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powerpoint 33页).pptx
35页第八章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本章的重点: 了解竞争的概念和功能,重点掌握不了解竞争的概念和功能,重点掌握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和管理制度,认识反垄断正当竞争的表现形式和管理制度,认识反垄断制度的立法发展制度的立法发展授课学时:授课学时:6 6学时学时1第一节第一节 竞争和竞争法概述竞争和竞争法概述一、竞争的概念和功能一、竞争的概念和功能(一)竞争的含义(一)竞争的含义竞争起源于人们的需要竞争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第一,竞争不是单独的,而是相互的;第二,竞争不是无序的,而是有序的;地三,竞争不是无限制的,而是有限制的;第四,竞争不是强制的,而是自由的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称经济竞争或市场竞争指商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为取得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争胜活动2(二)竞争的特征(二)竞争的特征1.经济竞争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即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团体和自然人;2.竞争过程的本质是排除对手的争夺,最大限度的争取客户和扩大业务量(市场);3.从根本和长远看,竞争的直接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竞争者为了长远利益,也可能牺牲其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4.竞争总是发生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故对市场的界定,常是竞争法律关系分析的首要任务;5竞争手段、方法、策略是否合乎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是决定竞争行为法律后果的关键因素。
3(三)竞争的作用(三)竞争的作用1竞争具有积极的进取性和排他性作用(1)通过竞争实现价值规律的作用2)竞争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具有积极作用3)竞争对微观经济活动的激励作用42竞争的消极作用(1)竞争的发展必然促使生产和资本趋于集中,集中到一定程度,便可能追求垄断;(2)在竞争中部分经营者在逐利性本能驱动下,采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同样会造成对正常竞争秩序的破坏3)竞争需要一定的信息成本4)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自发性不能真正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甚至会使资源配置产生浪费5二、竞争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二、竞争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一)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竞争法是指国家在干预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竞争法是指国家在干预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律规范的总称二)竞争法的基本内容和体系(二)竞争法的基本内容和体系1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反垄断法反垄断法3维护公平竞争的其他法律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其他法律制度6第二节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一、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一)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指指经营者经营者违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术语出自术语出自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黎公约该公约规定,凡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该公约规定,凡在工商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后西方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后西方国家都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国家都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核心内涵作为不正当竞争概念的核心内涵7(二)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二)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维护公平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维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制止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指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指1993/09八届人大三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次会议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宗旨为:立法宗旨为:1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2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3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8二、违法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二、违法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1)限制竞争行为1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3搭售或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的行为4招投标中的串通行为9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1:公用企业的概念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等行业的经营者。
2:内容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第20号令规定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在经营中不得从事限制竞争行为3:法律责任依据:反不正当竟争法第23条10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1:政府是指除中央政府外的其它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则是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各级部门2:内容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体现3:法律责任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体现11搭售或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搭售或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体现在反不正当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第第12条体现条体现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条12招投标中的串通行为招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5条体现,条体现,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A 招标者和投标者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串通之间串通 B 投标者之间互相串通投标者之间互相串通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在反不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当竞争法第第20条体现但招投标条体现但招投标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13思考与练习案例:“某市政府发文规定,由于最近本市连续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因此各单位必须统一使用本市煤气公司生产的煤气安全阀”。
