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docx
8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 2017 年义务 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陕教基一 〔 2017〕10 号)和《陕 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 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 2017 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 幼儿 2641 名(其中城区 1689 名、农村 952 名),秋季学期 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 小、邰城小学、 张分校) 一年级现有 31 个班, 学位 1395 个, 学位总量短缺 294 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 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 3 所学校资 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开学城 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 1981 名, 初一在校生 2022 名城区及其周边 8 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 校毕业生 1532 人(张小 275 人、杨小 243 人、杨陵二小 98 人、张分校 62, 高新小学 406 人、高新二小 60 人、邰城小学 273 人,杨村中心 115 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 10 个 班、第三中学 6 个班、高新初级中学 8 个班、西农附中 8 个 班)可设初一学位 1600 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 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 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 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 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 住房登记为辅、 就业经营补充” 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 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 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 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 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 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 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 8 月 5 日之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发文分配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一)小学新生入学2017 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 周岁( 2011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 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 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近 3 个月物业 费发票、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小学报到注册。
1. 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 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 城区各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 顺序录取, 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顺序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 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 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2)学区划分及保障措施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 科秦山庄),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 ,西农路以西(含路 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 ,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 村)的适龄儿童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 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 ,邰城路 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保障措施:按照”社会投入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家长 适当分担”的原则,在城南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南 起棠樾湖居,途经恒大城、永安小区、法禧小区,到达张家 岗小学五星分校,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 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 ,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原姚安小学) :搬迁至第三初级中学(原姚 安中学)南大楼,合并成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居住地在 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 ,凤凰 路以南,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 ,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 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 2-6 年级插班 生)保障措施:在城东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东起 下川口新村,途经南庄村、邰北社区、新桥路什字,到达杨 陵二小,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 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 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 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 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 社区、胡家底村、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 一年级新生) 西桥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渭河以北,东新路 以东,漆水河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千林世纪城小区)邰城小学: 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 (含汽车站、 火车站、 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 ,朝阳医院以北, 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1. 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 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 (办) 初中就读 第四初级中学、 第五初级中学启用公寓化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三初级中学改 建为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2. 城区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 地在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小偃路以东范围内及陇海 铁路以南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的小学毕业生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 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北、孟杨路以 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小偃路以西(含大寨社区)、杨 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办全日制寄 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 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 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 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 校必须建立学籍)四、几点要求(一) 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 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 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 可执行二) 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 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 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 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 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 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 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四)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 式”, 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全 国学籍管理系统于每年 8月 10日24时自动升级一次对于 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 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 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 收初三补习生五)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 购房合同附加物业缴费税务票据、住房租赁合同) 、务工就 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 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
六)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 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片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 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 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 育学校就读附件:杨陵区 2017 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