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关系中是否包含权力要素.pdf
2页一、法理学上的法律关系包含权力要素笔者认为法律关系-jural(legal)relations,是包含公法权力以及私法权利的广义的关系概念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说的一个不可弥补的缺陷是,它用作核心范畴的权利和义务概念涵盖不了真实的公法关系中的权力因素,因而只适用于解释私法关系,不能合理解释公法关系法律关系内容分别体现在权利一权力(国家与个人关系)、权利一权利(个人与个人关系)和权力一权力(国家机关之间关系)三重关系中,这三重关系又外化为权利义务和权力义务两种形式相应的在抽象的一般的意义上将法律关系内容表述为“法定之权”资料来源:《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和概念重整》,童之伟,中南政法学院,载于《中国法学》99 年第六期二、民事法律关系与权力要素(一)英美法系思维下广义的权利(法律关系)包含权力因素分析法学家霍菲尔德认为将所有的法律关系都仅仅化约为权利和义务,是阻碍法律思维清晰和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的最大障碍,他运用英美法系思维,将法律关系提炼为权利 (right)—义务( duty)、特权(privilege) —无权利 (no-right) 、权力—责任 (liability) 、豁免(immunity)—无能力( disability )等四对概念。
1、权利与义务霍菲尔德认为,真正的或严格意义上的权利,即要求权,是一种要求(claim )他人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正当性,其相对应的是“义务”,义务是指必须做什么或不做什么2、特权与无权特权就是一个人可以做某种行为的自由,其对应是无权3、 权力与责任 权力是指创设、 变更或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法律上的能力(类似于形成权, 而在大陆法系中形成权被认为是权能,属于广义的权利,并非独立的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而对应的责任是指承受行使权力者所形成的法律关系4、 豁免与无能力 豁免是指某人处在这样一种法律地位上,自己所参与其中的某特定法律关系不因他人的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按照这样的理解,广义的权利 成为上位概念, 等同于大陆法系的法律关系,其所包括的每一种具体的法律利益与其所对应的项形成一定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这四种不同的内容形式,有学者称之为法律关系的元形式缺点:四要素之间不独立,如拉兹认为,霍菲而德无法区分严格意义的权利与要求权,他使用的权利和特权的术语也容易发生误解和混淆二)大陆法系思维下法律关系不包含权力因素大陆法系的拉伦茨创立法律关系有机构成体理论,大多数法律关系都不是由某种单一的关系组成, 而是一个由各种法律上的联系附加于其中的复杂的综合体。
法律关系是一个由各种各样的权利、权能、义务和法律上的拘束等形式组成的一个整体(ein Ganzes),是一个有机体结构组合(ein Organismusund Gefuege) 拉伦茨认为认为,只有法律关系才能将权利以及不能发展成为独立权利的权能、义务和职责都囊括其中他指出, 法律关系可以由单一的权利和与其对应的义务组成,也可能是由以某种特定方式相互组合在一起的很多权利、义务和其他的法律上的联系组成他 认 为 , 法 律 关 系 的 内 容 构 成 包 括 各 种 ( 广 义 ) 权 利 ( verschieden Arten von Be-rechtigungen)和各种负担( verschiedenen Arten von Belastungen) 法律关系的整体法律效果是基于某一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权利(subjective Rechte)、取得期望(Erwerbsaussichten,如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孳息)、权限( Zustlindigkeit ,如受领另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给付)-积极要素和义务(Rechtspflichten ,尤其是作为权利的对立物)、其他拘束(sonstige Gebundenheiten) 、负担性义务(Obliegenheiten)、负担( Lasten)-消极要素,等全部要素构 成的其中与霍菲尔德的权力—责任相对应的,是拉伦茨的形成权(权能)—容忍义务。
法律来源:《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构建:一个基本概念的范式分析》,韩光明,中山大学,载于《比较法研究》09 年第五期三)我认为,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应包含权力-责任要素1、因权力要素与权利要素确有不同狭义的权利赋予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对应的是积极义务或消极义务;而权力是赋予当事人决定法律关系状态的一种绝对意志,相对应的责任人只能接受法律关系的状态,根本无从选择义务的遵守或违反2、按照大陆法的法律关系有机构成体说,广义权利(权能)—拘束,在体系上没有形成清晰地一一对应关系,在概念上也容易造成混淆3、并不是所有的权能均对应拘束,只有形成权权能下才对应-拘束,就应当把这项特别的权能独立出来,作为权力要素对待另注: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有关法律关系的思维与结构是不同的,应采霍菲尔德的做法概括为权力—责任要素,而不能将之表述为形成权权能—拘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