问1市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2应如何承担责任?14思考与练习9、甲市自来水公司发布了一个文件,称以后凡需、甲市自来水公司发布了一个文件,称以后凡需要安装自来水管的建筑工程,须按其指定到华泰机要安装自来水管的建筑工程,须按其指定到华泰机电公司购买铺设自来水管道需要的水龙头等设备,电公司购买铺设自来水管道需要的水龙头等设备,然后拿着购买单据到自来水公司申请供水,否则不然后拿着购买单据到自来水公司申请供水,否则不予供水问:问:1 此行为是否合法,此行为是否合法, 2 谁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谁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5(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一)仿冒行为(一)仿冒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五)低价倾销行为(五)低价倾销行为(七)诋毁商誉行为(七)诋毁商誉行为(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16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类型(一)仿冒行为(一)仿冒行为假借和冒充其他经营者或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假借和冒充其他经营者或其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以使人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
标志,以使人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1行为类型:行为类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知名商品特有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特有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在商品上伪造或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17思考与练习思考与练习1987年1月甲厂在国家商标局注册了圆形商标“喜凰”牌,用于白酒产品1987年3月,乙厂注册了圆形图案“天福山”,其中有“喜凤”字样,整个商标图形图案和文字除“天福山”和“凤”字外,所有的文字、图案都与“喜凰”商标一样,并且都用隶书书写,字型相仿从1987年3月到1988年5月,乙厂用“天福山”的商标共生产白酒470万瓶,销售了340多万瓶销售额达244万多元正因为甲、乙厂的商标相似,又加之乙厂采用了与甲厂白酒相似的装潢,致使广大消费者误认为“喜凰”就是“喜凤”,也既“喜凰”,造成了消费者误购。
同时也因此造成了甲厂产品滞销,给甲厂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1989年1月,甲厂状告了乙厂问题1何谓假冒或仿冒行为,如何认定?2乙厂的行为违背了我国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析:18(2)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认识)对我国相关法律的认识我国对仿冒行为的界定仅限于商品混淆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仅限于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视同“名称、包装、装潢”受到保护尚未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实际处于不受保护的公共领域与商标法保护的区别商标法只保护注册商标,竞争法要求商标知名,不仅保护注册商标,还保护未注册商标混淆”的判断标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5条:“一般购买者已经发生误认或者混淆的,可以认定为近似19思考与练习1、张某在某糖酒展销会上购买了一瓶误认为是贵州、张某在某糖酒展销会上购买了一瓶误认为是贵州“茅台酒茅台酒”的贵州某厂产的贵州某厂产“芽台酒芽台酒”,该酒的保装,该酒的保装于茅台酒几乎一样,张某将该酒送给朋友李某,李于茅台酒几乎一样,张某将该酒送给朋友李某,李某饮后出现不适,李某向茅台酒厂在该市的代表处某饮后出现不适,李某向茅台酒厂在该市的代表处投诉,此时方发现该酒不是茅台酒。
投诉,此时方发现该酒不是茅台酒问问 1 “芽台酒芽台酒”,酒厂的行为是否合法?,酒厂的行为是否合法? 2 “芽台酒芽台酒”,酒厂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酒厂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20(二)商业贿赂行为1:概念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或市场竞争优势,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酬等手段,收买能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2:内容采用商业贿赂获取竞争优势,破坏公平竞争机制,致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引发腐败,一直被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及其他法律严格禁止3:法律责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做了相应的规定,21思考与练习甲酒店向该市出租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甲酒店向该市出租司机承诺,为酒店每介绍一位客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人,酒店向其支付该客人房费的10%作为奖励,与作为奖励,与该酒店相邻的乙酒店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甲该酒店相邻的乙酒店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甲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的帐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酒店给付的奖励在公司的帐面上皆有明确详细的记录请问,甲酒店的行为是:(录请问,甲酒店的行为是:( )A 正当的竞争行为正当的竞争行为B 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行为C 限制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D 低价倾销行为低价倾销行为221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回扣,在商品购销活动中,买卖双方按价成交后,卖(买)方不仅交易货物(货币),而且帐外暗中给予买(卖)方钱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回扣是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帐外暗送,逃避财务监督折扣也称价格折扣、价格减让或商业让利,也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新成交的价格或者数量上给买方一定比例的诚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互惠折扣有如下特征:(1)折扣发生在交易市场双方当事人之间折扣让利不能给予经办人、代理人也不是给予中间商、居间人、经纪人的佣金(2)折扣是以明示的方式公开给付的,并记载在合同和会计帐册上3)折扣的方式,有的是对商品的直接打折或减价;有的是在收款时按合同约定的比例退还给买方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付给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商23(三)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1 1:定义:定义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












