清洁生产审核汇报书印刷稿和电子版各一份;申请验收得汇报一份;清洁生产审核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有资质得环境监测机构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得监测合格汇报;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范围得企业要提供有相应资质得环境监测站出具得清洁生产审核后监测合格汇报 其他材料 第九条接到验收申请后,当地清洁生产审核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由专家小组实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专家小组成员中应有熟悉节能、环保、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得专家 验收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对于年综合能耗在5 000吨标准煤以上得企业,或者国控要点污染企业验收工作,由市经信委、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得验收工作;对于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下得企业,或者国控以下要点污染企业委托各县(市)、区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和同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得验收工作 第十条受委托得各县(市)、区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和同级环保部门需将审核验收通过得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汇报(修改稿)、验收会议纪要和验收会议签到名单、验收评分表、审核汇报评分表、企业申请验收汇报、参加验收得节能、环保、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专家名单、清洁生产绩效统计汇总表等资料每半年一次(每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上报市经信委和市环保 局 第十一条现场验收程序包括:企业主管领导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初步成果、清洁生产无/低费规划、中/高费规划实施情况及持续清洁生产筹划等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清洁生产审核汇报书主要内容等。
资料查询,核实审核机构审核资质、审核范围、审核人员等相关材料,查阅清洁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记录、有毒和有害物质得计量、环境监测汇报、清洁生产培训记录等 核实清洁生产验收单位审核规划得实施、所取的得绩效、包括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是否规范,审核程序是否到位,资料数据是否符合实际,分析核算是否合理,审核要点是否遗漏、清洁生产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审核要点平衡 测试分析是否正确深入、清洁生产潜力分析是否全面 考察生产现场管理状况、设备情况、工艺流程、水及能源监测计量设备配置情况、节能减排措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有效可行、危险固废处置现场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无/低费规划、中高费规划实施情况、员工对清洁生产得认识程度等 专家质询,针对清洁生产审核汇报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得问题进行质询 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以及汇报书质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根据审核汇报和现场考察情况,专家组按照宁波市清洁生产企业实施情况表(表一、表二)和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打分表(表三)、清洁生产审核汇报书质量评分表(表四)对验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进行评定、打。
分,并形成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审意见,评定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种 (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第十三条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将根据各县(市)区清洁生产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得验收情况,确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验收名单,并发文公布 对于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评定为优秀得清洁生产企业将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评审 第十四条对于验收不合格得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审核机构和审核单位要根据验收会议评审意见要求,在6个月内做好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将审核汇报及整改汇报报组织验收得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及验收专家组,经专家组 复核、认可,组织验收得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可通过验收 对于通过验收得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审核机构和审核单位要根据验收会议评审意见,做好文本得修改和有关工作,并将修改后得审核汇报报组织验收得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得,评定为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明显不到位,审核走过场 清洁生产审核汇报质量上存在重大问题,主要指:审核要点设置错误,或清洁生产目标设置不合理,或污染物重大遗漏。
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得清洁生产潜力分析,清洁生产审核汇报编写中预评估章节内容过于简单,不能较全面地反映企业基本情况 审核机构未根据需要邀请必要得环保专家、能源专家、 行业专家,导致审核存在较大缺陷;审核机构无资质或超行业范围审核得 审核汇报对企业使用国家和省、市规定明令禁止应限期淘汰得生产工艺和设备没有介绍清楚 企业没有制订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书面筹划 清洁生产审核规划实施完成以后,企业仍然存在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或污染物排放超标准、或污染物排放超总量情况 审核单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效益得,相关数据与实际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 提出、组织实施得清洁生产规划明显不到位 第四章政策和责任第十六条获的“宁波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称号得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宁波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得 规定,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