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企业帮扶工作方案(5篇).docx

27页
  • 卖家[上传人]:G***
  • 文档编号:595116560
  • 上传时间:2024-10-22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36.80KB
  • / 2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企业帮扶工作方案(5篇)企业帮扶工作方案(通用5篇) 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同心县20__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__〕26号),安排帮扶车间生产就业企业补助项目资金120万元为确保项目资金尽快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效益,根据我县帮扶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闽宁协作工作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同心县20__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发挥项目资金实效,解决帮扶车间生产就业企业发展难题,实现企业发展壮大,有效带动务工就业和群众增收  二、补助条件  (一)带动效果明显,能够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吸纳当地群众就业  (二)企业生产具有稳定性,企业生产要素供应充足,管理能够持续稳定生产  (三)当地群众增收明显,就业群众具有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不拖欠、不克扣,工资能够及时足额发放  (四)坚持实事求是,以全县现有并正常生产的帮扶车间为主要补贴对象,企业提交资料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生产及就业现状及带动人员就业情况,企业对整体资料负责  三、补助标准  (一)入驻闽宁协作帮扶车间的企业,稳定生产1年以上,企业正常生产,促进劳动力就近就业,吸纳稳岗就业15人以上给予补助,单个帮扶车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入驻闽宁协作帮扶车间的企业,稳定生产1年以上,企业正常生产,在经营过程中进行车间水、电、暖维修改造的.,根据情况给予一定补助,单个帮扶车间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四、工作要求  帮扶车间生产企业向县工信商务局提出申请(说明企业运营状况及带动就业业绩)、企业资质证明、维修改造协议及票据、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协议、租金收缴凭证、员工花名册及近3个月工资表名册,经县工信商务局实地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向企业核拨补助资金 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帮扶车间帮扶政策,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就近就地就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把就业帮扶车间建设作为产业帮扶的重要内容和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支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推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五年过渡期内,保持就业帮扶车间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鼓励支持各地结合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脱贫人口就业需求等建设就业帮扶车间,通过“巩固提升一批、支持新建一批、有序退出一批”推动就业帮扶车间持续发展,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促进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过渡期内,就业帮扶车间数量、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每年稳中有增重点在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建设就业帮扶车间,脱贫人口较多的乡镇、其他村(社区)可参照有关做法建设  二、规划建设  (一)建设类型  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在乡镇、农村、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的市场主体,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吸纳5名以上(含,下同)脱贫人口就业  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与脱贫人口建立承揽关系,吸纳5名以上脱贫人口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3.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以种植基地、养殖基地为依托,通过用工或“公司(合作社)+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方式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5名以上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实现增收  4.贸易流通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借助新型流通业态,建立特色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站点,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帮助5名以上脱贫人口实现增收  5.文化旅游式就业帮扶车间市场主体利用地方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通过餐饮、民宿、景区管理等途径吸纳5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  (二)建设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为就业帮扶车间科学选址,优先使用村内空闲建设用地和空闲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积极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土地盘活等方式,拓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用地保障渠道。

      存量建设用地不能满足建设需求,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未利用地,避让优质耕地改建就业帮扶车间一般优先使用村级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废旧校舍、厂房等房产资源,盘活村级集体闲置资产,降低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成本新建就业帮扶车间应统筹考虑建设用地来源、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需求和经营需要,优先选择在易地搬迁安置区、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村委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周边选址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用工来源要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含第一书记)、帮扶联系人、楼栋长、单元长的作用,积极开展脱贫人口就业人数、就业意愿的摸底调查,“一对一”动员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人口到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对易地搬迁群众、脱贫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给予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残联)  三、规范管理  (一)简化认定标准对厂房式、居家式、种养式、贸易流通式、文化旅游式等带动5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的市场主体,可申请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办法,将认定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每年组织认定一批就业帮扶车间。

      厂房式、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认定,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农业农村局认定,贸易流通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认定,文化旅游式就业帮扶车间由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授予“就业帮扶车间”牌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加强认定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部门加强对接,梳理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委员会股份经济联合社、国家A级旅游景区、“金绣球”农家乐示范点、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村镇周边工厂、边境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点、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名录,市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智人社”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识别脱贫人口身份及其就业情况各有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对未达到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条件且有招工需求的市场主体,加强就业供需服务,动员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满足条件后组织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就业帮扶车间明细清单,结合实际为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统一编号,并详细记载每个就业帮扶车间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类型、面积、生产加工项目及规模,吸纳劳动力、脱贫人口就业情况等基础信息,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监管各乡镇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安全运营管理,优化流程环节,从源头把关,防止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小散乱污染项目上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检查指导,对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督促整改或责令关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桂平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动转型升级对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健全,稳定运营1年以上,吸纳10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年人均工资收入不低于2万元),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推动转型升级为乡村就业工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授予“乡村就业工厂”牌匾。

      对乡村就业工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专员联系制度,提供政策补贴申领、用工、培训等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五)建立退出机制对吸纳脱贫人口比例过低的就业帮扶车间,各乡镇要加大就业供需对接服务,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就业对停止生产经营超过1个月、且经帮扶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或者持续3个月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低于5人的就业帮扶车间,取消其称号和享受帮扶政策资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取消其就业帮扶车间称号、收回牌匾,不再享受扶持政策对暂时遇到困难,有望恢复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或季节性生产的就业帮扶车间适当放宽退出标准,但停止生产经营不能超过6个月以上或者持续12个月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低于5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四、扶持政策  (一)给予场地租金优惠对租用村级集体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按其实际产生的场地租金费用进行适当补助。

      对租用村级集体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产生的场地租金按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月最高补贴不超过2千元,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给予带动就业补贴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并为其购买不低于15元/人月意外伤害保险,每个脱贫人口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季节性用工的种养式车间可适当放宽累计工作时间),且获得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__元/人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三)给予培训补贴对就业帮扶车间通过集中培训、师徒传帮带等形式开展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就业帮扶车间签订协议,由其通过项目制组织非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按签订劳动合同的脱贫人口数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天、单次不超过1000元/人,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同一个脱贫人口在同一个就业帮扶车间接受培训只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四)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帮扶车间与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脱贫人口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其余最长不超过3年按实际缴纳费用(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就业帮扶车间为吸纳就业的脱贫人口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不超过18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补助,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五)给予以奖代补对培育或采用优良品种、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延伸产业链条等的就业帮扶车间,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就业6个月以上,吸纳就业10人以上(含一般农户劳动力)的就业帮扶车间,给予3万元项目补贴所需资金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单个项目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投资额的50%。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