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机械设备规则.doc
104页odeode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 综合文本综合文本 20012001 MODU CODE IMO 国际海事组织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构造和设备规则 综合文本综合文本 20012001 国际海事组织 伦敦,20 1980年第一版 国际海事组织 Albert Enment,伦敦 SE1 7SR 00年第二版 国际海事组织 伦敦 2 4 6 8 10 9 7 5 1 ISB 92-8011096 国际海事组织出版社 销售编号:I8 版权 IMO 200 版权所有 未经国际海事部门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本刊物用作商业用途,不允许对刊物的任何部分进行制作,储存于检索系统或以电子、静电复印、磁带、机械、影印或其他方式等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前言前言 1989年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简写为1989 MODU 规则)通过大会第A.(16)号决议,适用于1991年5月1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大会第A4(I)号决议通过,19年MODU规则取代179年ODU规则.海事安全委员会在其第五十九届会议(即191年月日至2日),通过了修改189年MDU规则(第SCCic。
561号文件中的原规定),并决定,为保持与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兼容性,修正案应于992年2月1日生效修正案纳入的第 1013 条,无线电救生装置,和新的第1 章,无线电通信装置,适用于所有1 年 5 月 1 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同样地,1988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海难安全系统)修正案适用于这类船舶.该委员会还建议各成员国政府鼓励所有平台配备 198年修正案中规定的GMDSS 设备,并确保所有5 年月 1 前建造的平台遵守89 年规则修正案第 1.13 条规定,999 年月 1 前建造的平台遵守修正案第 11 章的要求海事安全委员会在其第63次会议上,即1994年月16日至25日,通过进一步修订1989年ODU规则(第MSC8(63)号决议),将(SC)检验和认证的统一制度纳入本规则(修订第一章和附录);船舶动态定位系统指南(修正案第四章和第五章);直升机设施规定(新的第十三章)委员会决定介绍HSSC系统的修正案和涉及HSSC系统的198年SOLAS公约和载重线议案在同一日,即00年月3日,生效,船舶动态定位系统指南和直升机设施规定于194年月1日生效。
195年,大会通过了995年规则中有关报警器和指示器的规定,(即第A.8(9)号决议),目的在于提供通用的设计指导,并促进174年SOLA公约、73/年MARPOL和其他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包括989年MOU COD要求的报警器和指示器类型、安装位置和优先级的统一大会建议各国政府采取适当步骤应用本规则,并将它作为设计船舶(和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及其设备和机器的报警器和指示器的一个国际安全标准本出版物为189年MOU CDE和191、94年修正案的综合文本,但是不包括1995年规则中有关报警器和指示器的相关规定本出版物的目的在于提供989年MDU CODE最新要求的参考.目录目录 导言导言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1 目的2 应用 13 定义 14 免责 15 Equivlets 8 16 检验和认证 17 控制 1.8 人员伤亡 19 标准评审 第二章第二章 结构结构,强度和材料强度和材料 1 总则 22 设计载重 23 结构分析 24 浮式装置的特殊考虑5 自升式钻井船的特殊考虑 26 Speial considratins fr 支柱稳定式钻井船 27 疲劳分析 材料 2.9 建造文件 2.10 焊接 2.1 测试 第三章第三章 分舱分舱,稳性和干舷稳性和干舷。
1 倾斜测试.2 扶正力矩和倾斜力矩图 3.3 完整稳性标准 3.4 分舱和破损稳性 35 损伤范围 3.6 水密完整性 3 干舷 第四章第四章 所有类型船舶的机械安装所有类型船舶的机械安装 4.1 总则 4机械要求 4.3 蒸汽锅炉和锅炉给水系统.4 蒸汽管道系统 4.5 机械控制 46 气压系统 4.7 燃油,润滑油及其他可燃油类设备.8 船底排水泵设备 4.9 支柱稳定式钻井船上的压载舱泵设备 4.1 浸水防护.11 浮式和支柱稳定式钻井船的锚设备 41 动力定位系统 第五章第五章 所有类型船舶的电气设备安装所有类型船舶的电气设备安装 1 电气设备要求总则 5.2 主电源 53 应急电源 5.4 应急发电机的启动设备 5 有关电源的震动,火灾和其他危险的预防措施 56 内部通信 第六章第六章 危险区域内所有类型船舶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危险区域内所有类型船舶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 61 区域 62 危险区域的划分 63 通道,入口及通风条件影响危险区域范围的大小 64 场所通风 6.5 钻井作业的紧急状况 6.6 危险区域内的电气安装 6危险区域内的电气安装 第七章第七章 自航平台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自航平台机械和电气设备安装 7.1 总则 7.2 倒车装置。
3 蒸汽锅炉和锅炉的给水系统 7.4 机械控制 75 操舵装置 76 电动和电动-液压操舵装置 77 驾驶室和机舱间的通信 78 轮机员报警器 7主电源 710 应急电源 第八章第八章 所有类型船舶的周期性无人值班机舱所有类型船舶的周期性无人值班机舱 8总则 8适用条件 83 防火安全4 浸水保护.5 推进装置的驾驶室内控制 86 通信.7 警报系统 8 有关机械,锅炉及电气设备安装的特殊要求 9 安全装置 第九章第九章 防火安全防火安全1 结构防火 92 起居处所,服务区和控制站的防火 9.3 逃生 9 消防泵,消防水管道,消防栓和灭火水管 95 Fitnishng ystems i aciery pce ad n spaes ontning fired processes 906 起居处所,服务区和工作场所内的便携式灭火器7 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8 毒气探测及报警系统 9 消防员用具 910 机械室和工作场所的设备.11 直升飞机设施用品 1 度气筒的储藏3 其它 第十章第十章 救生用具及设备救生用具及设备 10 总则 102 救生艇 10.3 救生艇存放平台及载艇装置 104 救生艇下水平台 0。
