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级综测评定参考.doc
4页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方案环境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方案仅适用于 20102010、、20112011、、20122012 级学生)级学生)总总 则则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进一步加 强院风、学风建设,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根据《中国地质大学 助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标准是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鼓励学生个性发展为特点, 在保证学生基本素质的前提下,鼓励特殊人才、创新人才的大量涌现,从而进一步增强我 院学生的竞争实力 本方案力图实现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创新与创造能力和社会实践 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全面和科学的评价以下各项得分计算方法:各项得分 = 个人该项目实际得分×权重分子÷该项总分或该 项班级最高分 一、政治思想(一、政治思想(15%--15%--权重,下同)权重,下同) 1.凡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关心 国内外大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者(由团支部依据组织生活、日常表现等评定由团支部依据组织生活、日常表现等评定) 。
(50 分) 2.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含班会及团组织生活会) ,并按要求完 成任务者,每次奖励 2 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 4 分;即使参加,但纪律涣散或未能按要 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 1-3 分 3.在促进校风、学风、精神文明建设和班集体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加分如下:全国优秀班团集体省级优秀班团集体校级标兵班团集体校级优秀班团集体院级优秀班团集体班、团干部402515105其他成员36221394.54.因文明行为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到校、院通报表扬者,获得各级精神文明称 号按照下表相应级别加分有参加志愿服务、乐于助人、献爱心等利于社会风气的行为 (如参加义务献血、植树等)但未受到表彰者加 5~20 分 [学生工作组评定或经学生工作学生工作组评定或经学生工作 组认定组认定] 院级校级省部级国家级6815405.对校、院、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视其可行性一次性奖励 3–10 分 (主要针对各 级团学会代表、参加校院领导接待日的学生以及关心其他同学成长的学生等等)[学生工作学生工作 组评定或经学生工作组认定组评定或经学生工作组认定] 二、业务学习(二、业务学习(60%60%)) 1.课程学习成绩=∑(本学期修读课程成绩×该门课学分+奖励学分成绩)/∑(本学期修读学分数之和) 注:①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每周按照 1.5 学分计算; ②包含于一门课程总学时之内的实验、实习、上机、课堂讨论、习题课等不单 独计算学分,按照该门课程总学时折算学分; ③成绩折算:优:90 分以上, 良:80—89.5 分, 中:70—79.5 分, 及格或通 过:60—69.5 分 ,不及格:50 分以下 ④旷考课程按 0 分计。
2.学习进步(刻苦)奖,每班 1 名(定为本班级学习成绩前进名次最多,且至少前进 五名的同学),加 3 分 3.参加英语、数学、物理等单科竞赛获奖者奖励标准如下:(竞赛级别按照参加学生 的范围及数量) 级别级别特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等奖鼓励奖鼓励奖参与者参与者 国家级3020151281省部级201512850.5校 级15107530.3院 级1074320.2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第四学期前分别达到报考大学英语六级、报考英语口语分数 者分别加 3 分、6 分,加到第四学期为止;自第四学期起四级考试达到报考六级分数者加 1 分、达到报考英语口语分数者加 4 分;在校期间英语六级达到及格分数、优秀分数者分 别加 7 分、10 分;英语口语考试通过、优秀分别加 10、15 分;通过托福、GRE、雅思考 试者加 20 分 (具体分数参见国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本项只计最高加分,不累加 ) 5.在各种实习中表现突出者奖励 2–5 分;违反实习有关规定的扣 15 分,同时给予相 应的行政处分[带队老师、学生工作组评定带队老师、学生工作组评定] 6.一学期内无故旷课每学时扣 1 分,两次迟到或早退算旷课一学时。
7.违反教学纪律的班级对全班视情节每次扣 5~15 分[教务科、学生工作组评定教务科、学生工作组评定] 三、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活动(三、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活动(10%10%)) 1.专利获得者奖励标准如下[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必须出示相关证明]:专利类型专利类型获申请号获申请号获专利号获专利号发明2060实用新型1030外观设计7202.各级各类有关科技、实践等活动获奖者奖励标准如下:特等 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参与者国家级(挑战杯等)807060504030省部级(汇凯杯等)706050403020校 级40302015108院 级3020151085注:注:①各类科技、实践活动包括创新人才遴选、 “李四光计划” 、 “创新性实验计划” 、 课余科研立项、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寒假社会实践(调查)及其他科技类活动;②② 团体奖获得者均有获奖资格3.发表各种论文(含实践报告、文学作品等)每篇加分如下:核心刊物及 国家级报刊专业性刊物及 省部级报刊综合性刊物、地 市级报刊及校报无刊号刊物、县 团级及院级报刊第一作者40201510第二作者及其他201085注:注:①校学生会及其职能部报刊等级同院级,报刊具体等级由学生工作组认定,相应 报刊编辑部成员在其报刊上发表文章不再加分。
②班报的作者各班参照上述标准酌情加分 4.主讲大学生论坛、读书报告会一次加 8 分 5.获得计算机等级考试、程序员水平考试、会计师、律师考试等国家级考试证书者视 等级从低到高加 5、10、15、20 分 四、基础文明建设(四、基础文明建设(10%10%)) 1.内务整理不合格,如个人卫生较差、教学时间玩游戏、使用违章电器、言行不文明 等被员、社区服务部干部记录一次扣 10 分,被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 20 分;宿舍集体 被通报一次者,成员扣 5 分,宿舍长扣 10 分内务整理一学期无不良记录的个人奖励 20 分;宿舍集体无不良记录的成员奖 25 分,宿舍长奖 30 分 2.早操旷勤一次扣 10 分;迟到或早退 1 分钟以上者一次扣 5 分 3.污损公物行为(如在楼道踢球,损坏课桌椅、门窗等)视情节一次扣 5-15 分 五、文体活动(五、文体活动(5%5%)) 1.在各级各类文艺、体育、艺术、演讲等竞赛中获奖者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等奖鼓励奖鼓励奖全全 国国40302010省省 级级3020108校校 级级201085院院 级级10853注:注:等级换算方法:第一名换为一等奖,第二名、第三名换为二等奖,第四名、 第五名、第六名换为三等奖,第七名、第八名、第九名、第十名(未设九、十名则不计) 换为鼓励奖。
2.在校、院大型文体活动中参加表演者视情况一次分别加 5~10、3~5 分,最高不超 过 20 分 (主要有环境艺术节、一二·九大合唱、卡拉 OK 大赛、交谊舞大赛、健美操比赛、 辩论赛以及演讲比赛等) 六、社会工作(本项为直接加分,不折算)六、社会工作(本项为直接加分,不折算) 1.担任校、院团委、学生会、各协会等社团及班级学生干部且认真负责者按如下标准 加分(在计分时,此项只计“贡献最突出的职务的分” ,不累计):级级 别别校校 级级院院 级级班班 级级主席团主席团(协会会长协会会长)0~50~4正副部长(班长、团支书、协会会长等)正副部长(班长、团支书、协会会长等)0~30~30~3部员(班级其他干部、宿舍长等)部员(班级其他干部、宿舍长等)0~20~20~22.学生干部工作失职者,在不加分的前提下视情节扣 0.5~1 分[本大项由各学生组织评定后经学生工作组认定(盖章)后方生效本大项由各学生组织评定后经学生工作组认定(盖章)后方生效] 七、违纪(本项为直接减分,不折算)七、违纪(本项为直接减分,不折算) 受到校、院处分者按如下标准扣分:类类 别别扣扣 分分类类 别别扣分扣分留校(党、团)察看留校(党、团)察看25(含党、团内)警告(含党、团内)警告10(含党、团内)记过(含党、团内)记过20通报批评通报批评(校及党、团内校及党、团内)5(含党、团内)严重警告(含党、团内)严重警告15通报批评通报批评(院院)3 八、关于加减分的几点说明八、关于加减分的几点说明 1.班级考评小组只评定未经特别说明的项,经特别说明的项目(方括号加黑)班级考 评小组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组的意见直接加减分,有不同意见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不 能擅自更改处理。
2.同一时期因同一事件所受的各类奖励和处罚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3. “校级”是指由学校党、政、团职能部门举办的活动、比赛校学生会单独举办的 或以学院团学联承办的活动加分情况与院级相同 4.主要干部是指部长(正、副) 、班长、团支书、寝室长 5.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及以上者,按旷课处理各种请假必须携带有关证明和请假条 到学生工作组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 2 日以上需出具学校医院证明;事假一周内由年级辅 导员老师批准并备案,一周以上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者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批准,学 生工作组备案并通知任课教师 6.学分绩点的计算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加减分精确到 0.01 7.班级考评小组对各项评分时不得搞平均主义,否则不予批准(不授予该班奖学金).班级考评小组对各项评分时不得搞平均主义,否则不予批准(不授予该班奖学金) 九、综合素质测评的评定组织及结果处理与使用九、综合素质测评的评定组织及结果处理与使用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组建环境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组成由班主 任、学务指导老师、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学生代表(3~4 人)为成员的班级考评小 组,在一周内完成该项工作。
2.本方案受学院领导、教师以及全体学生的监督学生有权对评选结果(本人的或他 人的)提出复议要求班级应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在班级公示修正后再交到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 工作领导小组将各班总评公示修正后再上报学校 3. 综合测评结果由院德育工作组保存 4. 综合测评结果是学生评优、评奖、推荐研究生、学生鉴定及毕业分配的重要依据 5. 本评定方案适用于环境学院 2009、2010、2011 级本科生十、本方案解释权在环境学院德育工作组十、本方案解释权在环境学院德育工作组环境学院德育工作组环境学院德育工作组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