5 救生艇的堆装 06 救生艇下水和复原设备 10.7 救援船 10.8 救援船的堆装 109 救援船的装载,下水和复原设备 010 救生衣 101 保暖救生服 012 救生圈13 无线电救生设备 04 遇险火焰信号 1015 救生抛绳设备 1 紧急警报 01 使用说明 11 使用准备状态,维修和检测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无线电通信设备的安装无线电通信设备的安装 11 Appiatio 17 112 总则 11自升式钻井船出航 11.4 is hen towed,or selfpropeled nd acmpaed by 护航船 15 Unit ationary t the ie r aged i rlling opeation 10 116 直升机通信 117 内部通信 11.8 Perrmae Stadars 19生产定额,性能标准 11.气体爆炸危险 110 无线电站检测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起重设备起重设备 12.1 起重机 12人员升降车 23 钻井架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直升机装备直升机装备 13.1 总则 13.2 定义 1.3 建造 14 设备 135 目视航标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操作要求操作要求 4。
1 操作手册 2 危险物品 14.3 污染防治 14 拖曳 14.5 材料,设备及人员的运输 14潜水系统 147 航行安全 148 应急程序 14 应急指导 110 训练条令 111 演习集合和钻机 14.2 船上训练和指导 413 记录 附录 导言导言 1 本规则已发展成为,为新建造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提供一个国际标准,这将有利于这类平台的国际航行和作业,确保该类平台和平台上人员的安全水平与1974年经修订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等效,确保从事国际航运的常规船舶与1966年经修正的国际载重线公约的要求等效在本规则整个发展过程中,已经发现,规则的制定必须基于良好的设计和工程的原则以及从该类平台的实际运转中所获得的经验;本规则还进一步认识到移动式钻井平台的设计不仅是一项复杂的工艺,而且是快速发展的,该规则不应是一成不变的,重新评价和修订是必要的为此,考虑到经验和未来的发展,本组织将定期审查该规则3 符合该规则的任何现有平台,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应被视为有资格获得证书.4 该规则的目的不是单单通过现有平台的设计、构造和设备不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而禁止其使用许多现有的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的成功运作、安全延长运转时间和他们的经营历史应被视为评价其是否适合进行国际业务.考虑到当地的环境条件,沿海国可允许任何平台以低于本规则要求的标准进行运作。
然而,任何该类平台应符合沿海国安全要求的意见,并足够适用于其预定操作,并确保平台和平台上人员的全面安全6.本规则不包括对海底钻探油井或其控制程序的要求.该类钻井作业受沿海国的管制国 际 海 事 组 织 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 DE FOR THE ONSTRUCTION AND QUPMN OF MOI FSHOR DRLLING UNITS 综合文本 0 国际海上组织,伦敦,0.19年第一次印刷 国际海事组织 4 Alr Embankme,Ldo S 7S 200年第二版 国际海事组织印刷 伦敦 2 4 6 8 10 7 3 1 ISBN 2-81509 国际海事组织出版社 销售编号:O811E 版权所有 O 0 未经国际海事部门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本刊物用作商业用途,不允许对刊物的任何部分进行制作,储存于检索系统或以电子、静电复印、磁带、机械、影印或其他方式等任何形式进行传播第一章:通则第一章:通则 1 11 1 目的目的 经 189 年修正的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的目的在于为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提供设计标准,建造规范及其他安全标准,以将对该类设施,人员和环境产生的危险降低到最低点。
1 1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适用于 11 至 13.4 中定义的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及199年 5 月 1 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2 沿海国家对行业体系运作的要求,该规则对此不作陈述定义定义 就本规则而言,除另有明文规定外,这里所提到的一切术语具有以下章节所规定的含义11 海上移动钻井平台(或简称为平台)系指一种具有从事钻井工作能力的船舶,该类船舶用于海床以下部分的勘探或海床以下部分资源的开采,例如,对液态或气态烃类,硫磺或海盐的开采1.2 水面式钻井平台指具有单个或多个船形或驳船形排水型船构造的,在漂浮状态下作业的平台13.3 自升式钻井平台是一种带可活动支架,具有能将自身船体升至海面以上能力的一类平台14 柱稳式钻井平台是一种通过支柱或沉箱将主甲板连接到水下船体或柱靴的一类平台13.5 主管机构指国家政府,由其授予该类平台悬挂该国家旗帜的权利6 沿海国家指对该类平台的钻井作业执行行政控制的国家政府.137 组织指国际海事组织,简称 IMO 138 证书指海上移动钻井平台安全证书3 197年OLAS 公约指年修正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3.10 1966 年载重线公约指 196年的国际载重线公约。
131 作业模式指一个平台作业的条件或方式,亦指当平台在静态或动态状况下产生的功能这些作业模式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状态-这里的状态是指平台处于稳定状态并执行钻井作业,此时环境负荷和作业负荷都在该种作业的合理的设计极限之内,根据具体情况,平台或悬浮或由海床支撑2)严重风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